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的特殊特征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9 05:42:13 125 人看过

一、工伤事故的特殊特征有哪些

工伤事故具有如下特征:

1.工伤事故是发生在各类企业(包括私人雇工)中的事故

工伤事故存在于各类企业之中。所谓企业,准确的概念应当是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是指我国境内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以及雇佣他人从事劳动的个体工商户或者合伙组织。

2.工伤事故是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雇佣的职工遭受人身伤亡的事故

工伤事故指的是职工(劳动者)的人身伤亡事故,而不是财产遭受损害的事故。这里的职工即劳动者,指的是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合伙组织所雇佣的职工,包括工人和职员。

3.工伤事故是职工在执行工作职责中发生的事故

工伤事故在发生的时间和场合上有明确的限制,只限于企业职工在工作中因工致伤致死的范围,其他时间和场合发生的事故,即使是侵害了职工的上述权利,也不在工伤事故范围之中。

4.工伤事故是在企业与受害职工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

工伤事故一经发生,就在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相应的法律上的后果,构成一种损害赔偿的权利义务关系,工伤职工或者工伤职工的亲属有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企业有赔偿受害人及其亲属损失的义务。

二、工伤认定应该提交哪些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对于工伤的认定申请在填完申请表后认为最重要的还是医疗诊断证明材料,搜集完上文中提到的材料后根本不需要厂里提供材料,这也是为了更大程度的保障劳动者的劳动利益,避免某些单位偷奸耍滑。

三、工伤纠纷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处理

工伤纠纷可以通过处理方式有:

