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社区治安防范的思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5:43:14 239 人看过

社区治安建设是城市规划和社区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开展社区建设的基础和保障。社区治安建设的主要目的是为居民创造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这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全民的生存需求。

据北京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统计,仅2005年1月3-9日,北京市城八区发生在社区的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警情就有190件,占刑事警情总数的32.5%。其中:入室警情122件,入室盗窃案118件,盗窃机动车警情32件,社区日均丢失汽车3辆。这说明,目前的社区治安防范还存在很多问题,其主要原因是:居民的自我防范意识、能力不强;有些人认为,只要有了技防设施,社区就安全了,从而忽略了人防;一些社区将公共秩序管理基本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来负责,但由于我国关于社会防范组织的法律规范还不健全,使物业公司的安全防范工作不能到位。

在社区治安防范的实践中,公安机关、物业管理公司、保安服务公司、社区自治组织、社区内部单位保卫组织、社区治安志愿者等共同构成社区治安防范网络。在这张防范网络中,公安机关作为政府公共安全服务主体,应发挥专业防范的主导作用,而其他防范主体也应各尽所能,在公安机关的组织和协调下,形成防范合力,共保社区平安。

社区安全存在的诸多隐患,为社区治安防范敲响了警钟,加强社区安全防范成为社区建设的重中之重。因此,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强社区安全防范。

首先,公安机关要大力加强社区警务建设。产生犯罪的根源在社会,抑制犯罪的根本力量也在社会。社区警务理论的实质是从执法反应型警务向主动服务型警务转变,把以预防减少犯罪为目标的主动型警务同以打击惩治犯罪为目标的反应型警务相结合,主动超前地分析研究社会治安问题的隐患,努力把问题和隐患遏制在初始和萌芽阶段。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应以实施社区警务为载体,不断充实基层警力,实现警力的金字塔型合理分布。精确指导基层公安派出所进行各项工作,保障社区民警从繁重的巡逻、执勤等其他警务工作、非警务工作中彻底解脱出来,真正做到警力下沉社区,将警务工作与其他社区服务工作融为一体,立足社区,打牢基础,努力提升公安基础工作的整体水平,以一个个社区的小治安来营造大治安,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治安防范目标。

其次,要改变物业管理与公安机关各自为政的局面。2001年6月,建设部、公安部、民政部联合颁布了《关于加强居民住宅区安全防范工作的协作配合,切实保障居民居住安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指出: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管理的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和政策措施进一步发挥物业管理在协助维护居民住宅区治安秩序中的积极作用。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居民住宅区安全防范体系,推动安全防范综合措施的落实;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指导,贯彻预防为主,人防、物防、技防三者相结合的原则,提高安全防范服务能力和水平。国务院2003年9月也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社区安全防范的职责以法规的形式渗透到物业管理公司的业务中。但该《条例》的规定还很宽泛,例如,《条例》第47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对于应当协助哪些部门做好防范工作没有具体规定;再如《条例》第36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此条规定,如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了侵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物业管理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关键看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内容,这显然与第47条的规定有矛盾之处。为此,政府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明确、规范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范围,完善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制度,尤其应当建立公安机关对物业管理公司开展社区安全防范工作的监督机制,改变物业管理公司与公安机关各自为政的局面,切实保障社区安全。

再次,要营造人人皆警的社会氛围。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来分析,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至少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个是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是产生犯罪的主观因素;一个是犯罪行为能够取得成功的信心,是导致犯罪行为产生的客观条件、滋生犯罪行为的环境。我们要预防、减少犯罪,一方面要尽量从主观上消灭犯罪分子的犯罪念头,另一方面就是从根本上消灭犯罪分子对实施犯罪行为取得成功的信心,不给犯罪分子创造能够实施犯罪的环境,通过环境设计,最大限度压缩犯罪空间。因此就要坚持不懈地进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营造一个良好的人人皆警的社会氛围。公安机关、社区自治组织应将社区安全防范工作的重头放在日常防范宣传教育上,要善于抓住入户调查、召开群众大会、社区巡访等机会,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进行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为重点的安全防范宣传教育,要避免宣传的形式化,使社区居民真正树立防范意识,掌握必要的防范技能,并且自觉自愿地投入到治安防范的工作中,形成群防群治的防范网络。

另外,要规范保安人员的管理。2000年公安部颁布了《公安部关于保安服务公司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但近几年来黑保安服务公司、黑保安仍很难杜绝。近期,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对聘用的治安员队伍进行了专项清理:对保安服务公司的设立、保安人员招聘实行严格的审查制度,严把进口关、班组长选拔关、人员培训关;加强对保安服务公司、保安人员的规范化管理,以政治合格、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为标准,提高保安人员素质,明确不同行业的保安人员的职责权限;坚持贯彻保安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轮岗制度,加强公安机关对保安服务公司的监督力度。

要加强社区基础防范设施建设。国外在预防社区犯罪方面非常重视基础设施建设,从开始设计房屋时就考虑防范的功能,警方也积极参加建筑物的设计,提出预防犯罪的方案。例如美国为了防止机动车被盗,建议居民将停车场的通道建成S型,将房门做成实心加厚的木门,将自家的门牌号码标识做成夜光的,并安置在门外明显的位置,在社区随处悬挂您已进入邻里守望地区的警示牌,以达到震慑犯罪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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