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的土地是什么性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15:24:33 476 人看过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50年一般应当是商业性质的公寓房,土地使用性质为综合用地。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住宅用地产权为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用地产权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产权为40年。

一、商业用房和住宅房有什么区别

区分住宅房与商业用房如下:住宅房产权为70年,商业用房产权一般为40年;住宅房一般按照居民用水用电计算,商业用房一般按照商业用水用电计算;住宅房较易落户,商业用房难落户;住宅房为住宅用地,商业用房为商业用地或者综合用地。

二、多层土地使用年限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3、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4、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5、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三、房屋所有权到期如何处理

房屋所有权不存在到期问题,所有权是永久的,法律仅对房屋土地的使用年限设定时间限制。住宅用地土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土地的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土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22: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集体土地证划拨性质是什么
    集体土地不存在划拨,划拨土地是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与划拨土地是不是同一个概念。《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一、对集体土地的规定有哪些?《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
    2023-03-19
    278人看过
  • 划拨性质土地和出让性质土地拆迁是不同的吗
    出让地:就是国家有偿卖给单位或个人的土地.现在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经营性土地(如:房地产用地、商业用地等)都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形式有偿出让。目前,工业用地还可以协议出让形式,但以后会逐渐都变为招、拍、挂形式了。划拨地:就是政府划一块地给某个单位或个人无偿使用(当然在一定期限内)。因为二者本质不同,所以导致拆迁时期补偿标准应该不一样。具体需要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分析而定。入地拆迁流程一、通过预审的资料受理、登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后,用地单位持用地科书面通知单、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勘测定界图、征用红线图等资料(如征地位置在规划区内还需出具规划红线图),到综合科登记受理。二、拟征(转)用土地前的工作安排与衔接安排工作人员与用地单位衔接,对征地拆迁的有关事宜及双方的职责进行讲解、说明,并且签订征地拆迁业务承包协议。秉着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原则,协议上要求用地单位预付经我处预算的土地补偿费、安补
    2023-04-27
    223人看过
  • 办公性质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土地性质的分类:一般分五类: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各类用地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业用地是指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所规定该宗地块的用地性质是用于建设商业用房屋,出让后用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综合用地的概念是指不同用途的土地(如商业、工业、住宅等)所构成的土地。一、综合用地及其年限怎么确定综合用地应当是指同一宗地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用途的土地,例如商业、居住综合用地,科研设计、办公综合用地等。关于综合用地的出让年限,国务院55号令规定了各类用地最高出让年限: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综合用地可
    2023-03-23
    486人看过
  • 私房的土地是啥性质的
    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是城市私有房屋的所有权人对房屋占用的土地所享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的所有权是归国家所用的,个人业主只拥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则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一、土地使用权能抵押吗?土地使用权有的可以抵押,有的不可以抵押,具体要分情况判断:下列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单独抵押的。2、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时,该房屋等建筑物所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3、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时,该房屋等建筑物所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下列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1、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2、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3、依法被法院查封的。二、自建房需要交地方土地出让金吗?需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可知,国有土地的出
    2023-03-22
    297人看过
  • 土地性质怎么查
    一、土地性质怎么查1、土地性质的查询方法如下:(1)到当地国土部门土地登记机关查询,自然人可凭自己的身份证查询土地宗地的登记情况;(2)系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权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证件的中心,申请调阅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相关内容即可;(3)律师、三法机关可以凭借资格证及单位介绍信查找咨询相关案件当事人的土地证情况。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
    2023-08-08
    167人看过
  •  鱼塘的土壤性质是什么?
    本文介绍了农用地范畴中的鱼塘在农业生产中的重要作用及其对土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的影响。通过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自主权,在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和种植前提条件下,可以将耕地用于养殖水产等农业设施。虽然这个场地不属于耕地,但仍然属于农用地范畴。鱼塘在农业生产中具有重要作用,主要作为水产养殖设施,与大棚、养殖圈舍等类似。如果要将耕地挖成鱼塘,或者在耕地上建鱼塘,则属于农业设施占用耕地,需要通过相关审批。在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前提条件下,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今后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决定将耕地养殖用。如何在耕地上建设鱼塘?在我国,耕地是农业生产的基本土地资源,而鱼塘作为农业生产的一种形式,在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然而,在建设鱼塘过程中,需要遵守一定的法律法规,以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维护。首先,土地使用权的取得要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土
    2023-11-10
    368人看过
  • 养老用地的土地性质
    养老用地土地性质:1、非公益性私营养老社区属于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养老院属于公共建筑用地中的慈善用地,从属于建设用地。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在办理供地手续和土地登记时,土地用途应确定为医卫慈善用地。一、集体建设用地可以转让或出售吗集体建设用地不可以转让或出售。对集体建设用地不可以转让的具体规定是:1、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2、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重建、扩建;3、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二、私自变更土地使用性质私自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属于违法行为。对于已经审批建设用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如审批建设用地为工业用地,用作商业用地或居
