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房地产公司因经营需要,分立为A、B两个房地产公司,原A公司续存,分立公司(B)股东和股权比例都与原公司(A)相同。公司分立中,土地的分割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解答】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分立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被分立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现存或新设的企业,被分立企业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企业的依法分立。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业务问题问答》(青地税函[2009]47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房地产的,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派生方、新设方转让房地产时,按照分立前原企业实际支付的土地价款和发生的开发成本、开发费用,按规定计入扣除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
股东将持有的企业股权转让,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参照上述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分立,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房地产的,不征收土地增值税。但转让房地产时,按照分立前原企业实际支付的土地价款和发生的开发成本、开发费用,按规定计入扣除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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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无增值,可以缴纳土地增值税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05土地无增值或土地增值率小于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给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增值额不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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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可以不缴纳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16土地增值税必须交纳。 土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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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的申报缴纳情形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11-291、房地产销售需缴纳土地增值税。纳税人通过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这些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企业转让房地产时,应通过正式签订合同或预售合同的方式确认销售收入。 2、在建工程转让需缴纳土地增值税。在建项目是指立项建设但尚未完工的房地产项目或其他建设项目。纳税人转让已完成土地前期开发或正在进行土地前期开发、但尚未进入施工阶段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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