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不作为怎么举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8 19:28:21 131 人看过

如有必要,您可向执行机构的主要领导,即负责部门及法院的相关领导或部门进行投诉;

同时,请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中的明确表述:

“如果人民法院自收到执行申请之日起超出六个月仍未能展开相应的执行工作,申请人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而至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批通过后,他们除了可责令原执行法院在特定期限内完成执行任务外,还有权直接下令该院自身进行执行或是指令其他相应法院开展执行行动。”据此,您还可以考虑向上诉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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