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纠纷管辖权是怎样的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08:23:18 279 人看过

1、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下列几种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指定管辖和移送管辖。

2、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人民法院系统内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级别管辖的确定,在我国立法上主要是以案件的性质、案件的影响的大小为标准。

我国级别管辖的特点是:一是基层人民法院至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二是级别管辖的重点在于区分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的分工;三是级别越低的法院受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量越大,级别越高的法院管辖的地域范围越广但实际受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量越小。

3、地域管辖地域管辖是指确定同级的不同区域的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地域管辖,包括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协议管辖、专属管辖和共同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是指按照当事人所在地与人民法院辖区的隶属关系所确定的管辖。该类管辖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原告起诉应到被告所有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2)特殊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是指以诉讼标的所在地、被告住所地与法院辖区之间的关系所确定的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别地域管辖有以下几种: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协议管辖。协议管辖是指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确定的管辖。在我国,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协议管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第一,双方当事人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约定;第二,只能就合同纠纷进行约定;第三,约定只能针对第一审法院的管辖,第二审法院不能由当事人以协议进行约定;第四,协议管辖法院的范围只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此外,协议管辖不得变更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

(4)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诉讼标的特殊的案件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

专属管辖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即专属管辖的案件,只能由享有专属管辖权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权管辖,法律也不准许当事人以协议变更专属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专属管辖的案件有以下三种:

第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指定管辖和移送管辖。

(1)指定管辖。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对某个具体的案件,指定其辖区内某个下级人民法院予以管辖。

