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调整环境保护监测津贴标准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7:32:15 166 人看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财政厅(局),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国务院批准,决定适当调整环境保护监测津贴标准及其发放范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环境保护监测津贴标准。

(一)一至三等环境保护监测津贴标准由原每人每月13元、10元、7元分别调整为每人每天3.5元、3元、2.5元。

(二)取消原四等津贴标准。

二、调整环境保护监测津贴发放范围。

(一)环境保护监测津贴的发放范围原则上仍按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制定的《环境保护监测津贴试行办法》(84)城环字第351号执行;津贴等级略作调整,由一至四个等级调整为以下三个等级。

一等:从事剧毒物质、强辐射监测和研究工作的,从事空中和重污染现场作业的;

二等:从事一般毒性物质、一般辐射监测和研究工作的,经常使用和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从事分析、化验工作的,经常深入环境污染现场的;

三等:经常深入实验室进行仪器调试、维修、保养工作及其他辅助工作的,接触有毒有害化学药品的运输、保管及发放工作的。

(二)环境监理人员根据其工作职责和现场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实际情况,分别享受以上二等或三等津贴。

除以上人员外,其他临时参加上述工作,或紧急污染事故调查工作人员,参照上述规定分别享受相应各等级津贴。

三、实行环境保护监测津贴的其他有关问题,仍按(84)城环字第351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调整环境保护监测津贴标准和范围,从1997年1月1日起执行。

