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的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5:23:19 402 人看过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ZF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一、实施征地补偿主体是谁?

集体土地(包含耕地,非耕地,宅基地及地上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征收拆迁,主要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权决定征收的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包含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政府),经过省级或者国务院批准后,由市县一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在现实实际操作中,市县一级政府往往会委托或者指示乡镇一级政府作一些实质性的工作,从法律规定来看,乡镇一级政府只能是作一些辅助性的工作,但其不是实施主体。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其中第四条明确规定了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不过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以非营利为目的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具体实施。此间,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规定和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他们只是进行辅助性工作,不能直接作为征收补偿实施主体。也就是说,主体也是非常明确的,就是市县级人民政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6日 13: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征收相关文章
  • 铁路工程征地拆迁是怎样补偿的
    山东省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做好铁路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铁路建设征用耕地应做好“占补平衡”工作,工程建设须按照“先安置、后拆迁”原则妥善解决好被征地拆迁居民的居住问题。纳入收费和补偿范围的铁路建设征地包括铁路正线,站场及配套设施等建设用地和改沟改路、拆迁安置用地。其中,耕地开垦费标准为每亩1万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政府应补贴部分由铁路建设单位承担。具体缴纳标准为,征地区片综合在地价5万元/亩以下(含5万元)的每亩1万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在5万元/亩至10万元/亩(含10万元)之间的每亩1.5万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在10万元/亩以上的每亩2万元。同时,还对铁路工程施工期间临时用地制定出逐年补偿的具体标准。标准为占用农用地的每亩应补偿2300元,占用其他土地的每亩补偿1500元。临时用地应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缴纳标准为梁场及预制场占地每亩1万元,其他临时用地每亩70
    2023-04-27
    335人看过
  • “征地补偿登记”程序
    《土地管理法》第46条第2款规定:“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将《土地管理法》中“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改为“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就便民角度而言,《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更为可取。依照这一规定,“征地补偿登记”程序的主要内容是:(1)登记期限为公告规定的期限。此处“登记期限”为公告机关的裁量期限,由公告机关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因征地所涉的面积、人数等不同,法律不宜作出统一规定,所以,将登记期限的确定交由公告机关决定,可以兼顾行政效率与便民办事双重目的。(2)登记机关为公告指定的机关。在公告中指定的登记机关从文义上可以解释为“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公告中加以指定,可以便利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进行
    2023-06-05
    378人看过
  • 广东省的征地程序和补偿是什么
    广东省的征地程序是什么,征地补偿是多少。征地补偿标准可参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的通知》(2010年修订调整),而且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土地的收费标准也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实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二条,国家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征地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下列程序组织实施征地:(一)发布征地公告。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被征收土地的乡(镇)、村范围内发布征地公告。征地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种植的农作物或者修建的建筑物不纳入补偿范围。(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和地上附着物产权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未按规定登记的,不纳入赔偿范围。(3)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土地登记资料和实地调查结果,核对征地补偿登记。根据核查结果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会同有关单位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
    2023-05-08
    205人看过
  • 财产保全的征地补偿程序是什么
    财产保全的征地补偿程序是什么?1。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人保证。诉讼中的财产保全由当事人提出或者由法院根据职权决定。法院可以命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拒绝提供担保的,法院将依法驳回其申请。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可以是自己的财产,也可以是第三人。在司法实践中,担保的具体数额要求与申请人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相等。如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冻结至2万元,申请人须向法院提交2万元作为担保。这2万元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同等价值的固定资产。诉前财产保全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未在法定期限内起诉,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的,由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对于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在紧急情况下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一般没有明确的限制。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应当立即开始执行,防止有关财产或者标的物遭受处分或者灭失的风险
    2023-05-31
    87人看过
  • 解析土地征地补偿程序的意义
    1、发布征地通告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农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注意,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2、征询村民意见由相关部门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征集到的意见,进行处理解决。作为被征迁人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此环节有权申请听证,相关部门应当告知村民。3、地籍调查和登记地上附着物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由国土资源局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国土资源局应将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字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4、拟订一书
    2023-07-05
    475人看过
  •  征地补偿费分配的程序规定
    该段内容讲述了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征收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个人住宅的征收,则应当确保被征收人拥有基本的居住条件。同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依照法律规定,对于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征收,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个人住宅的征收,则应当确保被征收人拥有基本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征 地 补 偿 费 分 配 程 序 规 定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程序应遵循一定的程序。首先,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拟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落实征地补偿费用足额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并汇总后编制征地补偿费用分配方案,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
    2023-09-10
    326人看过
  • 2023集体土地的征地流程是什么,其补偿征地原则是怎样的
    集体土地的征地流程是什么,其补偿征地原则是怎样的一、集体土地征地流程1、发布征地通告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2、征询村民意见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国土资源局应将村民对征收土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
    2023-05-31
    74人看过
  • 企业征地是否合法,企业征地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企业征地是否合法企业征地是否合法就要看企业的征地是否经过政府的批准,实施过程中是否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现征地一般指征收。二、企业征地的程序是怎样的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一)征地的批准程序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省政府或其它有权批准的机关批准。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5、征收土地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二)征地的实施程序1、发布征地预公告(在征地获批前)(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组。(3)公告内容:拟征地的
    2023-06-08
    257人看过
  • 企业征地补偿包括哪些,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
    2023-08-15
    490人看过
  • 山西征地补偿是怎样的?怎么安置补偿?
