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诉讼请求标的额申请书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3 17:43:10 213 人看过

一、变更诉讼请求标的额申请书是怎样的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族,住址:市巷号,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性别,律师事务所律师(实习律师)

申请事项:

案号为的诉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法院已受理,现在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如下: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元(包括医疗费元、误工费元、护理费元、住院伙食补助费元、营养费元、交通费元、残疾赔偿金元、后续治疗费元、精神抚慰金元、鉴定费元);

2、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第三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直接将以上费用赔偿给原告;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诉、和第三人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经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案件发回贵院重审,需要变更诉讼请求。现申请人特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出如上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恳请贵院批准!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时间:年月日

二、变更诉讼请求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一百四十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变更诉讼请求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当事人要求相对方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的更换;第二种是当事人认为提出诉讼时其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发生变化,需要变更诉讼请求。

如果用来支持请求的事实和理由没有改变,仅仅是依据赔偿标准计算的赔偿额有所改变,不属于诉讼法意义上的诉讼请求的变更。即诉讼标的额变化未必像普通变更诉讼请求一样,严格限制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而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13: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律师事务所相关文章
  • 变更交通赔偿诉讼请求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___,性别,____年_月__日出生,_族,住址:__市__巷__号,联系电话:_____.委托代理人:___,性别,__律师事务所律师。申请事项:案号为___的诉____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法院已受理,现在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各项损失______元(包括医疗费______元、误工费____元、护理费____元、住院伙食补助费___元、营养费___元、交通费___元、残疾赔偿金_____元、后续治疗费____元、精神抚慰金____元、鉴定费____元);2、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第三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直接将以上费用赔偿给原告;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及理由:申请人诉___、___和第三人____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分公司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经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案件发回贵院重审,需要变更诉讼
    2024-04-11
    145人看过
  •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什么时候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后一般多久开庭审理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该在举证期届满前提交。如果在举证期届满后提交的话则可能导致法院需要重新对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进行确认,不利于诉讼流程的有序进行。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后一般两个月之内开庭审理。因为变更诉讼请求后受限于案件的审理期限,若是简易程序的审限仅有三个月,因此一般变更后是需要在两个月之内开始审理。一、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什么时候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该在举证期满前提交。法律依据:《证据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第三十五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限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二、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后一般多久开庭审理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一般在两个月之内开庭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
    2023-07-18
    352人看过
  • 标的额是诉讼请求额吗
    诉讼标的额是指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合同纠纷中,确定诉讼标的额直接关系到诉讼费用的计算,不管将来法院判决支持多少数额,诉讼费都不会发生变化,当然如果增加了诉讼标的额,法院还会让原告补交诉讼费。所以案件的诉讼标的额是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来确定的。一、诉讼标的额怎么算,相关规定有哪些我国的法律中对此也有明确的规定和说明。因为诉讼标具有法律效力,所以诉讼标的额更具有法律意义,建议遇到此类情况的人,先了解一下关于诉讼标的额的法律知识,避免出现意外情况。具体规定如下所述: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予以审理和判断的的对象,简单来讲就是诉讼的对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诉讼标的物是证券的,按照证券交易规则并根据当事人起诉之日前最后
    2023-03-27
    361人看过
  • 标的物灭失是否变更诉讼请求?
