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程序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5 16:37:45 449 人看过

一、调解程序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自愿原则。调解必须基于当事人的自愿原则,任何人不得强迫当事人参与调解或达成调解协议。

2.公正中立。调解员应当保持公正中立,不得对任何一方偏袒。

3.保密原则。调解过程中所了解的信息和文件应当保密,不得泄漏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4.平等协商。调解双方应当尊重对方的权利和利益,平等协商,达成互利共赢的调解方案。

二、法院民事调解书怎么写

1.标题和编号

标题由法院名称和文书名称组成。编号由年度、院名简称、文书简称和文书顺序号组成。

2.诉讼参与人(原告人、被告人)身份等基本情况

3.案由,民事调解书要直接写明案由。如案由:离婚。

4.事实

调解书事实的写法,应视具体案件而定:如先写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再写明纠纷的原因、过程和现状,以及双方的请求和所持的理由。

5.理由

调解理由,是指人民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法律,针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作出公正合理的评定,从而讲明道理,分清是非,表明态度。

6.协议内容

这是指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达成的解决纠纷的一致意见。有两方面的具体内容:一是案件实体问题的解决意见,二是诉讼费用的负担。

7.注明文书效力。

在诉讼费用负担的左下一行写明:本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签名

合议庭组成人员或者独任审判员署名;达成协议的时间,并加画人民法院院章;书记员署名,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字样的印戳。

三、法院调解完不履行怎么办

债权人可以向原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调解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和判决书一样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不履行调解书内容,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自愿合法的情况下签订的调解书,生效后不得起诉或上诉。

法院调解作为《民事诉讼法》一项基本原则,在民事诉讼中具有广泛的适用性。除了以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外,所有民事争议事件,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在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中,均可适用法院调解。但法院调解不是审理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如当事人不愿调解或无调解基础的案件,法院不经调解而作出判决。在执行程序中也不适用法院调解,因人民法院的裁判已发生法律效力,非经审判监督程序,人民法院和当事人都不能变更裁判所确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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