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要签保证金质押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8 20:32:48 295 人看过

在以保证金出质的情况下需要签订保证金质押合同,质权在出质人交付质押物的时候设立。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质权人可以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一、股权质押后能否分红股权质押后有哪些法律后果

股权质押后能分红。股权质押后的法律后果是: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被质押的股权优先受偿。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民法典质权人能否直接处置质押物上诉状上表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质权人不能直接处置质押物,必须经过出质人的同意或者在实现质权时与出质人协商一致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将质押物进行拍卖、变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三、民法典的质权人是谁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0日 03: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质押合同相关文章
  • 签了质押合同还要交保证金吗
    需要。以保证金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要签订质押合同,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有相似之处,关键是担保期限内担保物谁占有。一、抵押权和质权应按什么顺序办理应当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受偿:留置权;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未经登记的抵押权。1、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押权受偿。2、经依法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受偿。值得注意的是,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必须有个前提,即抵押权有效设立且依法登记。未经登记的抵押不能优先于质押权受偿。所以,根据以上分析,一个担保物上多个担保物权相冲突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受偿:留置权;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未经登记的抵押权。除签订抵押合同外,抵押权的成立原则上以抵押登记为条件;抵押权的成立不以抵押物的交付为条件;抵押权的保持也不以抵押权人占有抵押物为条件;经登记成立的抵押权,以登
    2023-03-05
    346人看过
  • 民法典中保证金质押需要签署质押合同吗
    一、民法典中保证金质押需要签署质押合同吗民法典规定,以保证金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要签订质押合同,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生效时间】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二、普通债权债权质押的实现方式权利质权人的债权到期后未受清偿的,质权人可就质押的权利优先清偿其债权,权利质权人对出质权利享有变价权和优先受偿权。普通债权出质的应当通知第三债务人,否则债权出质对第三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第三债务人可以拒绝履行。被担保债权与出质债权的清偿期上会出现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出质债权先到期,被担保的债权后到期,出质债权
    2023-04-21
    346人看过
  • 没签合同的情况下自己离职能要押金吗
    应当支付押金和工资。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主张二倍工资。用人单位无权要求劳动者交纳押金,也不能任意克扣劳动者工资报酬,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就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的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没签合同自动离职有补偿金吗有补偿金。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2、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
    2023-02-14
    316人看过
  • 要签质押合同,想了解一下质押合同的内容有什么
    质押合同质押合同应当包括如下内容: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是指主债权以金钱来衡量的数量,不属于金钱债权的,应当明确债权标的额的数量、价款,以明确实行质权时,就质物优先受偿宾主债权的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的规定,主要是为了明确质权发生的依据,同时也确定了质权人实现质权时,应质物优先受偿的主债权范围。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指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时间。质押合同订立并生效后,在主债务人债务清偿期届满前,质权人直接享有的只是占有质物的权利,其优先受清偿的质权虽然已经成立,质权人实际享有的只是期待权,质权人就质物的变价实现其质权,必须等到债务人履行期届满且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时才能进行。所以质押合同规定了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就可以据此确定债务人清偿期届满的时间,明确质权人实现质权的时间,保障质
    2023-02-13
    228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股权质押要经股东同意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并未规定股权质押是否应经股东同意。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第四项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出质。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股权质押能否变更股东1、股权质押并没有改变原股东身份,不需要变更股东。只是股权质押后,需要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注明该股权经过质押了,存在权利限制。2、股权出质以后,不得转让。(1)要使转让合法有效,必须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2)而且转让所得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3)因为虽然在出质以后,该出质的股权仍然是出质人所有,也只有出质人才能享有处分权,但是该出质的股权在出质后已经被质权人以登记形式占有,成为债权的担保,所
    2023-07-26
    482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不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情况下不得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除此之外,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不得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什么情况下不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五条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第六条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2022-07-08
    125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质押抵押权不能优先
    一、什么情况下质押抵押权不能优先如果先成立了质权或者抵押权,然后设立留置权,那么留置权是最优先的。然后看抵押权是否登记,如果登记了,那么在抵押权先设立的情况下抵押权都优先于质权,但是质权的设立在先,那么无论抵押权是否登记,都是质权优先。如果先成立了留置权,那么要看谁设立的质权或者抵押权。如钩时动产所有人设立质权抵押权,那么留置权优先,如果是留置权人设立质权和抵押权,那么质权和抵押权优先于留置权。《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百一十六条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二、抵押质押留置的区别1、依法可用于抵押的财产有:(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抵
    2023-06-08
    176人看过
  • 法律规定质押合同在什么情况下自行解除
    1、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2、《民法典》规定: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权人行使质权只有在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仍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在此之前,质权人直接占有质物的应尽对质物妥善保管的义务。股权质押有期限,在工商登记的质押期限应当和主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一致。在债务履行期限到来后,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能偿还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可达成协议,改变财产所有权,但是在设定质权时不得约定如债务人到期不能偿还债务,则质物所有权归债权人
