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哪些审批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6:43:25 228 人看过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须办理以下批准手续:

①投资者按照项目隶属关系向审批机关提交项目建议书(也称立项报告或项目申请书)。举办外商投资企业的项目建议书是由投资者向主管部门和经贸部门呈报的准备拟办外商投资企业的报告。项目建议书经审批机关批准后,也就是说“立项”了,便可以对利用外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

②中外投资者共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呈报主管部门和经贸部门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对已经立项的外资项目从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是否可行的分析总结和实施方案。通过对项目的技术、经济各种方案进行论证对该项目在已有的和可能改变的条件下可能取得的成功进行分析,得出该项目可行或不可行的决策。可行性研究报告是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签订合同、章程的的基础,一经审批机关批准,中外投资者即可进入合同、章程的谈判。

③订立举办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制定外商投资企业的章程,并同时呈报经贸部或其授权的审批机关批准,经批准后发给批准证书和批准文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14: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外商投资相关文章
  • 限额以上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审批的审查
    法定实施主体名称:宁波市外经贸局实际实施主体名称:宁波市外经贸局受理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外经贸局窗口咨询电话:87185537责任处室:行政审批处审批层级: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终审审批关联部门本部门单独审批与其他部门联合审批本部门为:其他并联审批部门名称:设定或实施的主要依据(文件名称、文号及具体条款)《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3条,《外资企业法》第6条、第10条、第20条,《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5条,第7条、第12条、第24条,《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第12条,《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附件一,《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办理时限法定时限:独资企业3个月;合资企业3个月;合作企业45天承诺时限: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报国家审批的除外)申报条件依据的条款《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3条,《外资企业法》第6条、第10条、第20条,《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5条,第7条、第12条、第24条,《指导
    2023-06-06
    148人看过
  • 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的有关政策规定及审批原则、审批程序
    鼓励外国投资者来华以合资、合作或独资形式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是指主要向未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为之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以期获得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方式。创业投资可采取非法人制组织形式,也可采取公司制组织一、审批原则:(一)必备投资者应具备的条件:l.以创业投资为主营业务;2.申请前三年其管理的资本累计不低于l亿美元,且其中至少5000万美元已用于进行创业投资(必备投资者为中国投资者的:在申请前三年其管理的资本累计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其中至少5000万元人民币已经用于进行创业投资);3.拥有3名以上具有3年以上创业投资从业经验的专业管理人员;4.如果某一投资者的关联实体满足上述条件,则该投资者可申请成为必备投资者。本款所称关联实体是指该投资者控制的某一实体、或控制该投资者的某一实体、或与该投资者共同受控于某一实体的另一实体。本款所称控制是指控制方拥有被控制方超过50%的表决权;5
    2023-06-06
    276人看过
  • 简化行政审批事项促进外商投资企业设立
    梅州市外经贸局局长刘冲做客人民微博微观梅州系列微访谈,围绕外经贸部门的主要职能,就有关梅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等方面的工作及网民关切的问题,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梅州是著名的华侨之乡,海外华侨众多。在访谈过程中有网友问到梅州市在吸引侨资回梅州建设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对此刘冲介绍称,梅州市已出台《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鼓励外来投资优惠办法》等政策,在项目用地、财税补贴和电价等方面给予外商投资优惠政策;对引进世界500强和境外大型企业投资、加工贸易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创建品牌等给予专项奖励。目前,梅州市侨资项目占外来投资比重已达70%以上。此外刘冲介绍,为方便外商设立投资企业,梅州市外经贸局全面清理了18项审批事项,目前,包括外商投资设立和变更、加贸企业生产能力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有关进出口许可证、境外投资核准、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以及签发一般原产地证书等手续,均可以在
    2023-06-06
    283人看过
  • 设立外国企业的审批程序是什么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程序是什么P>1。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2。向审批机关申请批准?