    2023-03-25
    188人看过
  • 中国土地使用法土地性质不同意思是什么
    土地非个人私有的,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主要分为出让和划拨两种:1、土地出让的方式是指国家以土地所属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2、土地划拨也称为土地使用权划拨或土地无偿拨用。土地使用权划拨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一、出让和划拨土地有什么区别1、划拨一般是针对事业性单位,这些单位取得国家土地除缴纳相关的税费外,不再支付出让金。出让是政府将国有土地的一段时间内的使用权有偿转让出去的行为。当划拨的土地要改变用途、经营性质的时候,需要补交出让金,从而改土地证上的“划拨”为“出让”。2、现在开发商修建商品房大多数都是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方式获得的土地,出让就是开发商必须给钱给政府,政府保证你的70年或者50年使用权。划拨是政
    2023-03-25
    210人看过
  • 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性质是什么
    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性质,我国法律界认识不一。就理论界而言,民法学者认为其属于民事合同,行政法学者认为其属于行政合同。在审判实践中,以前法院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大多作为民事案件来受理,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该规定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规定为第五个民事案由,属于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在2004年1月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中,把行政合同列为行政行为之一。依据该通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的案由应当定为土地行政合同纠纷,应该属于行政诉讼范围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属于典型的行政合同。一、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构成要件详情(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准
    2023-06-26
    85人看过
  • 一般农村学校土地性质是什么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土地性质分类就是土地出让一般分五类: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根居《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各类用地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一、我国土地性质有哪几种?两种,一种是国有入地,另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资、抵押和继承。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则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
    2023-02-20
    205人看过
  • 国家征地后补偿的安置土地是什么性质
    国家征地后补偿的安置土地是国有性质的划拨土地。国家征收土地用于统一安置房建设的土地一般属于国有土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土地的使用年限划拨是多久土地使用证属于划拨用地的,一般没有年限的限制规定。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二、有房产证划拨土地的房屋能过户交易吗有房产证划拨土地的房屋能交易过户。但划拔土地上的房屋在转让时,需要到国土
    2023-06-23
    121人看过
  • 明确拆迁性质与土地性质
    遭遇征收,首先应当确认当地是为了建设什么项目而征收。如果当地政府是基于公共利益进行征收,例如修建高铁等,则该行为具有强制性,被征收人应当尽力争取合理的拆迁补偿;如果征收是基于商业开发的需要,则不具有强制性,被征收人可以不同意征收。根据土地性质的不同,我国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征收时所适用的法律依据、征收流程不同,参照的征收补偿标准也不同。因此,被征收人还需明确自己的房屋土地是属于国有土地还是属于集体土地。一、确认征收补偿方式与标准房屋征收补偿方式包括房屋安置与货币补偿,被征收人有权从房屋安置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中二选一。首先,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货币补偿不能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房屋安置,则需要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与被征收房屋按照面积最低1:1调换。集体土地上房屋货币补偿以重置成新价为原则,包括房屋的重建成新价和宅基地地价;划入城市规划区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可主张
    2023-03-31
    217人看过
  • 农村鱼塘属于什么性质的土地
    鱼塘属于农业生产设施,具体而言是水产养殖设施,类似于大棚、养殖圈舍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什么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
    2023-04-02
    172人看过
  • 三权分置中土地经营权的性质是什么
    土地经营权是流转情况下才独立于承包权的一项权利一般说来,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承包农户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以及流转等权利。他可以自己在土地上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流转给第三方,由其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未流转情况下,承包农户享有土地承包权与土地经营权“合二为一”的权利,此时他既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成员权”具体体现的承包权;又作为承包地的实际经营者,享有对土地占有、使用等的经营权。从法理上看,承包农户的土地权利主要包涵上述两项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较好地涵盖了它们,可以理解为承包权和经营权二者的“耦合”。也就是说,在承包农户那里,这些权利都是属于自己的,因此只要不涉及到承包农户“处分”自己的农地权利,就不需要将承包权和经营权“丁是丁,卯是卯”地分得特别清楚。流转(主要指出租)情况下,第三方经营者通过合同的形式,在一定期限内,以支付给原承包方租金为对价,“借用”
    2023-04-30
    364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土地性质的荒地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3
      荒地属于集体性质的未利用地。广义上讲,荒地是指所有可供开发建设但尚未开发建设的土地,主要包括适合农、林、牧业的荒地。狭义的荒地通常是指适合耕种的荒地。
    • 国家征地补偿的土地的性质与性质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9
      划拨。属于国有土地。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划拔方式取得的土地,没有具体的使用年限,只要地上物不灭失、国家不征用,土地使用权就存在。但划拔土地上的房屋在转让时,需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转让审批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目前,此类情况均为房改房、集资房、解困房、安置房等政策
    • 什么是流转性质土地?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6
      流转性土地是指土地使用权是流转的。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 什么是农民的?其土地性质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3
      1、宅基地是国家给予农村村民(农民)盖房子及其附属建筑使用的土地,城镇居民户口者无该土地使用权。2、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宪法》第10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宅基地的所有权属性,已经用根本法的形式固定为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8条第2款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则更进一步明确宅基地归农民集体所有。3、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特
    • 土地权属性质是什么意思,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性质有什么区别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8
      土地权属性质是指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性质。我国实行的是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我国土地所有权性质分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可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