    2023-02-22
    450人看过
  • 签保险合同,什么情况下可以取消
    根据《保险法》规定,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第一,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同意承保或者增加保险金额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保险费率。第二,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未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退还保险费。第三,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保险标的安全责任的,保险人有权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第四,保险标的在合同有效期内风险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五是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年龄限制。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将保险费退还投保人。但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两年以上除外。从以上五种情形可以看出,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后必须履行其
    2023-05-31
    186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什么情况下合同中止
    合同中止履行的情况包括:1、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对方丧失信誉,存在转移资产等行为;3、对方丧失履行能力等。一、企业欠款纠纷怎么处理企业应对欠款纠纷的方式如下:1、掌握合同起草权,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前提下,预置利己条款;2、争取担保,欠款不能清偿时,由保证人承担清偿责任,或拍卖、变卖抵押物优先受偿;3、尽量采取先款后货方式或者先定金后发货的交易方式,必须采用先货后款方式的,应当固定和保存交接手续;4、有证据证实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丧失商业信誉时,应当中止履行,要求对方提供担保;5、关注债务人财产状况与变动,为诉前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奠定基础。二、如何保障合同的不安抗辩权?履行合同的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的,可以中止履行。对方提供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
    2023-04-02
    66人看过
  • 保险合同中单务合同在什么情况下签订
    关于单双务单务合同是和双务合同相对的。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即一方当事人愿意负担履行义务,旨在使他方当事人因此负有对待给付的义务。或者说,一方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即为他方当事人所负有的义务,例如买卖、互易、租赁合同等均为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因为当事人间的对待给付具有交换性。所谓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仅有一方负担给付义务的合同。换言之,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并不互相享有权利义务,而主要是由一方负担义务,另一方不负有相对义务的合同。例如在借用合同中,只有借用人负有按约定使用并按期归还借用物的义务。保险合同及其分类第二章保险合同及其分类第一节保险合同概述一、保险合同与一般合同的共性1.概念:保险合同,又称保险契约,是指保险双方为了实现保险的目的,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2.保险合同与一般经济合同的相同之处:(1)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民事行
    2023-04-30
    484人看过
  • 投标保证金什么情况下能退?什么情况下不能退
    一、什么情况下投标保证金退不回来投标保证金是为了确保投保人参加投标活动的保证金,当投标人不安合同履行义务时,投标保证金就有可能不退还。1、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二、投标保证金能退的情况《通信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般不应超过合同估算价的百分之一。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
    2023-03-29
    457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允许质押权人处置质押物呢?
    抵押权人就是享有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就其提供抵押的特定的财产所设定的物权的人,我们知道,抵押权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对抵押的物权进行处理,那么在什么情况下质押权人处置质押物本文整理了抵押权人处置抵押物的有关知识为您解答上述疑问,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一、哪些财产可以抵押(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五)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以后可以抵押。(六)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二、什么情况下抵押权人能处分抵押物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的房地产:(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
    2023-02-20
    368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用换押证
    法律综合知识
    换押证一般在以下条件下适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侦查终结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递次移送交接的。在什么情况下用换押证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换押制度的通知》第一条凡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押手续。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侦查终结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以及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在递次移送交接时,移送机关应当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随案移送;接收机关应当在《换押证》上注明承接时间,填写本诉讼阶段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加盖公章后及时送达看守所。看守所凭《换押证》办理换押手续。
    2022-07-14
    108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合同是质权人与出质人之间签订的一种担保合同。出质人在将自己的一定的财产交给质权人占有后,应向质权人担保。在无法还请债务时,质权人可根据合同处理质押物,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以及主债权产生的利息、违约金、质押保管费... 更多>

    #质押合同
    相关咨询
    • 签了质押合同还需要签保证金合同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3
      以保证金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要签订质押合同,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 质押保证金需要签署质押合同,怎么规定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1-08
      质押保证金需要签署质押合同。法律规定,质押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担保的范围;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 质押合同印花税需要什么情况下缴纳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帐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贵公司所述授信、质押、保证合同,如都与银行贷款有关,但在具体借款时另有借款合同并贴花的,我们认为这种情形下,对于在印花税规定中未列举的
    • 质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什么情况下质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1
      质押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 1、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6、违背公诉良俗。
    • 质押合同签订时需要付保证金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18
      需要。以保证金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要签订质押合同,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