    2023-05-07
    356人看过
  • 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设立与开设店铺的办理程序
    (1)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企业设立一次性申报和核准。(2)拟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投资者、申请开设店铺的已设立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需向外商投资商业企业注册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申请文件。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报送文件进行初审后,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一个月内上报商务部。商务部应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于批准设立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对于不批准的,应说明原因。(3)从事零售业务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在其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域内开设店铺,如符合以下条件且经营范围不涉及电视、电话、邮购、互联网络、自动售货机销售,由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在其审批权限内审批并报商务部备案。(4)单一店铺营业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且店铺数量不超过3家,其外国投资者通过设立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在中国开设同类店铺总数不超过30家的,由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在其审批权限内审批。
    2023-06-06
    174人看过
  • 【清算流程】外商投资企业解散审批及清算程序
    一、受理部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二、解散审批程序:1、终止合同、章程审批(1)企业向镇、街道办事处提出清算、终止合同、章程的报告原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2)镇、街道办事处预审并向外经贸局转报企业的申请报告文件(原件);(3)企业董事会一致通过企业解散决议(原件);(4)税务部门(国税、地税)出具的纳税状况证明(原件);(5)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6)营业执照副本;(7)审批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2、审批部门受理、审核、出具批复文件,企业进入清算程序(1)企业从期限届满或批准解散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委员会,由企业董事会提出人选,清算程序原则上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并接受监督;(2)清算委员会成立后,企业有关人员在清算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将企业的会计报表,财务账册、财产目录、债权人名册以及有关资料提交清算委员会;(3)清算委员会成立之日起7日内将有关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等书面通知企业审
    2023-02-08
    287人看过
  • 【外国投资】外资企业章程审批(独资)
    项目名称:外资企业章程审批(独资)进驻时间2005-10-28项目类型承诺件办事程序1、受理2、审核3、发证申报材料1、投资者向商务部门提交《外资企业审查登记证书》2、经工商部门核定的企业名称通知书3、经申请人或公司法人签署的企业章程4、经投资者签署的企业所需进口的生产设备、运输工具、办公用品和常住人员自带的交通工具和生活用品等物资清单5、经投资者签署的企业董事会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单位职务、拟任职务)6、投资者的商业登记证、注册证书,属个人投资的须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如委托大陆亲友作为投资者全权代表,则须提供公证机关或律师行的公证书7、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即同该投资者所在国家和地区有业务往来的银行出具的存款及资金往来的信誉情况的证明8、其他材料:(1)厂房和土地租赁协议、住所证明、入区批复。(2)县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证明(3)商务部门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材料9、全国组织机构临时
    2023-06-06
    69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审批或审核)
    (一)项目名称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审批或审核)(二)设定依据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1〕第311号);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实施细则》(外经贸部令〔1995〕第6号);3、《外资企业法》及《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1〕第301号);4、《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外经贸部〔1997〕外经贸法发第267号);5、《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和分立的规定》(外经贸部、国家工商总局令〔2001〕第8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三)受理条件1、公司合并或分立,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投资者已按照合同、规章规定缴清出资、提供合作条件且已实际开始生产、经营;3、公司合并或分立不得导致外国投资者的比例低于合并或分立的公司注册资本的25%;4、涉及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或分立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政券监督管理部门对上市公司的规定并办
    2023-06-06
    226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能否设立商会
    外商投资企业能否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设立商会,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法设立商会、协会,自愿参加。商会、协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开展有关活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二十七条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法设立商会、协会,自愿参加。商会、协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开展有关活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在中国,公司扩大经营范围,必须申请变更登记。申请变更登记时,需提交下列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和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当载明具体委托事项、受托人权限和委托期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经营范围的变更: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报经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经营范围需要报经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登记机关出具的一整套登记表和
    2023-05-07
    430人看过
  • 外商投资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审批
    申请事项:外商投资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办理依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外经贸部[1997]国资办发第26号《设立外商投资资产评估机构若干暂行规定》(1997年4月7日)办理条件:1、中国评估机构应是获得了国家资产局统一印制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资产评估公司(事务所)、土地估价事务所、房地产估价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财务咨询公司等。2、外国评估机构应是具有先进专业技术和良好信誉,年收入不少于2000万美元,评估专业人员不少于200人,且具有和中国资产评估高级人员进行业务交流水平的机构。来华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须已取得所在国家(地区)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并具有5年以上资产评估资历和丰富的资产评估知识与经验。3、外商投资评估机构注册资本最低不得少于50万美元,并须有与其申办业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固定的办公场所。4、外商投资评估机构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申
    2023-04-23
    230人看过
  • 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及开设店铺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拟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投资者、申请开设店铺的已设立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需向外商投资商业企业注册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申请文件。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报送文件进行初审后,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一个月内上报商务部。二、商务部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设立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告知理由。三、投资者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凭《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外商投资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原则1、注册资本已经缴齐的原则。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是标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延伸与发展,为了使外商投资企业能按投资的初衷健康发展,避免企业因盲目设立分支机构而影响项目的正常开发,国家要求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必须是注册资本全部到位,已开展正常经营活动并需要在国内销售企业自产产品的。2、已开展正常的生产活动并需销售产品的原则。这
    2023-08-17
    426人看过
  •  外资商人公司需要经过哪些审批程序?
