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男)与李某(女方)2004年12月在北京市某区登记离婚。双方约定:
1.男方赵某与女方李某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2.双方无子女,无抚养纠纷;
3.婚后无共同财产;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各自名义的借款由各自偿还。
离婚手续办理完毕后,赵某的朋友齐某向赵某索要其借款20万元,赵某以各种理由不予偿还,甚至到后来音信皆无。无奈之下,齐某只得向林某索要。李某拿出离婚协议对赵某说,其已与赵某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的借款归各自偿还,赵某向齐某所借款项虽然发生在他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双方已约定谁的名义借款谁偿还,因此,拒绝偿还。
无奈之下,齐某以赵某、李某为被告,向北京某区人民法院提起欠款纠纷诉讼,要求二被告连带偿还20万元借款。
李某到庭辩称,在2004年初,赵某虽然借原告齐某20万元用于开公司,但自己从来没有见过这些钱,更没有用过这些钱。在离婚时,双方已然约定,各自名下的借款由各自偿还,因此,自己不应该承担还款义务。
【法院判决】
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赵某在与李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齐某借款20万元用于经营公司,该借款应该认定为共同债务。现齐某向二被告主张欠款,于法有据,应予支持。故判令赵某、李某二人连带向齐某还款20万元。李某在偿还齐某借款后,可根据与赵某的离婚协议主张自己的权利。
【律师意见】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活动,或者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的债务为共同债务。
2、原则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夫妻一方能够证明与债权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债权人明智夫妻之间有关债务的约定。
3、对于共同债务,夫妻应负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不因离婚、一方死亡而免除,也不因当事人的约定、法院就份额的判决而改变。当事人的约定、法院判决的份额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效力,一方对全部债务清偿后后者清偿超过双方约定份额的,可以依照约定向对方追偿。
4、即使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但其收入确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亦是共同债务。本案中,赵某向齐某所借的款项是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共同经营活动所负债务。
5、本案中,李某夫妻未能证明该债务已与齐某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亦不能证明齐某对夫妻二人是否有债务约定知情。所以,应当认定为赵某夫妇共同债务。
6、共同债务,由赵某、李某承担共同责任,不因离婚而改变。离婚协议的效力限于赵某夫妻之间。
-
婚前债务婚后还清离婚后是否可以补偿
405人看过
-
婚姻前的债务如何婚后清算?
285人看过
-
债务人借款后离婚
385人看过
-
婚前债务是否应该在婚后还清?
297人看过
-
结婚前借款,婚后谁偿还?
360人看过
-
婚前债务离婚后共同还清可以么
308人看过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
婚前债务婚后离婚怎样才能清偿债务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09婚前债务一般是个人债务,离婚时会判以欠钱一方的个人财产进行偿还。但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会判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
婚前债务婚后还清离婚后是否补偿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2目前法律对婚后还清一方的婚前债务,离婚后是否可以要求补偿未作明确的规定。夫妻双方结婚后,对财产无特别约定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用共同财产来偿还婚前债务的,属于可行的,那么在离婚时,另一方是否可以要求补偿,只能按照具体情况进行处理,情况不同,处理结果是不一样的。
-
债务离婚后能否清偿债务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24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在时协商确定清偿责任,如果协商分割不成或协商确定清偿责任不成的,可诉请人民法院判决。《》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谁来清偿婚前个人债务?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23一般而言,婚前个人债务应当由债务人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但婚前个人债务由债务方承担清偿责任,是与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相对应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