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免于土地违法行政处罚
免于土地违法行政处罚的方式是不做违反土地管理的违法行为。其次是实施违法行为后,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一般可以免于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四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行政处罚执行的方式
(一)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徼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徼纳罚款。
(二)执法人员当场收徼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人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徼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三)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四)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五)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
哪些情形违法可以免于行政处罚
465人看过
-
70岁免于行政处罚
368人看过
-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91人看过
-
土地闲置费属于行政处罚吗
269人看过
-
开发商违法违规怎样行政处罚
56人看过
-
行政处罚免于公示的法律依据
229人看过
-
行政拘留免于处罚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有四种: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 3.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4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
-
土地行政违法行政处罚都有哪些流程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11.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一般为立案之日起六十日内。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报本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的除外。 2.案件查处过程中的鉴定、听证、委托其他部门的认定、公告、邮递在途等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期限;涉嫌犯罪移送的,等待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作出决定的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期限。
-
谁有权免于行政处罚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18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 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一点使它与刑罚区别开来。刑罚的适用主体是人民法院。 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制裁的性质不同;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惩罚程度及适用的程序不同;制裁机关不同;处罚形式不同。 3.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
-
撤销土地证属于行政处罚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1这要看你的土地证是什么性质的了,如果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性质并且已经缴纳了土地出让金,那么县政府在没有通知你本人就撤消你的土地使用证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如果你的土地性质是农村集体土地,那么县政府有权在不通知你本人的情况下收回该土地,撤消你的土地使用证。。
-
多少岁免于行政处罚的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414周岁以下不受行政处罚,14周岁到18周岁应减轻处罚,14周岁到16周岁可免于处罚,16周岁到18周岁如是初犯也可免于处罚; 再有孩子打架对方伤到什么程度呀,要是严重的话就可能触犯刑法,涉嫌刑事犯罪,但是如果没满16周岁的话,除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话,就没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