    一、标的物灭失是否变更诉讼请求?标的物灭失可以变更诉讼请求,诉讼过程中标的物毁坏可以请求损坏者支付赔偿金,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提出的要求保护的实体权利,被告反诉时提出的实体权利要求,第三人通过人民法院向本诉的原告和被告同时提出的实体权利要求,都有其诉讼标的。二、诉讼保全的标的怎样执行第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第二,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第三,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第
    2023-06-03
    366人看过
  • 增加诉讼请求导致标的额管辖变更吗
    当事人在诉讼中增加诉讼请求从而加大诉讼标的的金额,致使诉讼标的的金额超过受诉法院级别管辖权限的,一般不再变动。1、变更诉讼请求应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提出。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3、增加诉讼请求的,应当要审查增加诉讼请求后诉讼标的是否会导致法院的级别管辖有变化。若想变更法院的级别管辖,则可以将诉讼标的高于当地法院的管辖金额。4、若想在增加诉讼请求的情形下不变更法院的级别管辖,则建议增加诉讼请求的金额不确定,如主张赔偿损失,但损失待评估后确认损失额。一、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怎么写?1、首部(1)标题。写为“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其诉讼称谓写为“申请人”,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申请人是公民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住址。如果公民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则应由
    2023-02-25
    273人看过
  • 诉讼标的增加会变更诉讼请求吗
    1、一审诉讼过程中,原告增加标的额,就是增加诉讼请求。《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2、民事诉讼请求的构成(1)有适格的原告,即原告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原告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也可。(2)有明确的被告,不要求有正确的被告。(3)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要具体。(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这就有点复杂了,简单说,只能是民事案件,杀人放火的,不能作为民事案件立案;管辖就更复杂了,一般是原告就被告,还有很多特殊的规定,这要看具体的案件了。争议发生后,若是不能协商处理此纠纷,那么首先需要确定诉讼标的,然后才能在书写诉状之后提出诉讼请求,为了使得请求被受理,在诉状提交的同时,还需要提交能够证明纠纷确实存在的证据,法院确定受理后,提出诉讼请求的人需要缴纳诉讼费。一、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区别与联系分别体现
    2023-03-23
    263人看过
  • 诉讼标的变更申请书范本的写法是什么
    一、诉讼标的变更申请书范本的写法是什么?申请人:X某,男,XXXX年XXX月XXX日出生,汉族。被申请人:X某某,男,XX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联系电话:138xxxxx33。被申请人:XXXXXX住所:法定代表人:X某某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技术转让及销售合同纠纷一案,XX已经受理,现变更诉讼请求如下:1、依法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2009年12月11日签定的《XXXXXXXXX技术转让及销售合同》;2、判令两被申请人共同返还货款人民币XXXXXXXXX元并赔偿相应损失。变更理由如下:XXXX年XX月XX日申请人与XXXXXXXXXX签订《XXXXXXX技术转让及销售合同》。签订合同当日,申请人依约给付被申请人X某某定金20万元。2010年2月27日申请人给付被申请人X某某合同款XXX万元。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要提供给申请人的设备达不到国家规定的生产燃料油的标准,根本实
    2023-06-03
    270人看过
  •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道路交通事故用)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道路交通事故用)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原告孙××诉被告张××、被告常州市××有限公司、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由贵院立案受理,现贵院委托的鉴定机构已出具了鉴定报告,原告根据该鉴定报告将诉讼请求依法变更为下列请求:一、请求贵院判令被告承担急救费100元、医疗费18173.89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06元、交通费200元、摩托车修理费1040元(财物损失费)、摩托车施救费80元、误工费20000元、残疾赔偿金65512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护理费10800元、营养费2160元、司法鉴定费1115元。以上合计129646.89元。其中,被告(三)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余下的费用由被告(一)和被告(二)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以上申请恳望贵院予以裁准。申请人:年月日
    2023-06-08
    289人看过
  • 变更诉讼请求必须是同一标的吗
    对增加、变更诉讼请求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6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而《证据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第三十五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限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2023-02-27
    208人看过
  • 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和变更有什么不同
    ​一、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和变更有什么不同增加诉讼请求包括两种情况:1、是诉讼请求事项的增加。如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起诉时的诉讼请求是要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借款本金。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增加要求被告支付从借款时至借款本金还清时的利息。这要求支付利息的请求属事项的增加。2、诉讼请求量的增加。如在侵犯名誉权案件中,原告起诉时的诉讼请求是: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在诉讼请求项目不变的情况下,将精神损害抚慰金提高到10000元。这提高的5000元,就是增加的诉讼请求,属量的增加。增加诉讼请求和变更诉讼请求的共同点是他们都改变了先前提出的诉讼请求,他们的根本区别是前者是一种量的变化,后者属于质的变化。二、变更诉讼请求的标准变更诉讼请求有两种情况:1、当事人要求相对方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的更换;2、当事人认为提出诉讼时其主张的法律
    2023-06-08
