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是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一、交通事故的法律法规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行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未参加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相应的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各方的过错通常通过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未申请复核或者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进行举证,由法院结合证据进行判断。但是由于自行举证的难度一般都很大,如果对交通事入认定书有异议的,还是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次责任,同等责任。每种责任具体的承担比例无全国统一的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自己的实施意见时作出了不同的规定,需参照当地规定确定。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受害人死亡的,还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是近代工业文明惹的“祸”
自从德国人卡尔·奔驰和戈特利布·戴姆勒于1886年发明汽车以来,因其快速、便利,人类便开始大规模普及使用这种机器,致使人类的交通状况发生了质的变化。但与卡尔·奔驰和戈特利布·戴姆勒在1886年心情不同的是,当时他们享受的是人类将以车代步、活动范围将空前扩大的喜悦,而现代人类必须面对的则是交通拥挤,时刻面临车辆的威胁和烦恼,“汽车在源源不断创造出财富的同时,也源源不断地造出事故”。机动车作为一种高速运输工具在给人类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也带来很大的祸害。美国著名学者乔治、威伦说过:“交通事故已成为国家最大问题之一,它比消防问题严重,是因为每年交通事故比火灾死伤的人更多,遭受的财产损失更大,它比犯罪问题更严重,是因为它跟整个人类有关,不管是强者还是弱者,富人还是穷人,聪明人还是愚蠢人,老人还是小孩,只要他们在公路上,每一分钟都有可能死伤于交通。”但人类理性告知我们,不能因噎废食,不能因为这种危险性而放弃现代文明,而应当对此作出制度安排,以引导人类行为。
-
恶意欠薪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137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交通事故中的司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198人看过
-
发生了车祸,请问交通事故哪些情况下追究刑事责任
453人看过
-
交通事故骗保严重的情况将收到刑法处罚
488人看过
-
交通事故在哪些情况下负刑事责任都是包含哪些情形的
188人看过
-
严肃追究交通事故责任人
68人看过
-
交通事故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有哪些,交通事故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26交通事故追究刑事责任有两个条件,一是要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二是受害人属于重伤或者死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
-
犯罪情节严重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算犯罪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05不是。《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确立了具有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则。根据本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这与《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相呼应。不认为犯罪不构成犯罪,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二)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期限的,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
刑事诉讼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哪些情况下不予追究刑责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6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这与刑法的规定相呼应,目的是为了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不认为是犯罪的即不构成犯罪,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
-
报复陷害罪情节严重怎么追究刑事责任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27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其他权利受到严重损害的:手段恶劣的;致使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的;引起公众不满的;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的等等。
-
犯罪后将有哪些情况不会受到刑事责任追究?湖北在线咨询 2024-12-0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以下情况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1.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同一条款,以下情况也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1.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