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存在双重劳动关系时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09:31:14 289 人看过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原用人单位履行告知义务,不得对原用人单位的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当原用人单位明确告知不予同意,要求改正的,劳动者不得再另行建立劳动关系,否则,原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形下,若劳动者的第二用人单位给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与第二用人单位还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双重劳动关系违法吗

劳动者有和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是可以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双重劳动关系是违法的,但对非全日制用工,是不违法的,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治病期间可以解除合同吗?

劳动者在规定医疗期内治病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合同。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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