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另一方可以贷款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7-29 07:35:30 180 人看过

通常而言,当一段婚姻关系中的一方产生了债务负担,即使这属于私人财务决策,另外一方仍然具有继续申请贷款的资格。

然而,能否顺利获得贷款,还涉及到众多复杂的因素,如另一方的信贷信誉等级、收入状况以及债务负担等方面。

若该债务被视为某一方的个人责任并不对另一方的信用评级或偿付能力造成过大负面影响的话,那么在符合贷款机构特定条件的前提之下,这位配偶仍有极大的可能成功获取贷款。

然而,若其中一方承担的债务额度庞大,在未来可能迫使夫妇的共有财富用来偿还债务,进而可能会对另一方的中期还款能力产生评估压力,从而对其贷款申请的成功可能性带来不利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7: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能否起诉夫妻一方欠债的另一方
    若夫妻中的一方对债务欠款未能及时偿还,在债权方能证明此项贷款实际用于了夫妻两者共同的日常生活开支、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或经由夫妻双方面共同表达认同的情况下,可向债务方的配偶要求清偿该笔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准则,指出,如夫妻双方在借贷协议上共同签字或由其中一方在借贷后进行了确认的情况,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持续期内以个人名义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负担的债务,则这些均属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反之,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持续期内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以外的其他目的而承担的债务,则不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然而,如果债权方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些债务实际上被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有夫妻双方面共同表达赞同的意愿支持,那么这种情况仍可视为是夫妻共同负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2024-08-15
    260人看过
  • 夫妻一方欺骗另一方所欠债务谁承担?
    一、夫妻一方欺骗另一方所欠债务谁承担?对于夫妻单方举债的,原则上由举债方举证。即举债者认为属于共同债务,而另一方认为属于举债者个人债务,应当由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属于共同债务,则应当认定为举债者个人债务。但对下列情况,其举证责任分配和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则可有例外:1、举债方认为是夫妻另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主张是共同债务,由主张是另一方个人债务的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是另一方的个人债务,可以认定为共同债务。不宜认定为举债者的个人债务。因为另一方承认是共同债务,可视其对共同债务的自认,按其自认确定为共同债务。2、互相认为是另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都应举证。由举证不能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双方都不能举证证明属于对方个人债务的,由举债者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即由举债者个人承担债务。这实际上就是由举债方承担举债不能的责任。二、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方面有哪些新规定?1、
    2023-06-01
    72人看过
  • 夫妻一方吸毒另一方需负责债务吗
    夫妻一方吸毒的债务不是共同债务,一方吸毒的债务是其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婚前借钱装修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1、借钱装修的婚前房屋,如果房屋是夫妻一方的财产,那么装修房屋借的钱,属于个人债务,不是夫妻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如何才能证明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要证明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需要证明该借款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或者该债务有夫妻共同签名等共
    2023-03-08
    445人看过
  • 夫妻一方借钱替另一方还贷的这笔债务是共同债务吗
    《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我们通过山东一法院的判例来具体看一下,丈夫为了替妻子还贷而借款,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2021年5月8日,被告小明、小红(小明之妻)以偿还小红所欠银行贷款为由,向原告孙某借款80000元。后被告归还原告借款30000元,就剩余借款本金50000元,被告小明向原告出具借条一份。原告提起诉讼后,被告又归还原告6500元。淄博市淄川区法院于2021年6月29日作出(2021)鲁0302民初2362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小明、小红共同偿还孙某借款本金435
    2023-06-17
    359人看过
  • 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欠的债务另一方要还吗
    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欠的债妻子是否还需要还视情况而定。1、如果男方欠债,但是事后经过女方的追认的,属于共同债务,女方应当偿还。2、如果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女方应当偿还。3、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共同债务,女方应当偿还。4、如果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女方不需要偿还。一、诉讼离婚夫妻债务怎样承担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
    2023-03-07
    136人看过
  •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帐户会冻结吗?
    一、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帐户会冻结吗?夫妻一方的债务由一方的财产承担,所以人民法院是不会冻结另一方个人存款,但对于共同财产可以冻结,但要通知共有人。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哪些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哪些为个人债务?1、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共
    2023-06-16
    324人看过
  • 夫妻之间欠债一方死了另一方独自偿还债务吗
    丈夫欠债妻子是否承担还款责任,关键要看丈夫借款的性质。公民死亡后,则没有清算程序,也就不存在清算人,可以当然代表所有继承人清收债权、清偿债务。实践中,对遗留债权债务有关的诉讼应否追加继承人及在特定情况下变更诉讼主体的理解有些不同,造成了法律适用的混乱,很有必要进行统一,以维护法制的尊严。遗留债权纠纷主体的确定。诉讼是为是实体权利的实现服务的,如何列当事人就得看谁享有实体权利,结合《民法典》的规定,对此区别对待如下:1、遗产已分割的,债权分配给谁,谁就享有向债务人请求偿还债务的权利,诉讼中,应以他(或他们)为原告,不必通知其他继承人参与诉讼。2、遗产尚未分割的,按法定继承的,应以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原告,有遗嘱继承的,遗嘱继承人为原告,遗赠继承的,受遗赠人为原告,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抚养人为原告。有的同志认为,配偶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可仅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不必通知其他的继承人,其理由是夫妻财产为共同
    2023-04-02
