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股权可以继承,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有限公司具有人和性,所以《公司法》就对有限公司股权继承做了特别规定,但是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只具有资合性,并不存在股份继承的障碍问题。这也是我国《公司法》只在有限责任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权继承,而没有在股份有限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份继承的原因。换句话说,也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继承是当然继承。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配偶成为法定继承人需满足什么
配偶是属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只要办理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的,就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夫妻,配偶就成为法定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妻相互继承权】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定继承如何分配遗产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民法典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不尽扶养义务;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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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履行是指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拒绝履行构成的条件: 1、须有合法有效的债务存在这是拒绝履行的前提条件; 2、须履行仍为可能...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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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继承人有权继承公司股权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4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见,股东资格原则上是自动继承,除非公司章程对股东资格继承有限制性的规定,例如公司章程对股东资格继承明确规定了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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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有责任履行公司债务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021.要看情况的,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独立的财产,独立的承担责任;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务与股东无关; 2.除非公司与股东财务混同,公司人格被否认的情况下,公司债务需要股东承担。 3.具体看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合伙公司,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话,那么公司法人对外债务,股东是没有责任的,但是如果是合伙公司,股东就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看公司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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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履行哪些义务,股东转让股权受让人的责任承担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191.遵守公司章程;2.向公司缴纳出资或股款义务3.筹办公司义务;4.出资填补责任;5.不得抽回出资;6.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权利;7.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8.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9.禁止关联交易;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0.承担赔偿责任及连带责任的义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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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履行出资责任而转让股权,受让人承担什么责任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3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3、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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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能不能退股,但是不能拒绝退股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1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或者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公司回购股份退股: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出现的,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在。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公司回购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