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视为犯罪。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任何人未经法院判处有罪的,不能确定为有罪,而监察机关行使留置权的,只是为了方便调查,被留置人并不一定就是犯罪。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被留置人员手机会被没收吗
被拘留手机会被没收。我国的拘留分为三种: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根据拘留的相关规定,拘留的时候被拘留人是不可以带手机的,只能够带进生活必需品或者是现金。不能带进拘留室的物品由拘留所工作人员登记保管。要是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需要打电话的,应该向民警提出申请,民警批准之后就能够用拘留所内的固定电话通话。拘留期满后,被拘留者才能够拿回自己的私人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七条对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被调查人采取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补充调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调查完毕。补充调查以二次为限。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的情形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监察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
犯罪嫌疑人被留置期间可以会见律师吗?
197人看过
-
留置权是怎么成立的,留置权可以约定吗
215人看过
-
留置权人可以取得被留置物的孳息吗?
408人看过
-
哪些动产可以成立留置权?
352人看过
-
留置人员属于罪犯吗?
212人看过
-
被留置会不会犯罪
434人看过
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 更多>
-
被留置会被视为犯罪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21、任何人未经法院判处有罪的,不能确定为有罪,而监察机关行使留置权的,只是为了方便调查,被留置人并不一定就是犯罪。 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可能逃跑、自杀
-
留置权人可以取得被留置物的孳息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5留置权人可以取得被留置物的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留置该动产并且优先受偿的权利。
-
留置权有什么要求? 怎样才可以成立留置权?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31设立留置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权人必须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2)债权已过清偿期。债权人债权未过清偿期的,其交付或者返还所占标的物的义务已经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但债权人能证明债务人没有支付能力的除外。 (3)动产与占有与债权同等法律关系。根据我国物权法律制度,企业之间的留置不受同一法律关系的限制。
-
被告可以成立虚假诉讼罪吗,被告可以被告成立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30虚假诉讼是违法行为,情节恶劣涉嫌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具体法律规定如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修正)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五条规定:在刑法第三百零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
哪些情形下可以成立承揽人的留置权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51、承揽人依合同约定占有标的物。留置权是直接以物为标的的权利,成立留置权,必须占有他人之物。 2、必须是定作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付款。也就是说留置权是以对方没有履行债务为留置权成立要件,即债权没有在清偿期内获得满足。 3、承揽人的债权与占有的动产之间有牵连关系。 另外,承揽人享有的留置权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而且,承揽合同中的定作合同不适用留置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