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权转让该如何才有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1 03:54:48 283 人看过

一、国有股权转让该如何才有效?

国有股权转让具备下列要件才有效:

1、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才有效;

3、转让人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4、转让协议要真实合法;

5、转让给第三人的,还需要依法获得半数股东的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如何

股东内部转让只需要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依法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即可;股东股份对外转让的,需要经过原股东同意,原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需要由双方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同时向公司作出说明,由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

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股权质权人怎么行使股权质权

股权质权的实现是指股权质权人于其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受清偿时,处分出质权而使其债权优先得到清偿。股权质权的实现是质权人所享有的优先受偿权的落实,是设立股权质权的最终归结。股权质权的实现,与动产质权相同,一般需具备如下两个要件:其一,须质权有效存在。其二,须债权清偿期满而未受清偿。所谓未受清偿,不仅指债权全部未受清偿,也包括债权未全部受清偿。当然了在出质股权价值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且出质人不愿意提供补充担保时质权人也可以提前实现股权质权。另外,质权实现的方式有三种,即折价、变卖、拍卖。

第四百三十六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8: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债权如何转让才生效
    法律综合知识
    一、债权如何转让才生效债权转让的生效条件如下:(1)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3)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4)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二、可以转让债权债务吗没有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情形债权债务可以转让。债权债务的转让处于当事人意思自治,我国民法在很大程度上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只要债权人和债务人达成转让的意思标识,并且没有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情
    2024-01-21
    345人看过
  •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程序--披露国有股权转让信息?
    根据3号令规定,转让方应当将股权转让公告委托国家法定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为期20个工作日的挂牌交易,广泛征集受让方。(一)转让方披露的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转让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2.转让标的企业的股权构成情况;3.股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指转让标的企业股东会决议或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及批准情况;4.转让标的企业近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5.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备案情况;6.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7.其它需披露的事项。(二)产权交易机构工作流程1.转让方按产权交易机构要求,提交国有股权交易项目相关文件。2.上述文件齐备并经审查通过后,产权交易机构出具股权交易受理通知书。3.股权交易项目挂牌公示不少于20个工作日。4.挂牌期间,受让方按产权交易机构要求提交《收购意向书》等一系列文件。5.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受让方的,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由产权交易机构制订
    2023-06-09
    492人看过
  • 该如何区分股权转让与产权转让
    股权转让和产权转让的区别如下:(1)股东是企业的所有者,股权转让的主体是企业股东,客体是企业股份或权益,企业是资产的所有者;产权转让的主体是企业,客体是企业的资产。(2)转让股权时,涉及三个独立主体:即为被转让企业的股东(转让方)、被转让企业(客体)和受让企业(购买方);而转让资产则仅涉及两个独立主体:转让资产的企业(转让方)与受让资产的企业(购买方),与转让资产的企业股东没有直接关系。(3)发生股权转让行为时,被转让企业(转让的客体)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转让前后被转让方法人地位始终保留并且属于被转让方的资产不变;否则是转让资产的行为。《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
    2024-04-17
    470人看过
  • 如何撰写有效的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一,应当写明公司的名称以及其他基本信息;第二,应当写明转让股权的数量、方式以及价格;第三,应当写明支付款项的时间和方式;第四,应当写明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时间;第五,应当写明违约责任的承担以及纠纷的解决方式等等。股权转让协议应当由双方出于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签订。通用版公司股权转让协议<p>XX公司股权转让协议</p><p>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p><p>身份证号码:</p><p>住所:</p><p>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p><p>身份证号码:</p><p>住所:</p><p>XX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设立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XX元,认缴资本XX元。现甲方决定将所持有标的公司共10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以及将标的公司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种产权、资质、设施设备、现金、商标等有形、无形资产)移交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甲乙双方
    2023-07-01
    494人看过
  • 股权转让如何生效,有没有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股权转让依照法定程序签订转让协议,取得出资证明书,载入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就生效了。《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2024-05-09
    157人看过
  • 宅基地使用权如何转让才有效果
    一、宅基地使用权如何转让才有效果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有效果是:1.首先要满足主体要求是村民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其次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将宅基地转让的情形是有效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二、宅基地使用权被侵犯了怎么办宅基地被他人侵占,可以先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可以请求人民政府
    2023-09-30
    480人看过
  •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违规如何举报
    一、国有企业股权转让违规如何举报国有企业转让股权有违规行为的,相关人员可以向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举报,由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进行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四条【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第六十六条【国有独资公司股东权的行使】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前
    2023-06-19
    388人看过
  • 国有企业转让股权员工如何处置
    国有企业转让股权的,不涉及到员工安置问题,转让股权只需要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公司解散清算,才要安置员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六条【国有独资公司股东权的行使】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第七十三条【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一、有限责任公司
    2023-03-30
    184人看过
  • 股权如何转让给股东,股权转让的行为有哪些
    一、股权如何转让给股东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股东内部转让股权只需要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依法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即可。同时向公司作出说明,这个时候公司需要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十三条股