    根据山西征地补偿政策,征地房屋拆迁安置的对象为:(一)户口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所有权证,并在拆迁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常住人员以及符合农村宅基地审批条件的人员;(二)原有常住户口的现役军人(包括义务兵和未在异地安家落户的志愿兵)及配偶。原户口在拆迁范围内的现役军官,并有房屋所有权证,如其配偶户口在拆迁范围内,可予以安置;配偶已随军的,按照顾人口贰人计算;(三)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人员中,原有常住户口的在读大中专院校学生(含毕业后待分配期内)或毕业后待业在家,长期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的;(四)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成员中,户口在本区工作单位,其他地方无住房,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的人员。实际居住是指征地拆迁公告之日前,在征地范围内连续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五)被征地拆迁人夫妻,一方在拆迁范围、户口在外地的配偶;(六)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成员中,在征地拆迁公告后出生、婚
    2023-02-20
    341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是什么样的,其征收如何补偿
    一、农村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是什么样的农村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大致如下:1.预征告知。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不履行这一法定职责就是行政不作为。2.现状调查及确认。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以及地上附着物的现状进行调查。3.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4.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5.征地的审核、报批。市县人民政府上报的征地材料,由省级国土资源厅审核。6.征地公告。7.两公告后被征地农民的权利。8.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和交付土地。二、农村土地征收如何补偿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计算方式如下:1.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
    2023-06-27
    328人看过
  • 临沧是征地补偿协议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土地共有二类:一类区片范围:城市规划区内,东至下帮笃-垃圾场-茶文化风情园山神庙-第三水厂-汪家寨-橄榄坡-文华中寨-将家寨-灵山寺-南信桥,南至凤翔街道南信桥,西至下帮笃-旗山脚-忙角后山转山大沟-殡葬馆-原冶炼厂-南信桥,北至下帮笃(坝区耕地规划范围)。区片补偿标准:54000元/亩。二类区片范围:昔本、新村片区,东至赵家小山—新村寨子东侧—灵沙水厂,南至灵沙水厂,西至赵家小山—昔本村西侧—机动车培训中心—复合村—灵沙水厂,北至赵家小山;博尚片区,东至机场路与老国道214交叉口—博尚中学—博尚水库西岸—永和村—成泰茶厂,南至成泰茶厂,西至幕布寨子—大勐准寨子西侧—上荒田—腾龙寨—岔沟—永泉村西侧—成泰茶厂,北至机场路。区片补偿标准:46000元/亩。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
    2023-04-02
    245人看过
  • 什么是征地程序,如何管理征地补偿
    征地程序是什么,征地补偿费如何管理?土地征用的程序是什么?征地程序如下:(1)制定征地方案。征地计划由被征地县、市人民政府或者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其中,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区统一规划开发征用土地,由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用地需求制定。城市建设区以外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用地的征用,由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实施,并根据城市建设用地申请情况制定建设单位或者建设主管部门。征地计划包括征地目的和用途、征地范围、类型和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和数量、征地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劳动力安置方式、原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等内容,等(2)审查和批准。征地计划编制后,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审查后,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批准农用地转用。省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的,省人民政府同时批准农用地转用;农用地转用的
    2023-05-31
    385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程序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征收集体土地后,安置被征收单位由于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后,应当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7条的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在所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平均分配此款。如不分配给村民,则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可单独或共同起诉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要求支付相应份额。1、土地补偿款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
    2023-03-30
    477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房屋征收
    相关咨询
    •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程序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程序的实施步骤是怎样的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5
      (一)应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二)征询村民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 (三)进行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四)拟定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地方案,并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 (五)在被征地所在
    • 征地补偿安置程序是怎样的,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呢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27
      实施工作程序【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征地经依法批准后,被征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收土地的村内张贴《征收土地公告》[5]。该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2)被征用土地的所有人、位置、地类和面积;(3)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途径、社保情况;(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和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被征地农
    • 征地补偿安置程序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安置程序的内容有哪些主要内容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4
      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一、预征告知《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中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
    • 农村征地补偿的程序有哪些农村征地补偿程序有那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18
      1、县级或者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发布征地公告; 2、征地公告发布后要征询村民意见; 3、实地调查与登记,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会同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去征收范围内对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与数量、规格进行实地调查。 4、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征询、听证、调查与登记的具体情况,拟定出正式的“一书四方案”:一书是指建设用地说明书;四方案包括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内容是什么,征地补偿的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15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内容是什么,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内容是什么没有出专门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相关规定: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