1.行政争议处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劳动争议处理,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3.鉴定争议处理,可以自收到复查结论之日起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劳鉴委申请再次鉴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0日 03: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仓储合同的特殊特征及签订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仓储合同的特殊特征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如前所述,仓储合同有其法定的特点,所以在签订履行时要注意自己权利义务的内容、起始时间,这决定着承担责任的内容和开始时间,例如合同生效时间二者不同,前者为成立时生效,后者为交付时生效;前者均为有偿,而后者有偿与否则由当事人自行约定。特殊特征:(l)仓储的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只是货物的占有权暂时转移,而货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仍属于存货人所有。(2)仓储保管的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这也是仓储合同区别于保管合同的显著特征。(3)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具有依法取得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经营资格。(4)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仓储合同区别于保管合同的又一显著特征。二、签订仓储合同的注意事项主体方面(一)保管人的资格并不是任何个人或单位都能够从事仓储业务的,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专
    2023-04-29
    93人看过
  • 具有哪些医疗事故特征的事故
    1、医疗事故是法律事实,其高位概念是医疗事件。医疗事故不仅包括错误的医疗行为,还包括损害结果。2、医疗事故是由过失引起的。医疗事故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医疗事故的简单性。也就是说,医疗过程中发生的事故都是医疗事故。3、医疗事故是由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引起的。医疗事故是法律事实,不仅指某一行为的结果,还包括行为本身,因此医疗事故可能发生在接受医疗服务的过程中,也可能发生在该过程之后。4、医疗事故是指发生严重不良后果的医疗事件。医疗事故是否以发生严重不良后果为条件,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争论大,笔者认为应以严重不良后果为条件。医疗事故特征类型1、医疗事故的主体只能是医务人员,非医务人员不能构成医疗事故的主体。2、医疗事故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所致。3、医疗事故在客观上,必须有直接造成病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事实。4、医疗事故在时间上,必须是发生在诊断、治疗和护理工作中
    2023-08-05
    207人看过
  •  解答:特殊工种有哪些?
    该职业清单包括了各种职业和工种,如电力工作业、金属焊接和切割作业、企业内汽车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压力容器作业、制冷作业、矿山换气作业、矿山排水作业、矿山安全检查作业、挖掘作业、危险物品作业、矿山救护作业等。具体职业清单:1.电力工作业。包括发电、输电、变电、配电、安装、运行、检查、维修和试验等工作。2.金属焊接和切割作业。包括焊接工、切割工3、起重机械作业。包括起重机司机、司机、信号指挥员、设置和修理员在内的4、企业内的汽车驾驶。企业内、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工地行驶的各种汽车驾驶员5、登高架设作业。包括2米以上的登高架设、拆卸、修理工、高层建筑物表面清洗工6、锅炉作业(包括水质检查)。包括承压锅炉在内的作业人员、锅炉水质检查人员7、压力容器作业。包括压力容器罐装工、检查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8、制冷作业。包括制冷设备的设置工、操作工、修理工9、爆破作业。包括地
    2023-11-09
    425人看过
  • 特殊工龄有哪些福利
    法律综合知识
    一、特殊工龄有哪些福利(一)职工年休假《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沪府办发(92)15号文件规定:“企业职工连续工龄5年者,从第六年起,可享受年休假,其中工龄5-15年,休假7天;工龄15-25年,休假10天;工龄满25年以上,休假14天。”上述工龄均指在本企业的连续工龄。(二)医疗期1.在2002年5月1日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依然适用《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中第十三条有关医疗期的规定,即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患病或者因工负伤,需要停工医疗的,用人单位应根据下例规格化定给予医疗期:(1)累计工作年限未满10年,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未满5年的,医疗期为3个月;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满5年的,医疗期为6个月。(2)累计工作年限满10年未满20年,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未满5年的,医疗期为6个月;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满5年未满10年
    2023-12-11
    57人看过
  • 工伤事故误工费是什么标准,工伤事故误工费的特征有哪些
    工伤事故误工费的标准是要通过计算受害人的时间单位固定收入与误工时长之积,或者无固定收入的近三年平均水平来计算。工伤事故误工费的特征有三点,受害者的收入,计算依据方式和推算因素的影响。一、工伤事故误工费是什么标准工伤事故误工费的标准是根据受害人固定收入或者无固定收入的近三年平均收入来计算。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工伤事故误工费的特征有哪些工伤事故误工费的特征有获赔的差异较大,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且具有一定的推绎性。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
    2023-06-05
    117人看过
  • 2024年特殊工种有哪些?
    法律综合知识
    一、特殊工种有哪些?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
    2024-02-10
    319人看过
  • 仓储合同的特殊特征
    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如前所述,仓储合同有其法定的特点,所以在签订履行时要注意自己权利义务的内容、起始时间,这决定着承担责任的内容和开始时间,例如合同生效时间二者不同,前者为成立时生效,后者为交付时生效;前者均为有偿,而后者有偿与否则由当事人自行约定。特殊特征:(1)仓储的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只是货物的占有权暂时转移,而货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仍属于存货人所有。(2)仓储保管的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这也是仓储合同区别于保管合同的显著特征。(3)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具有依法取得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经营资格。(4)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仓储合同区别于保管合同的又一显著特征。一、仓储合同属于什么合同仓储合同是双务、诺成性、有偿、不要式合同。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仓储的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只是货物的
    2023-03-17
    62人看过
  • 选取特殊性强的特征
    法律综合知识
    特殊性强的特征不仅能够反映书写人的书写习惯,而且也是区分不同书写人书写习惯的主要根据,因此更要注意选用那些与众不同、个性较强的特征。(1)注意寻找选用那些违背语言文字规范的特征。如错误的写法和错误的笔顺特征,它们明显的违背了语言文字的社会规范,属于个别人或少数人具有的特殊现象,因此其特殊性很强。(2)注意寻找选用特殊的运笔和搭配比例特征。这些特征往往以细微的个人差别区别他人的书写习惯,因此具有较强的特殊性。(3)注意寻找选用那些非本范围内特有的特征。如非案发地区或行业内所特有地方文字职业性简化字、外来字等,这些特征也具有较高的鉴定价值。在选用特殊性较强的特征时也要注意,不要把偶然性的笔误当做特殊的特征,也不要把书写条件或书写人故意伪装造成的假象当做特殊的特征,因为它们都不能真实的反映出书写人的书写习惯。选取确定了物证笔迹特征之后就要如实的把它描绘记录在特征比对表的左侧,重复出现的单字或偏旁
    2023-06-11
    231人看过
  • 特殊工种有哪些职业,特殊工种必须要备案吗