    2023-06-17
    408人看过
  • “干股”股东股权转让对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有何影响
    “干股”股东的股权转让对股权转让的有效性有何影响?“干股”股东是指具有股东的正式特征,实际享有股东权利,但未实际出资的股东。“干股”大多是基于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馈赠而形成的。其出资可以由其他股东缴纳,也可以不缴纳,也可以不足额缴纳。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的,参照上述空股、出资不足的公司股东对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影响处理股东和公司规定对股权转让有特殊限制,您可以参考上述股东大会关于股东间限制性股权的决议,决定公司将以干股或技术股的形式奖励经理或技术人员,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增加,资本公积中提取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其有效性。该条款承认干股和技术股存在的合法性,且不得通过转让干股和科技股股东的股权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有效性。干股股权转让协议样本干股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代理人: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委托代理人:本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甲方与合营企业以人民币万元注册资本,
    2023-05-07
    126人看过
  •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产权转让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程序概要(具体条款以相关资料为准)1.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做好可行性研究,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国有独资企业的产权转让,应当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国有独资公司的产权转让,应当由董事会审议;没有设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对职工安置等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2.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事项批准或者决定后,转让方应当组织转让标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清产核资,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转让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离任审计)。资产损失的认定与核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进行清产核资,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相关业务。3.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
    2023-04-27
    89人看过
  • 一方私募股权转让的有效性如何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转让其股权的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具有法律效力中华民国关于中外合资经营的规定,合资经营的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但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四条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各方分享利润,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转让,必须经合营各方同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转让其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2023-05-07
    78人看过
  • 股权转让需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股权转让无效的条件有:股东私自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没有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权转让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权转让无效确认之诉及返还之诉依《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如股权转让未经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在公司成立三年内转让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在任期内转让股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东转让股权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未经变更登记;股东可以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
    2023-07-03
    222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合同的有效期如何界定
    股权转让合同的有效期为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开始到股权转让协议结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
    2023-02-26
    19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公司股权转让,国有股权转让怎么转让有效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07
      符合下列条件的国有股权转让有效: 1、国有股权转让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二、转让国有股权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人民政府批准。
    • 国有股权转让有哪些条件?如何转让?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30
      国有股权的转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转让国有股权应以调整投资结构为主要目的。二是转让国有股权须遵从国家有关转让国家股的规定,由国有股持股单位提出申请,说明转让目的、转让收入的投向、转让数额、转让对象、转让方式和条件、转让定价、转让时间以及其他具体安排。三是转让国有股权的申请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省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向境外转让国家股权的(包括配)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批;国有股转让数额
    • 国有股权转让怎样才有效,怎么规定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25
      国有股权转让须经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同时,国有股权持有人须就转让的数量和价格等重要内容报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并在股权登记管理部门完成股权过户手续,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完成变更登记,才最终完成国有股权转让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有利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可促进国有资本优化配置;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方进行的。 《中华
    • 国有股权转让,没有股权转让怎么办?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08
      我的解答是: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涉及到国有资产监管的特别规定,又要符合《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有股权向管理层转让等规定和相应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规则的规定,国有股权交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2)、制定《转让方案》,申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2)、清产核资由转让方组织进行清产核资,编制资产负
    • 如何做国有股权转让的评估?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2-19
      国有股权转让需要评估。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 (一)整体或者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 (三)合并、分立、破产、解散; (四)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 (五)产权转让; (六)资产转让、置换; (七)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八)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 (九)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