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民事诉讼时规定的商业秘密指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04 01:52:24 417 人看过

一、民事诉讼时规定的商业秘密指什么

1、民事诉讼法中的商业秘密,是指生产工艺、配方、贸易联系、购销渠道等当事人不愿公开的技术秘密、商业情报及信息。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二百二十条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的商业秘密,是指生产工艺、配方、贸易联系、购销渠道等当事人不愿公开的技术秘密、商业情报及信息。

二、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形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所谓盗窃商业秘密,包括单位内部人员盗窃、外部人员盗窃、内外勾结盗窃等手段;所谓以利诱手段获取商业秘密,通常指行为人向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提供财物或其他优惠条件,诱使其向行为人提供商业秘密;所谓以胁迫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是指行为人采取威胁、强迫手段,使他人在受强制的情况下提供商业秘密;所谓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是指上述行为以外的其他非法手段。

2、使用或允许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所谓披露,是指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向第三人透露或向不特定的其他人公开,使其失去秘密价值;所谓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是指非法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具体情形。需要指出的是,以非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人,如果将该秘密再行披露或使用,即构成双重侵权;倘若第三人从侵权人那里获悉了商业秘密而将秘密披露或使用,同样构成侵权。

3、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合法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可能是与权利人有合同关系的对方当事人,也可能是权利人单位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知情人,上述行为人违反合同约定或单位规定的保密义务,将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擅自公开,或自己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即构成对商业秘密的侵犯。

