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可以终止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0 10:30:20 337 人看过

由实际情况来定。保险合同有两种终止方法:自然终止和合同终止。如果合同期限届满、合同生效后承保风险消失、保险标的由于非保险事故完全灭失;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没按规定转让合同,导致被保险人失去保险利益的。那就可以自然终止合同。另一种就是在保险合同期限还没到期时,一方可按法律或约定提前终止合同。

一、对于保险合同的效力变更包括哪些情形

保险合同效力变更包括合同无效、合同解除、合同复效、合同终止四种情形。具体来说(1)保险合同无效包括:1、约定无效与法定无效;2、全部无效与部分无效;3、自始无效与失效。(2)保险合同解除是指当事人基于合同成立后所发生的情况另行达成补充协议,使合同无效的行为。(3)保险合同复效是指保险合同的效力在中止以后又重新开始。中止期内,保险人不需负保险责任。例如寿险中投保人未能按时交纳保费导致合同中止的,该保险合同可以复效。复效的法律后果是已复效的保险合同应视为自始未失效的原保险合同。(4)保险合同终止是指当事人之间由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由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时而不复存在。

二、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保险金吗

在特定条件下法院确实不能任意强制执行保险保单或相应财产利益,但这也不意味着保险公司在任何条件下都可以完全抗拒法院强制执行。目前大部分法院面对保险及保险利益的执行问题上,惯常操作尺度为:被执行人的保险权益可以执行,但保险合同通常不得强制解除。在四种特殊情形下,保险合同将面临强制解除或由法院强制执行退保后可得保险利益,通常为保单现金价值。第一种情况:投保人为被执行人,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投保人自愿退保,退保后的保单现金价值法院有权予以执行;第二张情况:在刑事案件侦查或审理过程中,如发现涉案赃款用于购买了保险,且保险公司明知保费为赃款而恶意承保的,该保险将面临依法强制解除,购买保险的保费将面临上缴国库或返还被害人;第三种情况:生效民事判决书判决保险合同无效或撤销保险合同的,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时,可以强制解除保险合同,并执行退保后保单现金价值;第四种情况: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为了规避强制执行而购买保险的,该保险产品有可能面临强制解除保险合同,解保后该保单现金价值将面临法院强制执行。

