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抢劫途中退出犯罪是否构成犯罪中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1 09:11:38 397 人看过

一、参与抢劫途中退出犯罪

被告人阮某、林某、郑某预谋抢劫,并准备好三把西瓜刀、一条捆绳等作案工具,先后将被告人林某的邻居、龙海市角尾镇“信誉首饰”金店、龙海市角尾镇“**通电信”、龙海市角尾镇街上的行人作为抢劫对象,均因认为实施犯罪条件不合适未予实施。被告人阮某、林某、郑某从龙海市角尾镇窜至漳州市客运中心车站,由被告人阮某提议抢劫“的士”司机,并将其杀害,被告人林某同意,但被告人郑某只同意抢劫财物,不同意杀人。被告人阮某见状拿10元的现金给被告人郑某作车费,让其先搭车回去,被告人郑某便自己离开回家。后被告人阮某、林某拦下郑-女驾驶的闽ET0040号东风悦达起严YQZ7161型轿车,雇其载回漳浦县,郑-女按被告人阮某的指挥,将车开至漳浦县南浦乡朝阳二级水电站边一条小路,当被告人阮某提出将车再开进去一些时,郑-女不同意,被告人阮某、林某便下车走到离车100米远的一个坎顶,商议将郑-女将车寄在朝阳水电站门口,并带郑-女走到被告人阮某藏身的坎顶。接着,被告人林某用刀砍伤郑-女的脖子、左手手背,被告人阮某用刀砍伤郑-女的左手臂,并抢走郑-女的现金60元、iPhone6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5888元)和车钥匙,被告人阮某则强行将车开走。因被告人阮某驾驶技术问题,将车开入路边的小溪,被告人阮某、林某便弃车逃跑。

二、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中止

本案争议的法律问题是:被告人郑某在本案中的犯罪形态如何认定?

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的规定,所谓犯罪预备,是指犯罪分子为了实行犯罪,事先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已经进行犯罪的预备,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着手实行犯罪的,是预备犯。犯罪预备具有以下特征:1、从客观方面来看,必须具有犯罪预备行为,即具有准备犯罪工具、制造犯罪条件的行为。所谓准备犯罪工具,就是指搜取供实行犯罪使用的各种物品。所谓制造犯罪条件,是指除准备犯罪工具以外的为进一步实施犯罪提供便利的行为,包括:(1)策划犯罪行动方案;(2)勾结共同犯罪人;(3)事先调查犯罪场所和被害人行踪;(4)追踪被害人,守候被害人到来或者引诱被害人到达犯罪地点;(5)事先排除实行犯罪的障碍;(6)筹集犯罪资金、练习犯罪技能等等。2、从主观方面看,必须具有犯罪预备的目的,即为了便于顺利地进行和完成犯罪。3、犯罪预备行为,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转为着手实施犯罪。

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的规定,犯罪中止包括两种情形:(1)在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自动中止犯罪;(2)犯罪分子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构成犯罪中止,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在犯罪过程中停止犯罪;2、必须自动地中止犯罪或者自动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3、犯罪中止必须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根据上述分析,结合本案实际,笔者认为,本案中被告人郑某在2008年7月28日的犯罪形态属犯罪预备形态,而在2008年7月31日的犯罪形态属犯罪中止形态。在前一犯罪行为中,被告人阮某、林某、郑某进行了抢劫预谋,购买准备了3把西瓜刀、1条捆绳等作案工具,并选定了“信誉首饰”金店等作案对象,后因周围有摄像头、周边行人多等不适合作案而未予着手实施抢劫,符合犯罪预备的特征,被告人郑某属预备犯。

在后一犯罪行为中,被告人郑某虽有抢劫的共同犯罪故意,但因被告人阮某、林某预谋要杀人劫财,被告人郑某害怕便放弃抢劫犯意,也没有实施共同抢劫行为,符合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应认定为自动地中止犯罪。

