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标准与国家标准不一致时,合同约定是否有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8:03:29 215 人看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低于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强制性安全标准的,该约定无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高于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的,应当认定该约定有效。一般情况下,国家强制性标准为最低标准,约定的标准若是低于最低标准,则因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而约定的标准高于最低标准,则以双方达成意思表示即约定的标准为准

合同约定与免责条款不一致怎么办

合同的约定和免责条款不一致的,是对合同内容作出变更,如果当事人不同意变更的,可以不作出承诺或者变更承诺,不作出承诺要约失效,变更承诺视为新的要约。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的失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承诺的变更】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条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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