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未履行的合同是否可以作废?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11:21:31 486 人看过

两年未履行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

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后,如果超过两年仍然未履行,并且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在三年期限内主张过权利的,则超过诉讼时效,合同权利不再受法律保护。

一、借款超过2年怎么办?

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三年。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在三年内,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出借人20年内不主张权利,法律诉讼时效即超过。对当事人双方约定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借条到期后多长时间有法律时效

借条到期后有法律时效为三年。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三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算。超过三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

三、债权债务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债权债务诉讼时效规定是三年。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从约定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其诉讼时效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

1、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其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2、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要再次重新计算,且诉讼时效中断不受次数限制。但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

3、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讨债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23: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债务诉讼相关文章
  • 合同两年没交会不会作废
    两年未履行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后,如果超过两年仍然未履行,并且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在三年期限内主张过权利的,则超过诉讼时效,合同权利不再受法律保护。一、合同履行的方式有哪些以及履行时注意什么问题合同履行的方式的类型有:1、正确履行。(1)履行主体正确;(2)履行标的正确;(3)履行时间正确;(4)履行地点正确;(5)履行方式正确。2、亲自履行。3、条款约定不明的履行。4、第三人履行。5、价格变动的履行以及不完全履行。注意事项:1、严格审查对方资信情况,是否有履行偿还能力,在出现风险时我方的利益有否保证;2、合同的变更要书面提出或书面答复,答复切记不可口头答复,最好用电报形式,以免上当。3、合理行使不安抗辩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您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或者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您可以及
    2023-03-14
    288人看过
  • 合同履行后能否废标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问题的,可以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但因此时合同已经生效,是无法进行废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一、企业更换名称后影响协议效力吗企业更换名称后不影响协议效力。公司变更名称不影响合同。具体原因是,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3-03-13
    318人看过
  •  合同未履行时可以暂停履行吗?
    这段文字讲述的是,如果中标合同尚未履行,可以中止履行,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其中条件包括: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实施转移财产或抽逃资金行为、失去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以及其他必要条件。总结起来,如果中标人无法满足这些条件,就可以中止履行中标合同。如果您尚未履行中标合同,则可以中止履行。但是,您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您的经营状况已经严重恶化;2.您正在以跳币债务为目的实施转移财产或抽逃资金行为;3.您有可能失去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4.其他必要条件。 能 否 中 止 履 行 中 标 合 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合同期间内应当履行的义务,对方有权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如果中标人在中标合同期限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另一方有权中止履行合同。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
    2023-09-12
    436人看过
  • 双方未能履行合同是否可以视为合同终止
    1、双方未能履行合同是否视为合同终止?不能视为合同的终止,但合同可以通过协商终止,合同履行准备过程中的损失可以处理,双方的责任可以明确这取决于具体的合同条款。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的,一般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方有先履行义务的,后履行的一方有先履行的抗辩权。如果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未能证明其不履行义务有豁免,则构成违约。如果合同中对合同的终止时间有约定,一旦合同达到终止时间,可以自然终止,但一般不影响违约责任的追究。如果双方未能同时履行,则可能导致双方违约,并根据违约条款确认各自的违约责任(违约条款不一定相等,很可能违约计算标准不一致)II。一方应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2023-05-07
    272人看过
  • 合同没有及时履行的补救措施以及合同未履行完毕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一、合同没有及时履行的补救措施合同没有及时履行的补救措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没有过错方的权利:1.行使抗辩权抗辩权,是对抗他人权利主张的权利。民法典规定了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法律为防止抗辩权滥用,针对不同的抗辩权规定了不同的行使条件。在己方积极行使抗辩权的同时,也需要准确衡量他人行使抗辩权是否符合法定条、程序,以有效维护自身权益。2.行使保全措施保全措施,是指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的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保全措施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两种。二、合同未履行完毕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未履行完毕可以解除合同,只要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合同的解除可以是协商解除,也可以是
    2023-06-20
    276人看过
  • 租房合同未履行几年内可以起诉
    民事诉讼的时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般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条【对法定代理人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2023-04-21
    210人看过
  • 合同未生效是否履行
    未生效合同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它不具备生效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一方无法请求对方履行。但它已经成立,又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这种法律保护的内容就是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只具有所谓的“形式拘束力”。在未生效合同所欠缺的生效要件得以完备后,未生效合同将成为生效合同,获得“实质拘束力”,当所欠缺的生效要件确定无法补齐时,未生效合同终成为无效合同。一、合同的效力有哪些种类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1、有效合同。是指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合同。2、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3、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4、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
    2023-03-10
    136人看过
  • 原合同作废新签合同怎么履行
