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有责任应对高空坠物车的安全问题。当从建筑物中抛出或坠落的物体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时,侵权人将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侵权人不明确的,可能造成伤害的建筑使用人应当给予赔偿,除非能够证明其不是侵权人。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实施后,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管理人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义务的侵权责任。
物业公司有责任应对高空坠物车的安全问题。当从建筑物中抛出或坠落的物体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时,侵权人将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侵权人不明确的,可能造成伤害的建筑使用人应当给予赔偿,除非能够证明其不是侵权人。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实施后,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管理人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义务的侵权责任。
侵 权 责 任 : 高 空 坠 物 车 事 故 中 , 物 业 公 司 的 赔 偿 责 任 是 什 么 ?
高空坠物是一种可能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侵权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如果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侵权人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经过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则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可以给予补偿,并且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侵权人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为了防止高空坠物行为的发生,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如果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则应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侵权法中高空坠物适用的责任是无过错原则。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不能把因果关系与当事人的主观方面混同起来。
物业公司有责任应对高空坠物车的安全问题。侵权人不明确的,可能造成伤害的建筑使用人应当给予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如果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侵权人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经过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则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可以给予补偿,并且有权向侵权人追偿。因此,为了防止高空坠物行为的发生,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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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发生后,在侵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就产生了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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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对高空抛物高空坠物是什么责任江苏在线咨询 2022-12-31高空坠物属于个人违法行为,从法律意义上,由抛物者或抛物楼层群体负责民事赔偿。不属于物业管理的范围,物业公司不需要证明自己是否有过失。物业公司将物业管理的法定义务和合同义务举证出来就可以了。全力配合业主解决此事,这是物业公司应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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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禁止高空坠物:高空坠物由谁承担责任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16高空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即业主,除证明其不是侵权人外,还应当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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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伤人,一楼是否承担责任,一楼是否承担责任四川在线咨询 2023-04-03的问题,请参考以下内容: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可能是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推定加害人)。具体如下: 1、责任主体是建筑物的使用人:是指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 2、责任主体是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 3、责任主体是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由此可见,高空坠物的没有直接证据没关系,因为高空坠物的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