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标准:
1、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2、客体是公共秩序;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一、寻衅滋事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认定寻衅滋事标准从以下内容分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
二、怎样才能构成侮辱罪
符合下列要件认定构成侮辱罪: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幕严和名誉权2在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3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目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
三、分裂国家罪构成要件
1、构成分裂国家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2、构成分裂国家罪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所谓组织,是指为分裂国家而安排分散的人使之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和整体性。3、构成分裂国家罪的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4、构成分裂国家罪的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而希望或放任结果的发生。
-
寻衅滋事罪是指什么,怎样认定寻衅滋事罪
158人看过
-
在我国寻衅滋事罪可以谅解吗,寻衅滋事罪的认定
141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能撤销缓刑吗,寻衅滋事罪如何认定的
244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的规定是什么,寻衅滋事罪的认定
56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与抢劫罪有哪些区别
304人看过
-
寻衅滋事如何定罪,如何判定是寻衅滋事
452人看过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
寻衅滋事怎么定罪,寻衅滋事怎么认定,寻衅滋事怎么定罪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20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具有以下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本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上的寻衅滋事行为包括: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只要具有以上四种情形之一,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如
-
什么是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的认定, 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4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的认定: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二)客观要件 本条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
-
寻衅滋事罪本罪司法解释,寻衅滋事罪该如何认定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27寻衅滋事罪(刑法第293条),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寻衅滋事罪如何认定,根据寻衅滋事罪本罪与非罪的区分:(一)、根据本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我们认为,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综合以下几个方
-
寻衅滋事司法责任认定寻衅滋事是否是寻衅滋事之类的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19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债权人追回债务时,殴打、侮辱、恐吓他人或者损坏、占用他人财产一般不构成寻衅滋事罪,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
寻衅滋事案可以认定为多次寻衅滋事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07寻衅滋事多次的认定比一定要同种行为,要是寻衅滋事罪包含的行为即可。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 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灭、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