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辖范围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06:20:35
371 人看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进一步体现便民、高效的原则,方便企业就地登记注册,发挥被授权局登记管理的作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研究决定调整部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辖范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原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管辖的注册资本低于600万美元的限制类外商投资企业,今后改由企业所在地被授权局登记管辖。其中,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由企业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管辖。
二、近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将办理已经登记注册的上述企业的迁移手续,请相关登记机关配合做好档案迁移工作。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四、本通知同时作为各被授权局授权文件的补充内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关于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的通知
95人看过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
348人看过
-
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人看过
-
《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的通知》有哪些内容
207人看过
-
关于调整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
109人看过
-
关于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
303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外商投资
最新文章
#外商投资
相关咨询
-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机关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以下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管理:(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政府授权机关批准的及其呈报上级审批机关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管理;(2)市人民政府或政府授权机关批准的及其呈报上级审批机关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管理。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