三、保险法第十六条解读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07: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保险人如何终止保险合同
    (1)基于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合同的技术性和对价平衡原则,各国保险法都规定了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我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对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也作了相关规定,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询问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时,对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第二款规定:“申请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不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的,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我国《保险法》始终把诚实信用作为重要的基本原则之一。由于保险本身的“运气”和“附着力”,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都在各自的保险条例中严格要求当事人双方的诚信,如果被保险人主观上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发生,不仅具有欺诈性,但也破坏了保险合同订立之初预计风险与保险费之间的平衡。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赋予保险人解除合同的权利是合理的,这也体现了最大诚信原则和对价平衡原则。我国《保险法》
    2023-05-31
    143人看过
  • 保险代理人是否可以随时终止合同
    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保险代理人是不能随时终止合同的,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一、保险合同下来可以退保险吗一般情况下,保险合同是否可以退保,由实际情况来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但保险人不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投保人、被保险人没有按约定履行保护保险标的安全责任,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由于过失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那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二、保险合同如何才能解除解除保险合同有法定解除和协议解除两种形式。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可以随时解除保险合同,解除的方式是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但《保险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第四十七条规定,投保
    2023-02-18
    428人看过
  • 分清保险合同“终止”与“中止”
    保险合同终止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的或约定的事由发生,使合同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再继续,法律效力完全消灭。对于投保人来说,除《保险法》另有规定或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有权随时解除保险合同。但保险人(即保险公司)不得解除保险合同,除非发现投保方有违法或违约行为。对于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都不得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的中止,在人寿保险合同中最常见。人寿保险合同大多期限较长,由数年至数十年不等,保险费的交付大都是分期交纳。如果投保人没有按时交纳保费,且超过宽限期(一般为60天)仍未交纳,则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在合同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需要提醒的是,效力中止的保险合同可以在效力中止后的2年内申请复效。复效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如人身保险合同中止后,被保险人想重新获得保险
    2023-04-23
    195人看过
  • 原合同注明终止可以吗
    原合同可以注明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一、合同终止有什么法律后果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大致有三类:一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例如免除及合意解除等;二是基于合同目的消灭,例如不能履行、清偿及混同等;三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使合同关系不复存在,同时使合同的担保及其他权利义务也归于消灭。合同的担保,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其他权利义务,如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等。负债字据为合同权利义务的证明。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债权人应将负债字据返还给债务人。债权人如能证明字据灭失,不能返还,应向债权人出具债务消灭的字据,此字据应由公证机构等认证。合同
    2023-03-04
    389人看过
  • 什么是保险合同终止?有哪些原因导致保险合同终止?
    保险合同终止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或约定事由发生,使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法律效力完全消失的事实。保险合同终止的主要原因有合同的期限届满、履行完毕、主体消灭等法定或约定事由,其结果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消灭。一、保险合同的终止保险合同终止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或约定事由发生,使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法律效力完全消失的事实。保险合同终止的主要原因有合同的期限届满、履行完毕、主体消灭等法定或约定事由,其结果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消灭。二、合同终止情形有哪些?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
    2023-03-17
    430人看过
  • 保险期内出险合同终止仍可理赔
    保险合同终止了,并不是说客户一定不能申请理赔,需要按客户出险时间及具体情况来判断。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事故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2年或5年内都可申请理赔,其中人寿保险为5年、非人寿保险为2年。案例演示齐齐哈尔的王先生于2008年1月在太平人寿购买了保额达10万元的终身寿险,并附加了一份健康保险产品。2010年1月,王先生终止了健康保险产品的投保,仅保留终身寿险。在终止自己健康保险的4个月前,王先生曾在2009年9月23日因急性阑尾炎住院治疗,因为经常外出,他在治疗结束后也没有向公司提出理赔申请。直到其健康险合同终止将近一年后,王先生才想起要为自己的这次治疗申请理赔。合同已经终止近一年了,还能申请理赔吗?王先生的家人和朋友都劝他没必要多跑一次:你的健康险都不保了,保险公司肯定不会给你理赔的!但是,当王先生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太平人寿咨询,公司服务人员当即告知:王先生的疾病发生和治疗都
    2023-04-23
    463人看过
  • 终止保险合同的原因
    (一)自然终止指因保险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这是保险合同终止的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凡保险合同订明的保险期限届满时,无论在保险期限内是否发生过保险事故以及是否得到过保险赔付,保险期限届满后保险合同按时终止。保险合同期满后,需要继续获得保险保障的,要重新签订保险合同,即续保。但是,这里所指的续保并不意味着保险期限的延长或是原保险合同的继续,而是另一个新的保险合同的签订。(二)因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而终止指保险人已经履行赔偿或给付全部保险金义务后,如无特别约定,保险合同即告终止,即使保险期限尚未届满,合同也告终止。(三)因合同主体行使合同终止权而终止指合同主体在合同履行期间,遇有某种特定情况,行使终止合同的权利而使合同终止,而无须征得对方的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自保险人赔偿之日起三十日内,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也可以解
    2023-06-09
    453人看过
  • 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有什么条件?保险合同效力终止后能复效吗?
    一、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有哪些条件保险合同的终止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效力中止。长期人身保险具有投资和储蓄功能,投保人可以分期交付保险费。在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以后,如未能按期交付后续保费,且逾期达到一定期间,即可导致保险合同效力的中止。我国保险法第58条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60日未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约定条件减少保险金额。由此规定可见,保险合同的中止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投保人逾期未交保险费的期间已超过60日,即投保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缴费日后经过60日仍未缴纳保险费,或者在保险合同约定的缴费宽限期届满后经过60日仍未缴纳保险费;(二)投保人逾期未交付保险费,即投保人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未能在合同约定的缴纳保险费的日期或缴费宽限期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三)保险合同没有约定其他补救
