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竞业禁止用人单位应当提前约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9:30:48 426 人看过

竞业禁止是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我国相关法律对竞业禁止的对象没有作出明确限定,因此,雇佣双方自愿签订的竞业禁止条款,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但由于竞业禁止协议限制的是员工的劳动权,而劳动权属于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因此,竞业禁止合同的合法有效关键在于是否有损员工的基本生活利益。

作为竞业禁止协议生效的一个基本条件,企业必须对员工的竞业禁止行为作出经济补偿,竞业禁止协议中必须同时写明补偿金的数额和发放办法,否则就是无效协议。对于竞业禁止的补偿金数额,法律上也没有一个明确和权威的规定。按照深圳和珠海的相关规定,补偿金的数额须不少于该员工年收入的三分之二和二分之一。如果补偿金支付的数额较少,法院通常也会判决该竞业禁止协议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3: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用人单位相关文章
  • 浅议用人单位如何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
    用人单位如何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用人单位并不可以和任一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对适用竞业限制条款的劳动者范围作出了限定。即,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竞业限制内容其实也是有所限制的。比如,竞业限制的范围、竞业限制的期限、竞业限制的补偿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都有所规定。关于竞业限制的范围,用人单位只可以限制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用人单位不
    2023-03-01
    157人看过
  • 竞业禁止行为人是否应当履行
    当事人应履行竞业禁止义务。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在竞业禁止期间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如何判定竞业禁止协议是否合理判定竞业禁止协议是否合理,要注意限制性产业的范围是否合理。竞业禁止的范围应当与公司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时接触过,或者可能接触到的商业秘密的范围相对应,不得扩大到行业领域。禁止公司员工从事同一行业,无异于迫使他们离职后转行。在社会分工日益细化、专业分工日益细化的时代,这种禁止行为危害了公司员工的生存权,超出了合理范围,不应允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
    2023-08-16
    237人看过
  •  企业员工竞业禁止合同范本:规定员工竞业禁止及保密措施
    在签署竞业禁止合同之前,请确保充分了解自己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电话号码、住址以及身份证号码等。此外,还要了解竞业禁止合同双方就禁止事项所达成的一致确定内容。竞业禁止合同双方当事人需要明确履行合同的方式、期限、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免责条件。在签署竞业禁止合同之前,请确保您和另一位当事人清楚自己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电话号码、住址以及身份证号码等。2、竞业禁止合同双方就禁止事项所达成的有关事宜的一致确定内容。3、竞业禁止合同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的方式、期限。4、竞业禁止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免责条件。 竞 业 禁 止 合 同 协 议 内 容 概 述竞业禁止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
    2023-09-06
    245人看过
  • 竞业禁止约定四要件
    首先:要有劳动者与公司签订竞业禁止条款,没有竞业禁止条款的不受竞业禁止规定的限制。其次:约定竞业禁止的时间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相关法律规定竞业禁止的时间自劳动者离开公司之日不得超过3年。再次:约定竞业禁止时应同时约定对劳动者的补偿,如果没有对劳动者的补偿,竞业禁止的条款无效。最后:要判断劳动者是否实施了具体的竞业禁止的行为。《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
    2023-03-03
    155人看过
  • 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约定,新用人单位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劳动者在职期间违反竞业禁止协议,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者离职之后违反竞业禁止协议,新用人单位的责任区分三种情况:(一)劳动者仅违反竞业禁止约定,新用人单位如果不知道劳动者与原单位签订有竞业禁止协议的,新用人单位因无过错不应承担竞业禁止责任。(二)新用人单位若应知或明知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签有竞业禁止协议而仍然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新用人单位应当承担有关竞业禁止的连带责任。(三)劳动者因违反竞业禁止约定侵犯原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情况。这种情况新用人单位不论是否知道劳动者违反了与原单位的竞业禁止约定,都已经构成了侵权,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连带承担包括竞业禁止责任在内的侵权责任一、竞业禁止协议要求员工下岗以后必须离职吗一般不会要求员工在离职前签订竞业禁止协议。若双方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可以约定在
    2023-06-25
    280人看过
  • 竞业禁止产生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
    竞业禁止,又称为竞业回避、竞业避让,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为目的的一种法律措施,是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并禁止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业务竞争单位,限制并禁止员工在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包括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业务单位任职,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中国的相关法律中没有对竞业禁止的对象做出明确限定,因此,雇佣双方自愿签订的竞业禁止条款,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但由于竞业禁止协议限制的是员工的劳动权,而劳动权属于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因此,竞业禁止合同的合法有效关键在于是否有损员工的基本生活利益。作为竞业禁止协议生效的一个基本条件,企业必须对员工
