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罪如何追究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2 17:41:49 295 人看过

1、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如何确定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重大损失”

在竞争对手获知并且已经实际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如何确定“重大损失”理论与实践中比较一致的看法是首先计算权利人遭受的损失,包括收入的减少或者收入增长幅度的减少等。与此同时,在几乎所有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重大损失”认定方法的论述中,均提到了还可以以犯罪嫌疑人获利来确定权利人遭受的“重大损失”。这一主张来源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对于侵犯商业秘密民事侵权行为赔偿数额的规定,赔偿数额确定的顺序为:权利人损失——侵权人获利——许可费用的合理倍数——法定赔偿。

对于将民事规范中确定被侵权人赔偿数额的标准引入刑事判决,很多人认为是理所应当的。笔者对此表示质疑:

首先,知识产权犯罪的结果要件包括“销售金额”或“违法所得”。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结果要件却明确为“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由此可知,“违法所得”与“重大损失”应属刑法上两项独立的结果要件,在刑法未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将“重大损失”扩大解释为包括“违法所得”有违反罪刑法定之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违法所得10万元与给权利人造成损失50万元属于同一量刑情节。因此,“违法所得”与“权利人损失”并非同一性质的概念。在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中以犯罪嫌疑人的获利即违法所得来认定“重大损失”,尤其是同等数额的认定“重大损失”值得质疑。

其次,民事赔偿中适用侵权人获利确定赔偿数额的前提是权利人损失“难以计算”。以侵权人获利来确定赔偿数额事实上是采用的一种推定的方法来推算权利人的损失。对于适用这种推定来确定“重大损失”的依据之一来源于侵犯商业秘密犯罪追诉标准的修改: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追诉标准为给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而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时将“直接经济损失”修改为“损失”。学者据此普遍认为,现行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重大损失”不仅包括直接经济损失,而且包括间接经济损失。而根据199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等规定,所谓“间接经济损失”包括“在正常情况下可以获得的利益”。有学者认为,犯罪嫌疑人因商业秘密而获得的利益,本属于权利人可以取得的利益,故属于权利人的“间接经济损失”,原因在于在市场需求相对固定的情况下,商业秘密获得的收入往往是此消彼长的。笔者认为,将犯罪嫌疑人的获利就是权利人收入或者增量的减少,其本身存在着刑法是否允许进行推定的问题;同时,即使允许适用推定,则仍然存在的问题在于实践中,是否仍需要证明犯罪嫌疑人获利与权利人“重大损失”之间质以及量的对应关系还是可以当然确定两者之间是1比1的关系,因此直接以犯罪嫌疑人获利来确定权利人“重大损失”事实上,即使是民事诉讼案件中,当事人对自己遭受可得利益损失的证明,尤其是其可以取得预期利益的必然性,也有着相当高的要求。对此,200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二条也规定:“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也即要求证明可得利益的“必然性”。民事诉讼或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尚且有相当高的因果关系证明要求,在刑事诉讼中不具体个案讨论犯罪嫌疑人获利与权利人“重大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而直接认定其为1比1,恐怕过于粗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22: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业秘密相关文章
  • 侵犯商业秘密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1、自然人犯商业秘密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单位犯商业秘密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1、自然人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要是造成了严重后果,则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结合法律中的规定,大家自然也知道不仅自然人,单位也是可以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但因为自然人犯罪和单位犯罪不同,因此即使触犯的是同一个罪名,其实在一些方面的要求也不太一样。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
    2023-03-13
    254人看过
  • 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应该如何追究责任
    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1、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1、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二、诈骗贷款既遂法院会如何量刑对构成骗取贷款罪既遂的行为人,人民法院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
    2023-03-25
    327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会怎么追究责任
    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泄露商业秘密罪可判多少年泄露商业机密应按侵犯商业秘密罪量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
    2023-03-28
    291人看过
  • 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既遂会如何追究责任
    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既遂会追究的责任是: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认定污染环境罪既遂后会被怎样判刑?认定污染环境罪既遂后,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属于情节严重情形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存在特别严重情节或其他法定情形的,则会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违法运用资金罪既遂量刑幅度违法运用资金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对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三、生产、销售假药罪既遂怎么判?生产、销售假药罪既遂的判刑规则:1、犯生产、销售假药罪既遂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2、给人
    2023-03-22
    393人看过
  • 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既遂会如何追究责任
    一、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既遂会如何追究责任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侵犯商业秘密罪怎么举证?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举证:1
    2023-06-18
    144人看过
  • 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既遂会如何追究责任?
    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既遂的责任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形包括: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等。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有哪些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另外,单位也能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对于单位犯本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在我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通常有如下几种:1、公司的董事长、经理和其他管理人员、企业的职工等;2、现已离退休或转调的原企业的人员;3、受委托并因而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如律师、专利代理人、经济顾问等;4、与该企业有过合作关系的合作方;5、对企业有监督、检查、调查和管理
    2023-07-30
    490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商业秘密
    相关咨询
    • 侵犯商业秘密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28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侵犯商业秘密罪怎么追究刑事责任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3
      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 侵犯商业秘密罪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18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 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
    • 商业秘密侵权追究什么责任?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9
      第 一、民事责任。 1、违约责任。应按双方签定的保密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违约人虽没有造成权利人损失的,但合同约定需支付违约金的仍应支付。《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侵权责任。首先是赔偿损失,侵犯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以其所遭受的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如果权利人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应以
    • 侵犯商业秘密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04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 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