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5 11:43:17 239 人看过

日常说的债权债务:

1、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包括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包括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

2、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一、债务人放弃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怎么办

债务人放弃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如果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这里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的时候应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同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2、债权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至申请执行前,债权人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财产。对于财产保全,一般情况下是无需由申请人提供担保。因为此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不存在因申请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情况。

二、租赁是债权关系吗

租赁是债权债务关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租赁合同属于合同编的典型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由承租人占有使用或收益,并且向出租人按期支付租金的合同。由于债权债务关系就是一方请求另一方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关系,因此合同关系也属于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该种债权债务关系通常被称为合同之债,因此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租赁关系也属于债权债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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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8日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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