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16:02:59 429 人看过

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要区分为两种情形,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认定乘人之危应从根据上述规定,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1)一方处于急迫需要或紧急危难之境;

(2)对方明知其处于急迫需要或紧急危难之境,而迫使其作出违背真实意思的表示。

(3)一方实际作出了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4)一方因为接受对方乘人之危的行为而蒙受了重大不利。

一、哪些情形可以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类型有:

(一)重大误解。这是指因认识错误实施的行为。

(二)显失公平。显失公平行为是指民事行为效果明显违背公平原则的行为。显失公平行为的要件是:

1.须属有偿行为。

2.须行为内容显失公平。

3.须受害人出于急迫、轻率或者无经验。

(三)乘人之危。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可以认定为乘人之危。(四)欺诈、胁迫。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22: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可撤销合同相关文章
  • 民法典中乘人之危的合同如何撤销
    一、民法典中乘人之危的合同如何撤销首先,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可以撤销。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可以行使撤销权。《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二、合同的解除与合同的撤销有什么区别(1)合同的解除是针对有效合同而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了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事由,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合同的撤销是针对可撤销合同而言,合同被撤销成为无效合同,不被撤销则是有效的。(2)合同解除后法律关系归于消灭,而解除前已履行的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撤销后即自始无效,撤销前已经履行的部分也归于无效,依照无效的法律后果进行处理。(3)合同的解除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自行解决,也可
    2023-06-19
    383人看过
  • 怎么认定订立合同时乘人之危以及签订的合同有效的吗
    一、怎么认定订立合同时乘人之危订立合同时乘人之危的认定条件如下:1.一方当事人陷于危难处境,如处于自然灾害的严重危困之中或濒临2.破产的境地,迫切需要救助。“危难”除了指经济上窘迫或具有某种迫切需要以外,也包括个人及其家人生命危险、健康恶化等危难。3.行为人利用了对方当事人的危难困境,趁火打劫,提出苛刻条件,对方出于无奈而违背真实意愿与之订立合同。4.乘人之危行为人主观状态为故意。行为人不了解对方危难处境而与之订立合同,客观上,一方当事人的危难处境促使了合同成立,对这类合同不能认定为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5.乘人之危订立合同,一般是为了取得过分的利益。这种利益称之为“不正当利益”。二、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有效的吗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法律上是无效的。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合同,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2023-05-06
    123人看过
  • 法律视角下的乘人之危合同撤销问题
    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应当分为两种情形。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可以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根据上述规定,确定乘客的危险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1、一方处于紧急需要或紧急危态;2、对方明知自己处于急需或紧急危难境地,迫使自己违背真实意思;3、一方实际上违背了真实意思表示;4、一方因接受对方乘人之危而遭受重大不利。合同因乘人之危不成立的后果是什么?合同不成立的法律后果:如果合同不成立,那么有过失的一方当事人应根据缔约过失责任原则,赔偿另一方所受到的利益损失;如果当事人已经作出履行,则应当各自向对方返还已接受的履行。合同不成立,是指合同不符合合同成立的基本要素,即主体适格,意思表示一致,有合同标的,符合法律要求的法定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
    2023-07-11
    108人看过
  • 可撤销合同属于诈骗犯罪签订的合同吗
    不属于诈骗犯罪签订的合同。一、经济纠纷和合同诈骗的区别是什么经济纠纷和诈骗两者的区别如下:1、两者的含义不同。经济纠纷是指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的权益争议。而合同诈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2、主观目的与客观手段不同。诈骗主观目的是非法占有,而经济纠纷不是;客观手段中,诈骗采取的是欺骗或隐藏事实的手段,而经济纠纷是正当行为。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二、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的区别从本质上看,合同诈骗罪也是一种具体的诈骗犯罪,其与诈骗罪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它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只侵犯财产所有权,是单一客体,而本罪既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同时又侵犯合同行为管理制度。二、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尽相同。诈骗罪可以表现为虚构任
