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和解结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18:13:59 180 人看过

行政诉讼可以和解结案的情况: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法院同意的,可以和解结案。

一、诉讼费怎么算

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民事案件的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三十四条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二、诉讼费用负担的其他情形

1、二审改判,诉讼费负担

二审法院改变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一审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2、法院调解结案的诉讼费承担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

3、再审的诉讼费负担

(1)依照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

(2)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依照由败诉方负担规定负担。

(3)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

4、离婚案件诉讼费负担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5、撤诉案件诉讼费负担

(1)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2)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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