累犯监视居住会不会逮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9 10:17:49 330 人看过

监视居住乃是针对犯罪嫌疑人类似的一种强制性手段,尽管在法院按照程序作出最终裁决后,当事人仍需面临逮捕以及相应的刑罚执行

然而,若法院最终判处其不负有任何形式的刑事责任,则无需被逮捕。

至于被实施指定监视居住的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他们的指定监视居住时期有权抵充刑期。

另外,值得留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五项"具体内容,实际上是对被申请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们设立了一套完善的纪律约束制度,意在确保整个刑事诉讼过程的顺利进行及公正运行。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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