    238人看过
  • 变更诉讼代理人申请书
    XX人民法院:XX纠纷一案,本人原来委托XX律师为诉讼代理人。现本人申请将诉讼代理人变更为XX律师。担任本人的诉讼代理人。变更后的诉讼代理人权限为:一般代理。以上申请请贵院准许!申请人:年月日代理权限: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因此委托诉讼代理人只能在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诉讼行为。只有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实施诉讼代理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才能由被代理人承担。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权利,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实体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密切相关的诉讼权利,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另一类是纯粹的诉讼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关系不密切的诉讼权利,如申请回避。对于前一类权利,由于与当事人的利益关系密切,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对这类权利,需要被代理人特别授权。所谓特别授权,是指被代理人对涉及自己的实体权利的处分事项,专门、明确地授予诉讼代理人特定权限。在诉讼代理实务中,
    2023-04-27
    160人看过
  • 小额诉讼的申请要求
    小额诉讼程序仅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主要适用于下几种:(1)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和服务合同纠纷案件;(2)身份关系清楚,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上存在争议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纠纷案件;(3)责任明确,原告主张的损失金额确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和其他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件;(4)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纠纷案件;(5)银行卡纠纷案件;(6)劳动关系清楚,仅在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等案件的给付数额和给付时间上存在争议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件;(7)劳务关系清楚,仅在劳务报酬的给付数额和给付时间上存在争议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8)其他金钱给付纠纷。民事诉讼法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有哪些1、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民事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一)人身关系、财产确权案件;(二)涉外案件;(三)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
    2023-07-04
    496人看过
  • 申请法院变更民事诉讼请求怎么写
    如果现在受理案件的法院说没有管辖权的话,可以提出管辖权的异议交换法院,但是如果现在认为审理案件的法院不公正,但是如果该法院有管辖权的话,提出管辖权的异议也没有用,所以只有在法院没有管辖权的情况下才能申请管辖权的异议交换法院的审理案件。民事诉讼请求包括哪些民事诉讼主要是违约之诉和侵权之诉。违约之诉主要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违约损失和继续履行合同等;侵权之诉主要是要对方承担侵权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等。民事诉讼请求的构成的本文中已经阐述。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受理、审理完毕,做出合理的判决。民事诉讼的请求也要遵循法律程序,提供诉讼状或者起诉状,法院在接到起诉状以后方可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法律对诉讼请求程序的严格也是确保司法公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
    2023-08-18
    493人看过
  • 变更诉讼请求后标的变小可否退费?
    一、变更诉讼请求后标的变小可否退费?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1、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2、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二、民事诉讼费用由谁承担?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
    2023-06-03
    69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 更多>

    #律师事务所
    相关咨询
    •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有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说法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6
      在整个诉讼中,有原告被告之分,而在其中一个环节如变更诉讼请求、申请财产保全等则有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分,一般来说原告就是申请人,被告就是被申请人。
    • 申请变更诉讼请求书可以有被申请人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7
      在整个诉讼中,有原告被告之分,而在其中一个环节如变更诉讼请求、申请财产保全等则有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分,一般来说原告就是申请人,被告就是被申请人。
    • 起诉请求书变更申请怎么写
      广东在线咨询 2025-0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原告有权自愿放弃或更改诉讼请求。被告有资格承认或反驳诉讼请求,并可提起反诉。
    • 民事纠纷申请法院变更诉讼请求书的写法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8
      1、变更诉讼请求没有固定的格式,你直接写标题为《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下面写上哪些需要变更,以及如何变更。落款写上具状人和日期,并签章即可;2、提醒注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因此,你变更诉讼请求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前。
    • 变更诉讼请求是否需要提前申请,变更诉讼请求需要提前申请吗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09
      变更诉讼请求需要提前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6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