不能以被告人郑某没有有效地防止被告人阮某、林某抢劫郑-女的犯罪结果发生而否认被告人郑某自动地中止犯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9: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中止相关文章
  • 怎么判处是中止抢劫犯罪还是正常犯罪
    抢劫罪的犯罪中止形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和特点:1、时间性:即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抢劫犯罪;2、自动性:即必须自动放弃抢劫犯罪的继续进行。《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抢劫团伙应该怎么判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犯抢劫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八中加重情节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以上规定只是适用于单个人的抢劫行为,但是在团伙抢劫中,则要复杂的多。那么,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明确团伙抢劫犯罪的两种组织形态。第一种是一般的共同犯罪中的抢劫罪的处罚:一般共犯是指没有特殊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共犯人是为实施某种犯罪而临时结合,一旦犯罪完成,这种结合便不复存在。对于一般的共同抢劫犯罪中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
    2023-03-25
    114人看过
  • 认定抢劫行为是中止犯罪还是普通犯罪
    抢劫罪的犯罪中止形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和特点:1、时间性:即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抢劫犯罪;2、自动性:即必须自动放弃抢劫犯罪的继续进行。《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持刀抢劫犯罪中止该怎样判视情况而定。如果持刀抢劫中止,未造成损害后果的,不构成犯罪,不需要接受刑事处罚。如果即使中止后,仍有损害后果发生的,构成抢劫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
    2023-07-18
    132人看过
  • 徇私枉法罪是否构成犯罪中止
    徇私枉法罪是存在犯罪中止的,只要犯罪分子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即可。根据《刑法》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一)对象要件。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枉法。所谓徇私枉法,是指出于个人目的,故意歪曲事实,违反法律作出错误判决;(三)主要部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人员;(四)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是故意的,过失不构成本罪。犯罪的目的是放纵罪犯,或者冤枉好人,动机是徇私舞弊,具体表现多种多样:有的是谋私利,贪赃受贿;有的是报复陷害他人;有的是徇私情,保护,包庇亲友;有的是横行霸道,勇敢勇敢等等。根据本条规定,徇私徇情可以表现为以下基本形式,即:一
    2023-07-29
    94人看过
  • 抢劫时中止什么犯罪形态
    抢劫时中止的是犯罪中止形态。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根据《刑法》规定抢劫时中止有不同的标准,可以对犯罪中止进行不同的分类,主要有以下三种分类法:(1)预备中止。(2)实行未了中止。(3)实行终了中止。根据发生的时空范围不同,可将犯罪中止分为预备中止、实行未了中止和实行终了中止三类。抢劫罪的犯罪形态主要有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等三种主要形态。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情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2023-04-14
    391人看过
  • 抢劫罪犯中止的具体措施
    抢劫犯罪中止的处罚:如果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则应当减轻处罚。构成抢劫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入户抢劫等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但对中止犯,则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抢劫罪犯罪特征有哪些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2、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4、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5、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6、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
    2023-08-13
    411人看过
  • 哪些犯罪中止也构成犯罪
    犯罪中止也构成犯罪。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一、持刀入室行凶伤人怎么判持刀入室杀人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造成伤亡d要根据具体情形确定被告人承zhi担的刑事责任。如果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
    2023-03-12
    20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中止构成犯罪,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更多>

    #犯罪中止
    相关咨询
    • 犯罪中止是否构成犯罪既遂中止是否构成犯罪既遂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05
      至于犯罪中止,目前的通说基本上认为犯罪既遂后不再有犯罪中止。
    • 抢劫犯罪中止造成损害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20
      刑法第263条第1款规定,入户抢劫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对于入户抢劫的中止犯,基于刑法第24条规定的原则,如果没有造成较大的人身损害或者其他加重处罚的情节的,可以减轻判处、即在3—10年之间量刑;但是,抢劫罪属于重罪,肯定不会适用缓刑(未成年在校生除外)。
    • 中止犯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1-25
      法律分析 中止犯并不是未遂犯。中止犯罪指的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而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
    • 抢劫中止的构成犯罪吗,怎么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2-09
      抢劫中止的行为仍然构成犯罪,但应当比照既遂犯的处罚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抢劫中止的鉴定,抢劫中止是犯罪行为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31
      抢劫中止也构成犯罪。但是,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只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强行夺取公私财产,就构成抢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