    2023-06-25
    129人看过
  • 怎样算是乘人之危签订合同?
    俗话说“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或许有些过了,但生活中,谁都可能遇到危及的时候,突遇大病、车祸、天灾等等。虽说人间自有真情在,可也不乏趁火打劫之徒,不少人趁着主人家危难之机或明或暗地签合同牟利,也是很常见的。这类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只是往往很多人不知道怎么算是趁人之机而签订的合同。趁人之机一般具有有以下特征:1、一方当事人处于危难处境或者紧迫需要。通常所所指危难,除了经济上的窘迫外,也包括生命、健康、名誉等的危难,如突遇大病急需大笔医药费、突遭车祸重伤等等。2、行为人有乘人之危的行为,使对方迫于无奈(非真实意思表示)而与之订立了合同。如张三突遇大病急需大笔医药费,临时决定买房,但一时间按无法按市场价卖出,李四获悉该情况后,作出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该房屋的行为,使张三迫于急需医疗费,从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3、行为人具有主观上的故意。行为人乘人之危签订合同的,都是故意,主动谋求不当利益。如
    2023-05-01
    111人看过
  •  如何避免签订乘人之危的合同?
    可以根据以下两个方面来认定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1. 一方当事人处于危困状态;2. 行为人利用了对方的危困状态,迫使对方签订不公平或违背真实意思的合同。可以根据以下两个方面来认定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1.一方当事人处于危困状态,例如面临生命危险、他人暴力威胁等困境;2.行为人利用了对方的危困状态,迫使对方签订不公平或违背真实意思的合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乘 人 之 危 的 合 同 可 以 撤 销 吗 ?在民法典中,乘人之危的合同可以被撤销。乘人之危指的是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或缺乏判断能力时,通过欺诈或威胁等手段使对方做出不利于自己的决定。在这种情况下,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与合同的解除不同,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
    2023-09-17
    150人看过
  • 乘人之危签订合同之后怎样行使合同权利
    认定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的标准如下:1、一方当事人陷于危难处境,如处于自然灾害的严重危困之中或濒临。2、行为人利用了对方当事人的危难困境,趁火打劫,提出苛刻条件,对方出于无奈而违背真实意愿与之订立合同。3、乘人之危行为人主观状态为故意。4、乘人之危订立合同,一般是为了取得过分的利益。一、合同撤销的条件和方式是什么?合同撤销条件主要包括重大误解、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合同撤销方式是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
    2023-03-26
    140人看过
  • 什么是乘人之危合同
    一、什么是乘人之危合同乘人之危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急迫需要,迫使对方订立对其极为不利的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二、乘人之危合同要怎么认定对
    2023-05-06
    171人看过
  • 用人单位乘人之危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是可撤销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用人单位在职工处于危难之机,迫使职工签订违背真实意思的合同,这一民事行为可以认定为乘人之危,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因此无效。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条规定,职工被迫签订
    2023-06-18
    89人看过
  • 乘人之危合同的合法性问题
    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急迫需要或危难处境,迫使其作出违背本意而接受于其非常不利的条件的意思表示。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构成要件为:a、须有表意人在客观上正处于急迫需要或紧急危难的境地。b、须有行为人乘人之危的故意,即相对人明知表意人正处于急迫需要或紧急危难的境地,却故意加以利用,使表意人因此而被迫作出对行为人有利的意思表示。c、须有相对人实施了足以使表意人为意思表示的行为。d、须相对人的行为与表意人的意思表示之间有因果关系。e、表意人因其意思表示而蒙受重大不利。撤销权的行使必须是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起撤销权之诉,而不能
    2023-07-06
    452人看过
  • 趁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怎么办
    乘人之危迫使对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而订立的合同可以申请撤销,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利用对方的危难处境或者紧迫需要,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而订立的合同。乘人之危的构成要件有:(1)一方当事人处于危难处境或者紧迫需要;(2)行为人有乘人之危的行为,使对方迫于无奈而与之订立了合同;(3)行为人具有主观上的故意;(4)受害人的意思表示对自己严重不利。乘人之危与显失公平是不同的。乘人之危的行为一般会带来显失公平的后果,但它强调的是行为人利用对方的危难处境或者紧迫需要,使其不得不作出于己不利的意思表示;而显失公平则是利用对方经验的缺乏而与之订立的合同。由此可见,与显失公平相比,乘人之危的主观恶性较大。乘人之危与胁迫都涉及到一方因危难而作出违心的意思表示,二者的区别在于因胁迫而订立合同是由于行为人威胁要实施某种行为,使对方出于恐惧而违背自己真实意愿的结果;而乘人之危的行为
