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经过作者同意,可以将他人的作品编入教科书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17:11:38 138 人看过

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图形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一、故意侵犯著作权赔偿几倍

根据有关规定: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罚款金额是罚款一百至五千元;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剽窃他人作品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罚款金额是一万至十万元或者总定价的二至五倍;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罚款金额是一千至五万元。

二、鉴定版权侵权的标准

版权侵权的认定标准:(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5)剽窃他人作品的;(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三、著作权强制许可情形有什么

强制许可的情况主要包括:

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计划,编制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允许使用外,可以在教科书中汇编出版的作品片段或短文作品、音乐作品或单幅艺术作品和摄影作品,但应按规定支付报酬;

2、著作权人向报纸、期刊提交的,作品发表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录外,其他报纸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摘要、资料发表,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3、广播电台、电视台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可以播放他人出版的作品和出版的录音产品,但应当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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