    136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欠债另一方还应偿还债务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欠债另一方还应偿还债务吗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要看债务是不是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的,另一方有责任偿还。《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夫妻一方债务如何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执行依据认定债务人(夫妻一方)对债权人负有金钱给付义务,但未明确该债务是单方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如何执行债务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在主债权为金钱债权的执行案件中,夫妻一方作为被执行人的情况下,是否应当执行夫妻另一方(即执行依据上未列明为当事人的一方)的财产,以
    2021-11-29
    67人看过
  • 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离婚后另一方是否也需要承担
    离婚后,另一方不是一定需要承担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如果所欠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话,那么无论是否离婚,另一方都不承担偿还责任,但如果所欠债务是一方借款用于家用,则属于共同债务应当共同承担该债务。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离婚后另一方是否也需要承担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n(一)一方的婚前财产;\n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n(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n
    2022-06-20
    464人看过
  • 夫妻没领证可以主张另一方留下的债权吗
    如果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结成事实夫妻,即使双方没领证,也可以主张另一方留下的债权。但是如果没有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结成事实夫妻的,又没有领结婚证的,双方不算夫妻,一方不可以主张另一方留下来的债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第八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依据本解释第七条的原则处理。
    2024-05-09
    287人看过
  • 夫妻一方的债务可以起诉夫妻双方吗
    一、夫妻一方的债务可以起诉夫妻双方吗夫妻一方的债务可以起诉夫妻双方。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不能起诉夫妻两个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二、夫妻的共同债务怎么认定夫妻的共同债务的认定如下:界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关键就是债务的用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几种情形:1.双方共同签字确认过的债
    2022-10-17
    337人看过
  • 夫妻一方有贷款逾期另一方可以申请分期付款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其中一方贷款逾期可能会对另一方产生不良影响:若有一方贷款逾期,另一方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有理由相信另一方的还贷能力差,从而拒绝贷款。一、夫妻双方共同贷款离婚怎么办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来负债,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来进行偿还的。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二、银行贷款没还离婚了被起诉了怎么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俩任何一方的债务,除法律规定的以外,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夫妻一方贷款未还,银行起诉,另一方也要负法律
    2023-02-28
    155人看过
  • 我个人欠款可以起诉夫妻另一方吗
    一、我个人欠款可以起诉夫妻另一方吗取决于债务的性质和具体情况。首先,如果这笔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可以起诉夫妻双方。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而产生的债务。这种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通常会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可以协商清偿。其次,如果这笔债务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不能起诉配偶。个人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如个人借款、个人投资等。这种情况下,债务的还款责任应当由债务人自行承担,债权人不能要求夫妻另一方承担还款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在起诉前,债权人需要了解债务的性质和具体情况,以确保起诉的对象是正确的。同时,如果夫妻双方对债务的性质和具体情况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解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
    2024-02-03
    429人看过
  • 夫妻一方对另一方债务不知情是否可以不还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不可以不还。按照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一、夫妻共同债务一方不知情要承担责任吗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但是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不知情的一方要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有效吗夫妻一方如果能够证明该不知情的债务,为另一方的个人
    2023-06-23
    49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夫妻可以一方起诉另外一方债务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5-09
      1、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起诉两个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 夫妻一方有贷款另一方可以离婚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7-05
      夫妻有贷款的可以离婚。我国当前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去法院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的,法院判决的标准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属破裂,与双方是否有贷款无关。对于离婚时尚有贷款没还清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或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夫妻一方欠款,另一方有义务偿还吗,夫妻共同债务认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9
      如果欠款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常见的夫妻共同债务有:(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另外,需要注意,夫
    • 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不承认债务可以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06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一般夫妻有共同偿还的义务,一方死亡不免除另一方的偿还义务。如是个人债务可先用其遗产偿还,不足部分再由配偶偿还。《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在婚
    • 夫妻离婚时债务一方可以判给另一方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7
      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的,由两人承担连带责任,属于个人债务的,由债务人承担,你所说的事项,除非对方愿意一人承担,是可以的。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