4、第三人在明知或应知前述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仍然从侵权人那里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这是一种间接侵权行为。行为人知悉其为他人的商业秘密,并明知或应知系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形,依然获取、使用、披露该秘密,所以法律将这种行为也作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来对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0: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2023侵犯商业秘密罪商业秘密的规定有哪些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商业秘密的规定有哪些1、侵犯商业秘密罪商业秘密的规定有: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侵犯商业秘密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
    2023-08-22
    144人看过
  • 商业秘密指哪些
    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概念规定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第4款中,本法所谓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大众所知。具有商业价值,经权利人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据此可以归纳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包括:1、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技术信息2、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权的权利有哪些商业秘密权,包括四个权利,具体如下:1、占有权,是指权利人对商业秘密实际上的控制与管理;2、使用权。使用权是指权利人依照商业秘密的性质和用途对商业秘密加以利用;3、收益权。收益权即收取商业秘密带来的利益;4、处分权。处分权是指商业秘密的权利人有权处分自己的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二款至第四款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
    2023-08-06
    155人看过
  • 商业秘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律师费是多少
    1、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的,适用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由所在地省级政府相关部门制定。2、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1)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2)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第六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可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并非所有的侵权行为都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只有因人身权利遭受侵犯以及因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案件,才能提起刑
    2023-08-17
    242人看过
  •  商业秘密侵权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法定最高刑是七年有期徒刑,追诉期限为十年。如果已经立案侦查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法定最高刑是七年有期徒刑,追诉期限为十年。如果已经立案侦查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侵 犯 商 业 秘 密 罪 的 最 高 刑 罚 是 多 长 时 间 ?根据素材0中的内容,虚报注册资本罪的最高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对于自然人犯此罪的情况,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而对于单位犯此罪的情况,对单位判处罚金,
    2023-09-19
    147人看过
  • 民事诉讼商业秘密侵权赔偿纠纷的审理时间是多久
    一、民事诉讼商业秘密侵权赔偿纠纷的审理时间是多久?民事诉讼商业秘密侵权赔偿纠纷的审理时间一般是6个月,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二、商业秘密的侵权赔偿标准怎么确定?1、商业秘密权利人的侵权行为而遭受的损失。这主要是权利人可计算的财产、收入方面的损失。包括:(1)研制开发成本,如花费的时间、金钱和付出的财力等;(2)现实利益损失,如生产成本的降低、销售额的提高、利润率的增加等;(3)将来可得利益的合理预期。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润为赔偿额。具体计算方式可以为:销售量减少的数量乘以每件产品合理利润的乘积
    2023-06-02
    393人看过
  • 商业秘密如何认定,怎么认定商业秘密?
    一、商业秘密如何认定商业秘密存在于企业的各个方面,在企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十分注意商业秘密保护条款。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二、商业秘密保密制度的内容有哪些(一)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企业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界定哪些技术和信息属于商业秘密。避免笼统地将所有的信息或技术都约定为商业秘密,这样在实践中不易操作,发生争议时也不利于举证。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当商业秘密具有企业无形资产和职工个人劳动成果双重性质时,应当特别注意明确其性质属于个人著作权还是公司商业秘密,当事人是否要承担保密义务。(二)明确保密主体。一般来讲在保密岗位、技术岗位工作的员工是主要的保密主体。当然,企业还应当根据自身的性质和情况分析确定企
    2023-04-06
    303人看过
  • 商业秘密哪里鉴定2024
    法律综合知识
    一、商业秘密哪里鉴定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经营信息是不需要鉴定的,所以没有鉴定机构。但国家科委有个知识产权中心,即国家科委鉴定中心,主要是为技术信息进行鉴定。二、商业秘密取证方式有几种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有自行取证、委托取证、公证取证、刑事取证、行政取证、法院取证等几种取证方式。1.自行取证有关调查发现大部分的当事人会选择自行取证方式来搜集证据。然而,很多当事人不会取证,且取证并非易事,导致自行取证的有效性不高。而且许多人当事人认为法院应当依职权主动依法查清事实、全面调查取证,从而不够重视自行取证的范围和内容导致承担举证不能后果。2.委托取证目前委托取证又分为两种,一种是委托律师调查取证,另一种是委托调查公司调查取证。由于商业秘密案件专业性较强,委托律师能准确把握取证的方向、范围、手段,能凭借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办案经验,在不同阶段为当事人制定适当的取证方案。而且法律赋予律师调查取证
    2024-02-08
    407人看过
  • 如何进行商业秘密诉讼
    诉讼是权利人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其商业秘密的有效手段之一,也是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权利。如何正确行使诉权关系到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能否得到法律保护,笔者依其诉讼实践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述。一、商业秘密侵权权利人诉前准备诉讼之前,原告必须尽力搜集可能搜集到的全部证据,在必要时作诉讼证据保全,搜集到全部证据后方可启动诉讼法律程序。商业秘密案件比较复杂,从组织起诉资料到法庭宣判,每个环节都必须力求严谨。作为原告在起诉商业秘密案件时,应当委托律师或法律专家代理诉讼,让专业人员把关分析是否形成商业秘密侵权案件。在此阶段更好地保护商业秘密应注意:(一)准确确定诉讼案由和请求范围在立案之前应尽量依据所掌握的证据准确的确定案由和诉讼请求范围。如果在立案时确实无法准确认定案由的,可先以比较大的案由来立案,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再选择一个比较适合此案的准确案由。因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在举
    2023-06-09
    404人看过
  • 浅析商业秘密侵权诉讼
    近些年来,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呈上升趋势。但在这类案件中,有许多原告起诉所依据的技术方案经审查达不到商业秘密应具备的标准,诉讼请求因此而被驳回。本文就商业秘密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进行了分析,继而根据商业秘密侵权的特性探讨了侵权行为的构成及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主题词]商业秘密侵权诉讼[正文]近些年来,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呈上升趋势。但在这类案件中,有许多原告起诉所依据的技术方案经审查达不到商业秘密应具备的标准,诉讼请求因此而被驳回。当事人对自己研制多年,投入了大量物力、财力后形成的技术成果没有被认定为商业秘密,不理解,有异议,一些法官对商业秘密的判断标准也理解得不尽相同。在此,笔者就商业秘密的侵权诉讼浅谈一二。一、什么是商业秘密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