    2023-05-01
    152人看过
  • 关于禁止提前复工的规定,用人单位是否必须遵守
    国家规定的法律政策,企业应当遵循。否则会面临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一、偷渡是不是犯罪偷渡罪是属于犯罪的,偷渡罪指的是违反国境管理规定,偷越国境,情节严重,依法构成犯罪,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国家边防检查机关对于偷越国境行为是严厉打击的,公民出入境必须走正规程序,一定不能偷越国境,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对于偷渡行为,按照情节严重,有行政处罚,也可能承担刑事责任。二、行政处罚中最根本最重要的中心环节是行政处罚中最根本最重要的中心环节是行政处罚的实施。根据规定,行政处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对行政违法案件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若发现相应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法行为经人民法院依法审判认定构成犯罪判处拘役或有期
    2023-03-30
    304人看过
  • 《劳动法》规定的竞业禁止单位是否适用于境外单位
    1、《劳动法》规定的竞业禁止单位是否适用于境外单位如果境外单位以中国为主,如中国的境外分支机构,则适用《劳动法》规定的竞业禁止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同意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的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竞业禁止协议的违约金有哪些规定。1。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禁止协议中约定经济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的,从其约定。因用人单位的原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劳动者要求,劳动者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竞业禁止协议中未约定经济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
    2023-05-02
    243人看过
  • 签竞业禁止合同员工违约要付违约金
    网友:商业秘密保密和竞业限制规定是否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如单位在劳动合同书中写明了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在工资中放发补偿金,员工违约离开公司后会被要求支付违约金吗?天津洪文事务所王律师: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因此,为避免日后出现纠纷情况,最好选择在员工离开公司后,在禁业期间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2023-06-09
    254人看过
  • 竞业禁止的违约金标准是什么?竞业禁止人员的范围是什么
    1、竞业禁止违约金的标准是什么?没有关于竞业禁止违约金和竞业禁止经济补偿的上限和下限的规定。因此,不存在合法性问题,只存在是否合理的问题。从你反映的情况来看,这是不合理的。在司法实践中,最低经济补偿不得低于本人工资的20%,一般在30-50%之间。如果将来可能增加仲裁的经济赔偿,违约金将增加到合理的数额。由于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我们只能做出一个接近司法实践的答案续聘一般不能调整。如需调整,应与员工协商。当然,企业也有可能单方面提高待遇和排名。这只是一种普遍做法,但法律没有对此作出规定,这也是《劳动合同法》留下的遗憾之一。在劳动仲裁实践中,如果企业单方面变更合同或擅自续签新合同,降薪降职,不合理调整岗位,员工拒绝签订合同,企业一般会败诉。竞业禁止人员的范围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禁止人员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对用人单位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雇主可以在
    2023-05-07
    292人看过
  • 原单位禁止离职员工从事竞争性工作
    尽管有些信息在劳动合同期间未经允许,劳动者不得披露给第三方或者复制,但是如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凭记忆而掌握这些信息,则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利用。实践中,劳动者泄露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事件时有发生,对用人单位造成了较大的损害。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订立竞业限制条款。但是,如果劳动者复制或者故意记录或者以任何其他方式掌握客户名单,是为了将来解除劳动合同后使用,这种行为构成对诚信义务的违反,即便没有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竞业限制的实施客观上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权,进而影响了劳动者的生存权,故其存在仅能以协议的方式确立。比如,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尽管用人单位因此支付一定的代价,但一般而言,该代价不能完全弥补劳动者因就业限制而遭受的损失。因此,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强调约定的同时对竞业限制进行了必要
    2023-07-07
    458人看过
  • 单位禁止结婚约定无效不能解聘员工