    外资代表处是一种行政机构,负责处理与外资相关的事务。无论属于哪个行业,都需要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在申请设立外资代表处过程中,中国政府审批机关对外国企业办事处设立之审核是比较严格的。主要从设立主体资格、设立地点、首席代表或代表之任职资格及资信状况等几个方面上加以审查和限制。外资代表处是一种行政机构,负责处理与外资相关的事务。无论属于哪个行业,都需要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在申请设立外资代表处过程中,中国政府审批机关对外国企业办事处设立之审核是比较严格的。主要从设立主体资格、设立地点、首席代表或代表之任职资格及资信状况等几个方面上加以审查和限制。 外 资 代 表 处 设 立 审 批 需 经 过 哪 些 程 序 ?外资代表处设立条件较为严格,主要涉及设立主体资格、设立地点、首席代表或代表之任职资格及资信状况等方面。从设立办事处的主体资格来看,外国贸易商、制造商、货运代理商、承包商、咨询公司、广告公
    2023-09-30
    132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合并、分立
    一、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1、合同的效力(1)批准生效当事人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等过程中订立的合同,依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后才生效的,自批准之日起生效。(2)未经批准的合同未经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当事人请求确认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上述合同因未经批准而被认定未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当事人履行报批义务条款及因该报批义务而设定的相关条款的效力。(3)对已获批准的合同事后达成的补充协议当事人就外商投资企业相关事项达成的补充协议对已获批准的合同不构成重大或者实质性变更的,人民法院不应以未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为由认定该补充协议未生效。【解释】所谓重大或者实质性变更,包括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的变更以及公司合并、公司分立、股权转让等。(4)合同的无效与撤销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发现经外商投资企业
    2023-02-20
    472人看过
  •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须办理什么批准手续
    首先,以全资拥有的子公司的名义投资设立投资性的,其母公司须向审批机关出具保证函,保证其子公司按照审批机关批准的条件完成对所设立的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的缴付,并保证该投资性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时的注册资本的缴付和属于该母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技术转让。其次,申请设立投资性公司,投资者应将法定文件经拟设立投资性公司所在地的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商务部审查批准。这些文件包括:设立合资的投资性公司投资各方签署的申请报告、合同、章程;设立独资的投资性公司外国投资者签署的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投资各方的资信证明文件、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外国投资者已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复印件);依法审计的投资各方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依据本规定第五条应提交的保证函;商务部要求的其他文件。上述文件除已注明
    2023-02-25
    360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私人直接投资。 外商投资的投资主体是“外商”,又称为“外国投资者”,这里强调的是外国国籍,包括在中国境外、依照其他国家相关法律设立的公司... 更多>

    #外商投资
    相关咨询
    • 外商投资建筑工程设计企业设立审批程序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03
      (一)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基本程序 1.项目建议书的申报审批。 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报审批。 3.合同、章-程的申报审批及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营业执照的申领。 (二)“一站式审批”和“一条龙服务” 为方便中外投资者办理审批手续,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目前,许多地方政府可提供“一站式审批”,商务部门和相关政府部门采取联合办公形式,对外商投资事项进行集中受理。 各省、
    • 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程序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有什么区别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20
      各地工商部门的规定都有少许差别,但可以参考以下程序: 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流程 在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时,一般应参照遵循以下审批/登记流程: 1、到工商局办理拟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手续,取得《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到省政府招商局或其授权机关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手续,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批复文件。 3、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取得《*****
    • 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审批需要哪些材料,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审批怎么申请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2
      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审批需要的材料: 1、直接新设外商独资企业 (1)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书; (2)《在中国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 (3)外资企业章程; (4)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 (5)投资者的资信证明文件; (6)投资项目的申请报告以及发改委(经委)部门的核准意见; (7)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人选)名单; (8)如设立董事会,需投资者签署的董事委派书; (9)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现金资
    •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需要经过哪些步骤,其中的哪些是外商投资企业设立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6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必须经过的流程包括:工商局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经发局办理批准证书、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安局刻制印章、国地税局税务登记、银行开户、外汇管理局外汇登记等步骤。 以上步骤是任何外商投资企业设立都需要经过的程序,但由于设立企业经营范围的不同,根据法律的规定在获得批准证书或者营业执照时,可能会有不同的前置审批程序。 1、在向经发局申请办理批准证书前,对于某些从事特殊
    •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是怎样的,对外企业的设立程序有哪些具体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04
      根据我国相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如下:您好,根据我国相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如下:一、选择投资合作者 可通过各种渠道,与市政府和区县政府负责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业务主管部门、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咨询服务机构进行广泛联系,寻找合作者。 二、签订合作意向书 拟合作的中、外各方,通过初步谈判,签订拟合作项目意向书或协议书。 三、审批项目建议书 根据中外投资各方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