    2023-06-13
    123人看过
  • 民事起诉书(侵害商业秘密纠纷)
    民事起诉书原告:____有限公司住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职务________电话:______被告: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民族:___职务:___工作单位: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被告:____有限责任公司住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职务________电话:______诉讼请求:1、责令二被告停止侵权行为;2、消除影响并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3、回收并销毁已生产销售的侵权产品;4、共同赔偿经济损失____元;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第一被告××系原告公司的技术负责人,曾担任原告技术部主管职务,掌管原告的全部技术资料。由于该资料属原告的商业秘密,故原被告于第一被告上岗时签订了商业保密协议,由原告按月向第一被告支付了保密费,被告承担保密义务。____年__月__日
    2023-06-07
    133人看过
  • 商业秘密规章
    商业秘密
    •界定秘密范围•确定责任主体•划定密级实行分级管理•工作流程设计•成果的归属和报告义务•对第三人的免责条款•法律责任竞业限制竞业限制指对劳动者经营、受雇的行为进行了限制,受到这种限制的经营者是不能从事特定竞争行为。竞业限制的种类•法定(在职)•预定(离职)竞业禁止的主体•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竞业禁止的对价支付经济补偿•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支付标准(地方规定)在竞业禁止期间,公司能够终止竞业禁止协议吗?如果终止公司应当承担什么责任?竞业禁止协议•竞业禁止的时间、范围、地域•禁止劝诱条款•效力可分割条款商业秘密与竞业禁止财产权限制权无期限有期限(在职+离职2年)一
    2023-06-09
    368人看过
  • 商业秘密 企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但是,大家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都构成商业秘密,应当符合四个要件:一、不为公众所知悉,即不为不特定的人所知的秘密性;二、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即一定的经济价值性;三、具有实用性,即商业秘密一定要具有现实的使用价值,而不权仅停留在理论的水平上;四、权利人必须采取保密措施,如果权利人不采取保密措施,说明他自己也未意识到其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是商业秘密,法律则更无法对其进行保护。一、保密条款或者保密协议约定的主要不包括(一)商业秘密所包含的内容合同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提供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提供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
    2023-03-12
    114人看过
  • 如何确定商业秘密的秘密点
    如何确定商业秘密的秘密点在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的审理中,原告权利作为审查对象的内容往往有一个由大到小或由变到少的过程。一开始,权利人总是声称许多信息是他的商业秘密。经过对方的辩护和法院的审查,可以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信息会大大减少,可以认定为被告非法获取、使用、泄露的信息可能会更少。这可以说是商业秘密侵权案件审理中的一个规则在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的审理中,首先要确定案件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是什么。由于法律对商业秘密的误解以及商业秘密本身的不确定性,原告往往无法准确界定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即所谓的秘密点)。因此,法院审理的首要任务是要求和引导原告确定其秘密点,包括商业秘密的载体(证据)和具体构成(即秘密点是相关信息的要素还是要素的组合)。一个载体可能包含很多信息,其中只有少数可能是秘密的。固定商业秘密的过程往往需要几轮的辩护和辩护以及法院的及时指导。因此,在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中,我们对原告对固定秘密点的要求
    2023-05-02
    325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概念是什么?如何保护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概念是什么?如何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1。什么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受权利人保护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从范围上看,包括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和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供货情况、产销策略等信息。商业秘密不同于专利权和著作权。它不取决于外部的执法和法律保护,而取决于企业内部的保密程度。只要我们能长期保守秘密,商业秘密就能长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1)劳动法的保护是通过“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的模式来实现的,因为这两种方式各有利弊,企业既需要较少的资金,又需要长期的效力,这是唯一的途径。如果员工违约,企业可以提起劳动仲裁以保护其权利。(2)其他行政法保护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可以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行政法规的规定,报有关行政机关查处。这种方式有时更有利于争端的解决。指公安工商局。(3)民法保护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新的雇主和雇员可能被要
    2023-05-07
    18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商业秘密的诉讼有什么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5
      第一章管辖 第二章回避 第三章辩护与代理 第四章证据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物证、书证的审查与认定 第三节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审查与认定 第四节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审查与认定 第五节鉴定意见的审查与认定 第六节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的审查与认定 第七节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的审查与认定 第八节非法证据排除 第九节证据的综合审查与运用 第五章强制措施 第六章附带民事诉讼 第七章期间、送达、审理
    • 商业秘密案件民事诉讼应该怎么确认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7-08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百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 2022年侵犯商业秘密诉讼时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2-13
      侵犯商业秘密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是自原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起诉的被控侵权行为侵害其商业秘密权利之时向后计算3年,超过3年的,原告可能会丧失其商业秘密侵权之诉的胜诉权,将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
    • 侵犯商业秘密的诉讼时效为多少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0-30
      侵犯商业秘密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是自原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起诉的被控侵权行为侵害其商业秘密权利之时向后计算3年,超过3年的,原告可能会丧失其商业秘密侵权之诉的胜诉权,将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
    • 商业秘密罪属于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0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那么,在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被害人单位是否可以“遭受物质损失”为由要求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附带民事诉讼条件:1、原告必须是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