(2)移送管辖。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受诉人民法院发现自己对该案无管辖权,而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22: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分包相关文章
  •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管辖应该怎么管辖呢?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管辖”回答如下一、人身损害案件分类1、侵害人致人损害,触犯刑律的,应依法作为刑事案件受理。受害人在刑事一审判决前提出赔偿要求的,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审理。一审人民法院发现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没有提起的,应当告知受害人有权提起要求赔偿有附带民事诉讼。一审刑事判决后,受害人才提出赔偿要求,或者人民法院才发现受害人可以提出赔偿要求而没有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受害人有权提起民事诉讼。2、侵害人致人损害,未触犯刑律,但受害人坚持提起刑事诉讼的,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裁定驳回起诉,同时告知其有权提起民事诉讼,但不应迳行以民事案件受理。3、侵害人的行为是否触犯刑律,一时难以查清的,应按起诉人的诉讼请求立案受理。4、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致人损害,受害人要求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侵害人予以处理的,应告知其向公安部门申请解决
    2023-02-04
    345人看过
  • 有关工程款纠纷管辖权的法律规定
    拖欠工程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一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一般的合同纠纷案件,应当根据《民诉法》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的规定处理,即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为管辖地。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合同履行地应为施工行为地。因此,对于拖欠工程款纠纷,原告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或者施工行为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工程款纠纷属于什么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发生工程款纠纷,当事人应当积极协商,协商不一致的可以通过起诉依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拖欠工程款的解决方式如下:1、双方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3、法院判决胜诉后,拖欠方仍不支付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
    2023-07-04
    55人看过
  • 怎样才能确定借款纠纷的管辖权?
    1、借款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2、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借款,当事人能够提供银行的转款证明的,该银行所在地可以认定为合同履行地。另,借款合同中贷款方所在地可以视为合同履行地。3、当事人在借据或借款合同中有协议管辖的约定,且该约定地点属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不违反级别管辖规定的,该约定有效,确定管辖时从其约定。约定为合同签订地的,该合同中应同时注明合同签订的具体地点,否则视为协议管辖的约定不明确。借款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1、2015年9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2、什么是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主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2023-07-05
    294人看过
  • 地役权纠纷管辖
    一、地役权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专属管辖的范围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涉外专
    2023-04-30
    180人看过
  • 民法典工程承包合同纠纷,劳动局是否管辖
    一、民法典工程承包合同纠纷,劳动局是否管辖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不属于劳动局的管辖范围,劳动局仅管辖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方面产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
    2023-04-13
    467人看过
  • 物业管理纠纷管辖权
    物业管理纠纷
    物业民事纠纷的法院管辖(一)民事纠纷1、侵权纠纷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提起侵权之诉的,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住所地业主作为被告的,业主的住所地既有在物业所在地,又有在物业所在地之外的,并非业主购置了物业,物业所在地就是其住所地,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物业所在地就是被告住所地;物业管理公司的住所地是指其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而并非是实施物业管理的所在地,但由于物业管理合同是在物业所在地实施物业管理,因此,物业所在地应认为是合同履行地。(二)合同纠纷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1、因物业管理合同产生的合同纠纷,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可以协议确定受诉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
    2023-05-04
    350人看过
  • 该怎么确定租赁合同的纠纷管辖呢
    确定租赁合同的纠纷管辖的办法:如果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依法约定了管辖法院的,由其约定的法院管辖;如果当事人未约定的,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租赁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一、合同中怎么约定管辖法院合同中怎么约定管辖法院: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时由哪个法院管辖;并且此种约定管辖优先于一般管辖。如果没有约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合同约定管辖在别地可以起诉吗?不可以,只要约定了管辖法院,而且是有效约定,就不能在别的法院起诉了,必须在约定的法院起诉,这叫协议管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三、口头合同的管辖是如何确定的“口头管辖的确定方式:1、如果当
    2023-06-19
    247人看过
  • 工程价款纠纷管辖地点怎么规定的?
    拖欠工程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一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一般的合同纠纷案件,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的规定处理,即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为管辖地。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合同履行地应为施工行为地。因此,对于拖欠工程款纠纷,原告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或者施工行为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规定仍不能确定的
    2023-06-15
    148人看过
  • 劳务分包合同案件管辖的具体规定是怎样的呢
    (一)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属于专属管辖。这是新的民诉法解释确定的。在2015年2月4日新的民诉法解释没有实施前,还不属于专属管辖。(二)《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劳务分包合同案件管辖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一、劳务分包合同有效要件是什么和没有劳务作业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是无
    2023-02-09
    208人看过
  • 共有房产单独处分纠纷管辖法院是怎样的?
    1、共有房产单独处分纠纷管辖法院是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2、共同财产分割管辖法院的确定方式为: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无论是在离婚时一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离婚后单独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其诉的本质仍是离婚纠纷的内容,在适用管辖原则上当然要适用一般管辖原则原告就被告原则。如何处理共有房产纠纷(一)提高交易风险防范意思是前提由于目前房产中介公司专业素质与服务质量良莠不齐,因此,广大购房者在进行市场交易时首先要有较为敏感的风险防范意识,建议咨询商誉较好的中介公司,必要时还可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待交易房产本身的产权情况,中介公司将针对不同的情况提醒买卖双方应提交的资料,并为交易双方降低不必要的风险,建议买家千万不要贪图方便私下成交,以免赔了夫人又折兵,造成不必要的金钱损失。(二)交易前信息资料核查是关键通常交易
    2023-08-14
    313人看过
  • 包房合同纠纷法院管辖范围怎样判
    包房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应当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管辖法院,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选择地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一、协议管辖约定不明怎么处理协议管辖约定不明的处理方法如下:1、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依法进行管辖;2、也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一、协议管辖具备的条件如下:1、协议管辖的范围仅限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2、协议管辖选择的法院,必须与合同有实际联系,不能选择与当事人和合同毫无关系的人民法院管辖;3、协议管辖只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4、协议管辖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5、协议管辖,双方当事人必须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二、合同纠纷诉讼流程如
    2023-06-23
    407人看过
  • 拆迁纠纷管辖法院的一般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征地拆迁是一个过程性的国家行为,涉及很多环节,其中产生的纠纷也比较多样和复杂。管辖法院的确定需要结合诉讼性质、案件被告及案由具体确定。就地域管辖来讲,如果涉及不动产,则适用专属管辖原则,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没有涉及不动产,就是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就级别管辖来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一审行政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如果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任意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原告同时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一、行政诉讼管辖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的级别管
    2023-06-22
    333人看过
  • 项目分包的管辖权
    根据《民事案件事由规定》,因工程分包引起的纠纷属于建设工程分包纠纷。在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需要确定工程分包纠纷的管辖法院,那么如何确定呢?一、如何确定工程分包合同的管辖权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不包括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因此,建设工程分包纠纷案件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第二,签订工程分包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甲方一般指发包人,首先应注意两个问题:1。乙方是否有权将工程分包出去;2。乙方是否具有实施分包工程的资格。需要注意的问题还有很多,但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建议业主在投标阶段明确指定分包合同的内容,当招标文件不明确时及时与业主协商。指定分包工程的具体内容在总承包合同条款中约定,并约定承包人和发包人的权利义务和相关费用的收取方式。二是在总承包合同中,总承包范围和工程工期不应包含指定分包工程的内容。三是作为总承包方,应尽量避免与指定分包商签订指定分包合同,努力使发包
    2023-05-07
    409人看过
  • 管辖工程合同纠纷的法律机构
    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解释》公布后,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自然应当由案涉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同属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并列案由还包括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铁路修建合同纠纷和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从文义解释,上述案由规定中只有符合第四级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案件才属于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他并列第四级的案由纠纷,仍然属于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可以适用协议管辖和应诉管辖。人民法院在就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确定案由时,应当根据诉讼请求所基于的法律基础确定诉争法律关系,并选择相应的民事案由。
    2023-07-06
    337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行为,发包后,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而是与承包人就承包人完成的工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更多>

    #工程分包
    相关咨询
    • 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 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的管辖情况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3
      1、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
    • 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管辖地点怎么规定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管辖)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29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管辖的法院是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该规定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明确以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
    • 工程劳务分包无效合同纠纷的管辖地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6
      如未约定仲裁,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可管辖。
    • 抚养权确认管辖的纠纷是怎样确认的呢?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2
      最高院民诉意见第10条规定:“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工程建设分包合同纠纷法院如何处理(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管辖)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02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由上可知,如果发生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则被告住所地人们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