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诉讼管辖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6:11:04 483 人看过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委员会管辖位于。通常,用人单位所在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重叠,因此劳动合同履行地也是用人单位所在地。现代社会,随着工商业的繁荣,用人单位异地经营的现象更加普遍。他们在外地建厂时,为了节省劳动力成本,通常使用当地劳动力。因此,如果双方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用人单位在一地履行劳动合同的可能性很大,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管辖权,体现了便民原则。因为与劳动者相比,用人单位往往拥有更大的经济诉讼权,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委员会管辖,省去了时间成本,劳动者往返两地的精力和金钱

对于法院管辖异议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仲裁前程序处理。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本条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中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优先管辖原则,但对于仲裁结果,劳动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这类诉讼有三种类型:一是职工诉讼,二是企业诉讼,三是双方诉讼。如果员工起诉,那么员工通常在劳动合同履行地起诉,因此仲裁管辖权和法院管辖权不会不一致;企业提起诉讼的,起诉地可能与仲裁地不一致;如果双方都起诉,那么从方便劳动者的角度出发,如果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应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仲裁由劳动者在合同履行地提起,起诉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企业提起。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果用人单位所在地没有仲裁,能否直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法院对劳动争议有管辖权,我们知道,劳动诉讼的管辖权一般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我们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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