    2010年2月,张某经某宾馆考核合格招为服务员,并与宾馆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鉴于宾馆服务行业本身的特殊要求,凡是在宾馆工作的女性服务员,合同期内不得结婚。否则,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张某当时对这一规定没有太注意,就签了字。2012年3月,张某与其男友结了婚,不久怀孕。宾馆得知后,以张某违反合同为由,于2012年8月解除了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并没收了张某签订合同时交纳的抵押金3000元,张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经审理认为,婚姻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男女双方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完全出于自愿,就有权结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干涉公民的结婚自由,否则将受到行政处分或法律制裁。从表面看,张某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但实质上,该条款违反了法律规定,是无效条款。仲裁委裁决撤销了宾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责令宾馆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退还被没收的合同抵押金。
    2023-04-25
    249人看过
  • 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的,不能视为存在竞业禁止约定吗
    竞业禁止约定只有同时符合形式合法和内容合理两个方面要求时,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劳动者已明确表示愿意承担规定中的禁止义务的,不能视为双方之间存在竞业禁止的约定。同时,对竞业禁止的合理审查,主要应围绕对象合理、补偿合理、限制时间合理三个方面进行。签订竞业禁止协议要注意什么?1、用人单位只应当与接触、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而不是普通员工或职工,更不能是全体员工。2、竞业禁止的职业种类和范围,应当是员工在企业所从事的或接触到的特殊的、专门的业务范围,而不应无限扩大到整个行业,对范围约定应当明确、清晰和合理。要特别说明的是,对于那些技能比较单一的特殊职业和行业的人员而言,竞业禁止直接关系到他们的谋生问题。因此当劳动者的劳动权与用人单位的经营优势相冲突时,劳动者的劳动权利高于用人单位的竞争优势,用人单位不可以通过竞业禁止协议来限制劳动者的自由就业权利。3、竞业禁
    2023-02-21
    404人看过
  • 单位能禁止员工兼职吗,单位是否能禁止兼职
    一、单位能禁止员工兼职吗在兼职问题上,就我国法制来看,通常只有合理不合理的问题,而没有合法不合法的问题。国家对于兼职并没有明确表示可以或不可以。而法律上曾有句俗语:法无禁止即可为,只要不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即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而与兼职单位是劳务关系。我国现今劳动关系实践上认为,一般情况下员工只能有一个劳动关系,只能在一家单位办录用、拿工资。本职工作外的收入,那叫劳务报酬。有了本职工作后,员工择业的权利、工作的权利都得到了保障,与此相比,兼职就不是一项必须保障的权利,只是处于一个额外补充的地位。所以,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与员工约定不得兼职,或者在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中明确这一规定。需要指出的是,必须有事先的约定或规定,单位才可以禁止员工兼职,否则是没有依据的。二、员工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怎么办目前解决劳动争议的机构和途径很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后,双方可以协商
    2023-04-10
    225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更多>

    #用人单位
    相关咨询
    • 在竞业限制的时候,用人单位应当向哪些人员提供竞业禁止的限制条件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8
      竞业禁止是公司法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如董事、经理等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其所任职的公司同类的业务。公司法规定的竞业禁止义务主要是针对在职期间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而言的,如果想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就涉及如何对离职后的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进行竞业禁止限制问题。 竞业禁止,又称为竞业回避、竞业避让,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为目的的一种法律措施,是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
    • 竞业禁止条款中的竞业禁止是指什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能否约定竞争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4
      所谓竞业禁止是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中所谓“同类的营业”,是指营业种类属于同类,并且具有营利行为的性质。本案中,某县农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生产制造各种农用机械为主,包括小型
    • 企业如何约定竞业禁止,企业约定竞业禁止应注意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8
      一、企业如何约定竞业禁止 企业在运用竞业禁止条款进行自我保护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有相应规定或协议的企业,一定要将条款尽量细化。在条款设置时要考虑全面,将所有可能性都考虑进去,落实到纸面上。 2、明确竞业补偿金问题。获得补偿是执行竞业禁止条款的前提,有部分企业对于竞业补偿金的问题上常与职工产生矛盾,往往在员工离职后不愿支付相应的竞业补偿金。可一旦发生纠纷,员工就可以企业未支付补偿金为由自由
    • 用人单位是否有规定受雇员有竞业禁止义务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26
      法律分析 如果派遣员工是用人单位的高管、高级技术人员等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派遣单位可以与其约定竞业禁止义务。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 竞业禁止条款由用人单位承担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3
      可以。竞业禁止条款对劳动者的就业自由进行了限制,劳动者因此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所以,用人单位必须对此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约定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竞业禁止条款无效。如果用人单位停止支付补偿金,则竞业禁止条款对劳动者的约束也随之终止。 参考法条:《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