    特殊工种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登高架设作业等十二种存在重大危害的职业。特殊工种必须要备案,特殊工种备案由用人单位向劳动部门提交特殊工种认定申请确定,到社会保障部门安全员处办理。一、特殊工种有哪些职业关于特殊工种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第三条中作了规定,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特殊工种职业包括:(一)电工作业;(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五)登高架设作业;(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七)压力容器操作;(八)制冷作业;(九)爆破作业;(十)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十一)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十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2023-06-05
    341人看过
  • 交通事故有哪些特殊构成要件
    一、交通事故有哪些特殊构成要件交通事故特殊构成要件如下:1.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3.客体要件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安全;4.客观要件即因其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交通事故责任书多久才能下来交通事故责任书一般十天才能下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
    2023-07-19
    95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特殊情况有哪些
    交通事故发生后,赔偿的特殊情况可能包括:租借关系中,租用人或借用人作为责任的承担者如果无力赔偿,车主承担垫付责任;受雇关系中,受雇驾驶员执行职务致交通事故时,雇主承担赔偿责任;盗用他人机动车的,交通事故责任主体应为盗用者本人;车辆买卖未过户的,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车辆所有人承担垫付责任。交通事故赔偿特殊情况有哪些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
    2022-07-02
    270人看过
  • 工伤保险具有哪些特征
    1、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工伤保险作为抗御职业危害的保险制度适用于所有职工,任何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遭受职业疾病,都应毫无例外地获得工伤保险待遇。2、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因此工伤保险是基于对工伤职工的赔偿责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他社会保险是基于对职工生活困难的帮助和补偿责任而设立的。统一专属工伤保险方案与社保完全对接,补充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赔偿。3、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归于用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或第三者,用人单位均应承担保险责任。4、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等险种,劳动者不缴纳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即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5、工伤保险待遇相对优厚,标准较高,但因工伤事故的不同而有所差别。6、其保障内容比商业意外保险要丰富。除了在工作时的意外伤害,也包括职业病的报销、急性病猝死保险金、丧葬补助(工伤身故)。一、什
    2023-02-25
    392人看过
  • 工作岗位有哪些特殊的工种
    以上是电力作业的17个分类,包括发电、输电、变电、配电过程中的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试验以及矿山井下的电钳工职业、金属焊接与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作业、制冷作业、爆破作业、矿山通风作业、矿山排水作业、矿山安全检查作业、矿山提升运输作业、采掘(剥)作业、矿山救护作业、危险物品作业以及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1.电力作业包括发电、输电、变电、配电过程中的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护)、试验以及矿山井下的电钳工职业。2.金属焊接与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2023-11-14
    198人看过
  • 驰名商标特殊保护的特殊规定有哪些
    驰名商标特殊保护的立法规定是: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条第二款规定: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其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商标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进行认定。由此可见,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机关为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及人民法院。我国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主要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1、对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一些驰名商标虽未在中国注册,但其真正拥有者是长期使用并为培养该商标声誉付
    2023-08-13
    38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工伤事故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工伤事故的法律特征有哪些工伤事故特征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5
      一、工伤事故的概念:是指工人、职员、个人雇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内,因工作原因所遭受的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伤害事故。除此之外,还包括患职业病。 工伤事故的法律特征: 1、工伤事故是发生在企业(包括私人雇工)中的事故。具体而言,是指在我国境内所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以及雇佣他人从事劳动的个体工商户或者合伙组织。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
    • 36个特殊工种有哪些特殊工种名称及功能特征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29
      1、电气工作。包括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维修(维修)、试验工、矿井下钳工; 2、金属焊接和切割作业。包括焊工和切割工; 三、起重机械作业。包括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维修工; 四、在企业内驾驶机动车辆。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包括在企业内、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 五、登高架设作业。包括2米以上的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筑(构筑)表面清洁工;
    • 特殊工种有哪些特殊工种分类及特殊工种种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27
      特殊工种分类: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
    • 国家对特殊工种都有哪些特殊工种规定国家有哪些特殊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05
      特殊工种范围: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
    • 格式合同有哪些特殊的特征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1-19
      格式合同有下列特殊性: 1.格式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久性、细节性。 2.格式合同的条款具有不可协商性。 3.在格式合同双方经济地位和法律地位的不平等性。 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制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因此,对于格式合同的非拟定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而言,要订立格式合同,就必须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否则就不订立合同。现实生活中的车票、船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