五、调整环境保护监测津贴所需经费由原渠道开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3日 00: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 商务部环保总局关于加强出口企业环境监管的通知
    商综发〔2007〕3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环保局(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发挥各类出口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带动作用,有效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促进贸易平衡,现就推动出口企业率先提高环保水平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出口企业环境监管的重要意义从总体上看,绝大多数出口企业能够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注重环境保护。但是,也有部分企业为降低出口成本,违法排污,超标、超总量排污,非法侵占环境资源。一方面,加大资源环境压力,产品出口国外而污染留在国内;另一方面,出口产品价格不能真实反映社会成本,加剧贸易摩擦,助长贸易顺差的不合理增长,给中国产品的形象造成损害。加强出口企业环境监管,促使企业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不但是实现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全面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也是保护国家环境利益,促进贸易增
    2023-04-24
    250人看过
  • 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2-1-31【实施日期】2002-1-31【发布单位】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号】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计价格[2002]1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计委、物价局、环境保护局: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方和咨询机构合法权益,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工作质量,促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业的健康发展,现就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环境影响咨询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环境影响咨询内容包括: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属于中介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委托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自主选择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估机构负责对评价报告进行技术评估工作。
    2023-06-10
    288人看过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各级环境监察部门受委托征收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福建省环境保护局:你局《关于各级环境监察部门能否受委托征收排污费请示》(闽环保发〔2004〕28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一、征收排污费不属于行政许可行为1、按照《行政许可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法发〔2004〕2号)附件2关于“行政行为种类”的明确规定,行政许可行为与行政征收行为是两种不同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而征收排污费(行政征收行为)是行政机关依职权主动实施,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负有行政法上的缴纳义务为条件。2、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法〔2002〕24号)、《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关于第三批取消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以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
    2023-06-06
    191人看过
  • 中国环境保护部:将用经济手段护航环境执法
    3月27日上午,中国环境保护部在北京正式揭牌。环保部部长周生贤表示,今后我国要执行最严格的环保制度。周生贤表示,环保部成立于我国推进城镇化、工业化的进程中,如果再不加强环境保护,就会给国家的经济发展带来很大的风险。前不久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按照方案,国务院组建环境保护部,不再保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其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监督管理环境污染防治,协调解决重大环境问题等。环保部成立后召开的第一个全国性会议就是环境执法工作会。周生贤指出,各地政府换届有可能带来的急功近利式的投资冲动,将会成为环境执法部门面临的新挑战。周生贤表示,今年要重点抓好中央确定的三湖(太湖、巢湖、滇池)以及三峡库区、小浪底库区等7个重点地区的环境执法监察,对重点污染源实行全天候监管,并将采取投资、信贷、财税等措施确保环境执法政策的落实。
    2023-06-06
    287人看过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授予桂林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的决定
    桂林市人民政府:根据你市申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推荐,经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组考核、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示和审定,现决定授予你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希望你市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保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升城市环境管理水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持续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发挥好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对周边地区的示范、带动作用,为我国的环境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二00五年八月三十日
    2023-04-22
    263人看过
  • 什么是环境保护法律中的环境监测制度?
    环境监测是指连续或者间断地测定环境中污染物的性质、浓度,观察、分析其变化及对环境影响的过程。环境监测的基本目的是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人类活动对环境影响的水平、效应及趋势。环境监测制度是实施环境保护法律的重要手段,是环境保护执法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由于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具有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和耗资大等特点,环境保护法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监测制度,制定监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即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设置污染监测机构,制定统一的监测原则、程序和方法,组织监测网络,以开展环境监测工作,掌握和评价环境状况,为防治环境污染提供可靠的监测数据和科学的测试技术。组织监测网络是为了把各有关部门的环境监测力量组织起来,充分发挥各方面技术装备和人才的优势,调
    2023-06-06
    279人看过
  • 《环境保护法》中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规定
    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②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严禁破坏。③在国务院、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建设其他设施,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限期治理。④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⑤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防治土壤污染、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沼泽化、地面沉降和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种源灭绝以及其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推广
    2023-06-06
    75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环境保护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贯彻实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可根据案件需要向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查询或者核实社会组织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住所、成立时间、宗旨、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存续状态、年检信息、从事业务活动的情况以及登记管理机关掌握的违法记录等,有关登记管理机关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人民法院反馈。根据《通知》,社会组织存在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向其登记管理机关发送司法建议,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对其进行查处,查处结果应向社会公布并通报人民法院。《通知》要求,人民法院受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后,应当在10日内通报对被告行为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收到人民法院受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后,可以根据案件线索开展核查;发现被告行为构成
    2023-04-24
    252人看过
  • 环保部发布《环境保护综合名录》
    环境保护部发布《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4年版)》推动建立环境成本合理负担机制引导绿色投资、生产、消费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今日向媒体通报,环境保护部近日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等13个部门提供了《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4年版)》(简称综合名录),同时向社会全文公开。这位负责人介绍说,根据国务院部署,自2007年以来,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综合名录制定工作。此次发布的综合名录是在对历年制定的综合名录进行修订、完善的基础上,汇总2014年制定的新一批综合名录形成的。综合名录共包含两部分:一是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简称双高产品名录),包括777项产品,二是环境保护重点设备名录,包括40项设备。其中,双高产品包含了40余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产污量大的产品,30余种产生大量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的产品,近200余种涉重金属污染的产品,近500种高环境风险产品
    2023-04-24
    449人看过
  • 环境保护部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环境保护部设14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厅。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二)规划财务司。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协调、审核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承担机关、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三)政策法规司。拟订环境保护政策;承担涉及环境保护的其他政策的制定工作;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四)行政体制与人事司。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承担环境保护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环境保护行政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五)科技标准司。承担环境保护科技工作;承担国家环境标准、环境基准和技术规范的拟订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六)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拟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
    2023-06-06
    475人看过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报告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原则通过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报告》,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研究执行。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对于城市建设及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应切实加强领导。组织有关方面的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这项工作。鉴于这项工作牵涉面广,政策性强,请各地区、各部门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有关政策规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报告城市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近几年来,各地在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有些城市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从总体来看,当前我国城市的大气、水体、固体废物及噪声等方面的污染仍很严重,已成为影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突出问题。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争取在“七五”期间使我国城市的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逐步为人民
    2023-06-10
    311人看过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复函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你局《关于规划环评有关问题的请示》(津环保管(2006)81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一、《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规定:“必须依照国家规定对各类开发建设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各级环保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部门专家和代表提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意见”。因此,国务院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旅游度假区、边境经济合作区,以及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工业园区,其区域开发规划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应由批准设立开发区或工业园区的人民政府所属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召集有关部门专家和代表提出审查意见,作为审批规划的重要依据。二、应当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也应由环保部门召集有关部门专家和代表提出审查意见。对于召集审查的具体方式,地方有规定的,暂按
    2023-04-24
    249人看过
  • 我国保护环境的政策
    我国环境保护法的三项基本政策如下:1.公众参与、普及环境教育的政策;2.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政策;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的政策。一、我国水污染防治的主要政策和原则目前,水污染防治的重点是饮用水源保护,“三河三湖”的污染治理;水污染防治的一个难点是造纸工业的污染控制;水污染防治的主要任务是工业污染控制和城市污水处理;同时应注重水资源开发利用对水环境的影响。本文围绕以上几个方面水污染防治政策和措施的实践进行了简要评述,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确立以容量总量控制为基础的排污许可制度为水污染防治的主要政策措施;加大投入,因地制宜建设城市污水处理设施;高度重视饮用水源的保护工作;正确处理好造纸工业发展与水污染防治的关系;正确处理水资源开发利用与水环境保护的关系。二、环保局可以做什么行政处罚1.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现场检
    2023-06-28
    119人看过
  • 环境保护部调整环评审批权限同步采取强化监管措施
    环境保护部日前对审批建设项目目录进行了调整,以第17号公告发布了《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这是继2013年11月环境保护部下放25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后,再次对环境保护部审批权限做出调整。此次调整是根据国务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综合考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进行的。根据公告要求,省级环保部门对目录以外的项目审批权限应作出及时调整,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火电站、热电站、炼铁炼钢、有色冶炼、国家高速公路、汽车、大型主题公园等项目须由省级环保部门审批。环境保护部环评司司长程某某表示,这次调整下放环评审批权限,是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的具体措施,也是新形势下环境保护管理职能转变的又一举措。减少和下放微观审批事项有利于将更多的力量投入到法规制度建设、战略规划环评、强化执法监督等方面,使环评源头预防环境污染
    2023-04-24
    90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环保局对企业环境监测的处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30
      违反本条例规定,核技术利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一)未组织从业人员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的;(二)未按照规定报送辐射安全与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的;(三)未定期组织对从业人员个人辐射剂量、工作场所以及周围环境辐射水平进行监测的。
    • 环保部如何承认企业环境保护负责人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2-2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噪声标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中也得以体现,第六十一条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
    • 环境保护指标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18
      环境保护指标:一、遵守有关禁止乱扔各种废弃物的规定,把废弃物扔到指定的地点。二、爱护花草树木,杜绝破坏城市绿化,积极参加绿化植树活动。三、避免使用一次性饮料杯、泡沫饭盒、塑料袋和一次性筷子,用陶瓷杯、纸饭盒、布袋和普通竹筷子来替代。四、不要随意捕杀野生动物,尤其不要捕杀人类的益友。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复议通知15条有哪些内容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11
      行政复议案件承办人员负责复议案件文书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待复议案件结案后将完整档案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 关于保护环境的名言大全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3
      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