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01:00:10 225 人看过

一:集体合同具有下列一般合同的共同特征:

第一,签订集体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

第二,签订集体合同是事法的法律行为;

第三,集体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的法律行为;

第四,集体合同是当事人在地位平等的基础上产生的,是独立的劳动法律关系主体这间在自主自愿的基础上订立的;

第五,集体合同是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之间为确立、变更、终止集体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集体合同除具备上述一般合同的共同特征外,同时还具有下列特征:

第一,集体合同有特定的当事人,当事人中至少有一方是由多数人组成的团体。特别是职工一方,必须由工会或职工代表参加,集体合同才能成立。

第二,集体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协议。首先,从集体合同的内容看,主要反映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关系。集体合同所规定的标准条件,主要是劳动条件,如工资标准、安全卫生、生活福利等。

第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集体合同,既受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又受国家宏观调控计划的制约。当事人在订立集体合同时,必须执行国家的宏观调控计划。

第四,当事人双方义务性质不同,是集体合同区别于其他类型的合同的重要特征之一。从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义务的关联性看,集体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相互承担义务的合同。

第五,集体合同是要式合同。缔结集体合同是要式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集体合同只有作成书面形式,并依法经过主管机关登记备案,才具有法律效力。

集体合同具有一般合同的共同特征,同时集体合同还具有特定的当事人,当事人中至少有一方是由多数人组成的团体;集体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协议等相关特征。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一、多少天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签订集体劳动合同时,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一条【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内容】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的报送和生效】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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