    2023-02-07
    169人看过
  • 乘人之危签订合同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乘人之危签订合同认定标准如下:1、一方当事人处于危险境地,如处于自然灾害的严重危险之中或濒临灭绝;2、行为人利用对方的危机和困难,趁火打劫,提出苛刻条件,出于无奈违背真实意愿与对方签订合同;3、乘人危险行为人的主观状态是故意的;4、乘人之危签订合同,一般是为了获得过度利益。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签订合同要注意的是什么?签订合同要注意的事项如下:1、购房合同的内容应尽可能全面和详细,规定应避免相互冲突,特别是与国家政策法规不冲突;2、合同中的项目名称必须与项目位置相关联,以免日后出入;3、房屋的等级和装修标准一般以附件的形式附在购房合同上,内容的表达必须详细、具体;4、付款方式、产权保障等其他方式要详细说明;5、违约责任的约定必须平等,否则消费者最终会遭受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
    2023-07-21
    222人看过
  • 乘人之危的合同有没有效
    一、乘人之危的合同有没有效无效。民法典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正是因为当事人的地位平等,所以合同的订立要求是双方当事人的一致意思表示,任何一方都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或对方暂处困境,强迫对方不得已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在乘人之危的情况下,当事人所订立的合同由于不是真实的内心意志,所以该合同可依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变更或撤销。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这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二、乘人之危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对方当事人处于危难处境或急迫需要。所谓危险处境,是指给予避免或解除重大不利的状态,例如,为医治重病,急需巨额钱款。2、一方当事人利用对方的危难处境或急迫需要,向
    2023-05-06
    248人看过
  • 乘人之危的合同类型是什么?
    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行政机关职工利用职权乘人之危如何处理?问:某庄是个西瓜之乡,今年夏天,村里为解决用水困难,打了一眼深井,但由于电源线和变压器不配套,一直不能使用。经他们多次申请,县供电局派外线电工张某带三个徒弟来承担安装任务。正巧张师傅的儿子是城里卖水果的个体户,他一听到父亲正在某庄施工,就提出让村里帮他弄些物美价廉的好西瓜。村里为了能早日完工,只好满口答应。张师傅的儿子就以低于市价一半的价格,从这个村庄买了一车西瓜。张师傅的儿子占了便宜,没几天又跑来买瓜。村里人觉得他贪得无厌,第二次就没给他补贴,瓜虽然不错,但价是按市场价算的,张师傅的儿子不高兴,到父亲那儿发了
    2023-07-06
    370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可撤销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意思表示归于无效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指有以下情况而订立的合同: 1、重大误解; 2、显失公平; 3、欺诈; 4、胁迫。... 更多>

    #可撤销合同
    相关咨询
    • 民法典中乘人之危的合同如何撤销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11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乘人之危的合同,受害方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
    • 乘人之危时签订的合同被撤销了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02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方乘人危险,使对方违反真实意义的合同,受害者有权变更或取消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因此,利用人的危险签订的合同,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同时,合同法也规定,合同取消后,合同取得的财产必须返还的不能返还或不需要返还的,必须打折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受到的损失,双方有过错的,应各自负责。因此,受害者在法院撤销合同时,如果该合同受损,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 2022年乘人之危订立合同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5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合同法乘人之危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21
      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所谓乘人之危的合同,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而订立的合同。
    • 撤销乘人之危的合同有效期是否有期限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05
      撤销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有时间限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