    双方既然已经达成了协议,签订了合同,就说明双方愿意按照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去行为,所以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中的约定全面履行知自己的义务。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本身的性质、合同所要达到的目的和交易习惯来履行在执道行合同过程中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但是,由于签订合同时考虑不周,而致使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回报酬、履行地点等答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双方可以协议补充;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则可以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一、《民法典》相关规定:第五百零九条【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
    2023-03-11
    342人看过
  • 在签署合同一年之后仍未履行,还可以否签署新的合同?
    看情况:一、劳动者不在约定服务期内辞职的,并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劳动者辞职不需要支付任何赔偿的费用;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需要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可以签合同没有对方授权的合同怎么办?签合同对方没有公司授权的维权方式是,首先联系对方公司,看对方公司是否承认或进行追认,如果对方公司承认或追认的,按约定履行;对方公司不承认或不予追认的,首先要看是否构成表见代理,构成表见代理的,可以要求对方公司按约定履行;不构成表见代理的,要求签约人承担相应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3-08-04
    374人看过
  • 两年租房合同仅履行了一年,是否算违约?
    算违约。签定了两年的租赁合同,承租人只住了一年就要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下,属于违约。房东不退押金是否合法则要看你们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是怎么约定的,如果约定了违约的情况下,房东有权不退回押金,则房东的行为合法。租房没到期不想租了可以转租吗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承租人转租房屋是否合法要看具体情况来确定,具体来说,合法的转租须符合以下条件:(一)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否则无效。(二)转租的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确实需合理提高,提高的收入应交给房屋所有权人。租金是房屋的收益,应由房屋所有权人取得。凡未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而转租的,或谋取租金差价的转租,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要求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并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如果存在不得转租的情形,则承租人的转租行为就不合法。不得转租的情形有以下几种:(一)承租人拖欠
    2023-07-12
    259人看过
  • 借款合同是否可以不履行合同
    不可以不履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借款合同不履行的,构成违约。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借款合同只起诉担保人是否可以借款合同只起诉担保人可以。但在连带共同保证中,债权人仅起诉担保人,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在一般保证中,债权人仅起诉担保人的,受到担保人的先诉抗辩权对抗。但若主合同经过诉讼后仍不能履行,保证人也不履行保证责任的,可以起诉担保人,人民法院也应追加被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因此可以仅起诉担保人。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8-02
    131人看过
  • 作废发票是否可行
    发票能作废。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如下:1、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3、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的条件是什么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的条件是: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作废发票必须是当月的发票,如果跨月的发票,是不可能作废的,只能采取开红字的方式冲掉该发票。《中华人民
    2023-07-11
    413人看过
  • 同一张发票可以作废两次吗
    同一张发票可以作废两次,作废发票均要保留就可以了。一、作废的发票在开票系统里可以查询吗作废的发票在开票系统里可以查询。新版开票系统不能单独筛选出作废发票,作废发票会同正常发票一起显示,但是作废的发票后会有作废日期的标志。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二、电子发票作废有什么影响电子发票是不可以作废的,只能做红冲处理。电子发票系统不支持作废操作,发生退货、电子发票开具有误等情况,开票人应通过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因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所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开具暂不能作废。开具后如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情形时,应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
    2023-02-24
    442人看过
  • 未履行通知义务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如果是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不需要履行通知义务即可解除合同;如果是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则未履行通知义务一般不能解除合同,除非当事人是通过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解除合同的,可以不履行通知义务。债权转让履行通知义务的主体及通知方式司法实践中发生的债权转让纠纷有许多是与通知义务的主体是否正确有关。而《民法典》对这一问题的规定也不明确。因此有人认为应由转让人通知,也有人认为由让与人或受让人通知均可以,只要实际通知了债务人即可。该通知义务只能由债权人履行才是有效的,理由如下:1、从债权转让的通知的效力及合同相对性原则看。债权转让具有两方面的效力,一是对内效力,即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转让合同的效力。二是债权转让对债务人或第三人产生的效力。在通知未到达债务人前,其债权转让协议仅在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发生效力,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既然对债务人不生效力,则不能由债务人向受让人作出通知,也不能由
    2023-07-25
    493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债务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债务纠纷是一种财产法律关系,债权债务纠纷是跟财产密切相关的,债权债务诉讼即通过诉讼方式处理债券债务纠纷。在债权债务诉讼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注意诉讼时效 2、选择管辖法院 3、申请财产保全 4、申请支付令。... 更多>

    #债权债务诉讼
    相关咨询
    • 生效合同三年未履行是否算作废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22
      未履行合同两年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 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超过三年仍未履行,且无证据证明当事人在三年内主张权利的,超过诉讼时效,合同权利不再受法律保护。
    • 两年没有履行合同会被作废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17
      两年未履行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 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后,如果超过两年仍然未履行,并且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在三年期限内主张过权利的,则超过诉讼时效,合同权利不再受法律保护。
    • 人过世后未履行的医疗保险合同可以作废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19
      人死后合同无效,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 1、双方的真实意义表达; 2、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3、形式有效。 如果合同符合上述条件,签字者去世的合同也有效。
    • 三年未履行合同能作废吗,怎么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04
      三年未履行合同不能自动作废,但可以一方与另一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向另一方送达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依法解除合同。
    • 合同是否被作废是否可以开具作废约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8-10
      合同作废不必签作废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如果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自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