    2023-03-17
    120人看过
  • 年终考核合格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吗?
    年终考核不合格,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年终考核不合格是直接辞退是违法的行为,法律规定,即使公司因为考核不合格的理由辞退,那么事先需要经过调岗培训程序;还需要事先告知,除此之外也不能仅仅因为一次年终考核不合格就作出决定,还需要看平时考核表现以及工作完成情况。一、事业单位可以停薪留职吗?目前事业单位不可以停薪留职。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国家、省、市既没有关于事业单位办理停薪留职的政策规定,也没有规范性的操作办法。国务院相关规定表示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不得实行停薪留职;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二、离职员工有有没有年终奖?(1)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或单位规章制度没有规定的情况在既没有
    2023-04-11
    466人看过
  • 合同终止方式提存可以吗
    一、合同终止方式提存可以吗可以。合同终止的方式主要包括: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1、清偿。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根据规定“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即此处所谓的清偿。清偿以全面清偿为原则。清偿合同债务的人为清偿人,清偿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清偿债务的费用,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约定之外,由债务人负担。2、解除。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单方解除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双方解除指双方协议消灭原有的合同。解除还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3、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提出抵销的债权,为主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为被动债权。抵销根据其产生原因不同,有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之分。4、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保存
    2024-01-21
    211人看过
  • 交强险出险保险合同终止么?
    一、交强险出险保险合同终止么?出险后保险合同不一定终止。在下列三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要求解除交强险合同,保险公司按照规定退还相应保费;被保险机动车依法被注销登记的;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应在被保险机动车规定位置放置交强险标志;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如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批改手续;交强险的保险期为1年,合同期满,消费者应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同时,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出险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报警对于出险后如何应对,北京保监局指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投保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按照保险标识背面的报案电话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及时报警。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同时,被保险人还应当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查勘定损和事故
    2024-02-03
    399人看过
  • 合同终止函可以亲自送吗
    一、合同终止函可以亲自送吗1、合同终止函可以亲自送。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终止情形时,一方当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终止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可以亲自递送合同终止函,自终止函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等义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第五百五十八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
    2023-06-16
    497人看过
  • 合同终止通知可以邮寄吗
    1、终止合同的通知能否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如果工人终止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雇主,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和书面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工人可提前三天通知雇主终止劳动合同。2。无效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什么?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果约定的试用期超过6个月,则不购买社会保险等。以胁迫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险,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和财产的手段,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后被迫续签3。另一方当事人以欺诈手段故意隐瞒事实,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合同。例如虚假的良好工作条件承诺4。非法订立劳动合同。如果双方未经协商或批准而采用特殊工时制度5。违反劳动安全保护制度。如果同意工人应对工伤和职业病负责,雇主应免除法律责任等6。违反规定收取各种费用的劳动合同。如强制收取培训费、押金、抵押
    2023-05-07
    433人看过
  • 员工患病可以终止合同吗
    一、员工患病可以终止合同吗员工患病不可以终止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在单位上班生病了,单位辞退有什么补偿在单位上班生病了,单位辞退有赔偿金,赔偿金按照补偿金的双倍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
    2023-04-25
    264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保险合同因履行而终止,投保人是否可以随意终止保险合同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7
      《保险法》第42条规定: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在保险人赔偿后30 Et内,投保人可以终止合同;除合同约定不得终止合同的以外,保险人也可以终止合同。保险人终止合同应当提前15日通知投保人,并将保险标的未受损失部分的保险费,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至合同终止之日期间的应收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需注意的是,《保险法》第42条规定的保险合同终止与保险合同因履行而终止不同,前者是保险人作了相应的赔偿之后,因当事
    • 可以终止什么情况可以终止合同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0
      1、合同相关的权利义务归于一人,或已经抵销; 2、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3、合同相关的权利已经实现,义务已经履行完毕; 4、可以终止合同的其他情况。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
    • 保险合同的终止期自动终止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6
      保险合同的自动终止:自然终止是指已生效的保险合同因发生法定或约定事由导致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复存在的情况。这些情况通常包括:1、保险合同期限届满;2、合同生效后承保的风险消失;3、保险标的因非保险事故的发生而完全灭失;4、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未按规定的程序将合同转让,使被保险人失去保险利益,保险合同自转让之日起原有的法律效力不再存在。
    • 合同没有期限可以随时终止吗可以终止合同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26
      合同没有期限不可以随时终止。一般情况下合同终止日期应当根据双方约定的来进行确定,双方可以经协商一致,补充协议约定合同终止日期条款;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根据合同终止的原因来确定。合意解除合同,达成解除合同协议的日期就是合同的终止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通知到达对方之日就是合同终止日。
    • 人身保险合同终止两年内双方可以恢复保险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20
      你放心,人身保险合同终止两年内双方可以恢复保险的 1、有60天宽限期,可以补交保费,没有任何滞纳金,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合同的责任 2、中止合同,60天到两年内,补交保险费,按延迟天数和保险费金额缴纳滞纳金,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如果客户将保险合同复效,需要重新核保。 3、中止合同两年以后,客户无权恢复合同,保险公司退还现金价值,扣除所对应相关费用,合同终止 几种情况,希望能够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