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设定抵押或抵押时受一定限制的财产范围是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7 09:01:34 443 人看过

下列财产不能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法律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设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财产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对于企业名下的房产,虽然企业可以依法进行抵押,但抵押房产的时候必须要召开股东大会,如果没有召开股东大会,某一位股东随便抵押了企业名下的房产,企业跟抵押权人签的抵押合同是无效的。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02: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破产企业财产抵押抵押人是否有权设定抵押?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3条规定:以自己不享有所有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财产作抵押物的,应当认定抵押无效。以有争议的财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限制移转的财产作抵押的,亦应认定抵押无效,国有企业以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者重要建筑物作抵押物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人民法院应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第115条的规定认定抵押无效,但主管部门事后认可的例外;抵押人对已设有抵押权的同一财产重复向他人作抵押的,不应认定抵押无效,但应根据抵押设定的先后顺序,先满足在先设定抵押的抵押权人,后设定的抵押权只能在前一个抵押权人全额受偿后,才能就该抵押物变卖后剩余价值较其他一般债权优先受偿;以法律限制流通的财产作抵押物的,在清偿债务时,如有关部门同意收购,可不认定抵押无效,抵押权人可以从价款中优先受偿。
    2023-06-09
    367人看过
  • 用房产抵押一般年龄限制范围
    一般情况下,用房产抵押贷款一般年龄限制范围还算比较严格,要求如下:1、男性贷款年龄不得超过65岁2、女性年龄不得超过60岁而相对于按揭房申请贷款年龄限制的规定如下:在中国按揭房申请贷款的年龄限制是18周岁以上,男性最高60岁,女性55岁,而处级以上干部可顺延5岁的合法公民都是可以的。既然已经给大家简单介绍了用房产抵押贷款一般年龄限制范围,但是我们在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时还必须具备一定条件,不论是银行还是其他各金融机构要求完全相同。具体要求如下:1、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2、所抵押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并未做任何其他抵押。3、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
    2023-03-24
    69人看过
  • 动产的抵押范围,动产抵押时的风险
    一、动产的抵押范围我国的动产抵押的标的物范围有如下几类:1.飞机、船舶、汽车等特殊动产。这类动产的特殊性在于其权属状态以登记而确定,其交易也须进行过户登记。故而有人称其为类不动产,亦可称注册不动产。2.企业之机器设备、农业用具、牲畜。这类动产是企业或农人生产所必须,只能设立抵押之担保方式。因而,我觉得对此类动产应当分别设立专门的登记制度及登记机关。3.企业之产品、材料等动产。此类动产因其流动性较大,允许设立抵押显然不利于对抵押权人及第三人利益的保护。二、动产抵押时的风险动产抵押时有可能会面临以下风险:1.对于质押物的选择。银行对于企业用于质押的物品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判断这些拟作质押物的物资是否属于银行要求的品种范围。质押物的选择直接关系到日后一旦企业无偿换能力时,质押物的变现能力,以及银行的损失程度。2.对于质押物的市场价格进行研究分析,充分意识到市场价格可能带来的风险。银行一般会按照质押
    2023-05-06
    393人看过
  • 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的,抵押双方可否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
    因建设需要,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的,抵押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双方可以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也可以依法清理债权债务,解除抵押合同。因建设需要,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的,抵押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双方可以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也可以依法清理债权债务,解除抵押合同。
    2022-04-14
    118人看过
  • 可抵押财产的范围,抵押财产可以转让吗
    一、可抵押财产的范围可抵押财产的范围有: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海域使用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二、抵押财产可以转让吗抵押财产可以转让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三、抵押财产可以过户吗抵押房产是可以过户的。抵押房产过户一般是抵押人和业主协
    2023-06-21
    205人看过
  • 设定抵押的,什么情况下抵押财产确定?
    1、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2、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3、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4、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一、房贷不还的后果是什么房贷不还的后果主要包括:1、产生违约金和罚息;2、会被银行起诉至法院。如果当事人败诉的,名下的抵押的房产,银行可以申请拍卖或者变卖。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
    2023-03-10
    134人看过
  • 不得设定土地抵押权的有哪些
    不能设定土地抵押权的情况有:(一)土地所有权;(二)地上没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单独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三)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四)乡(镇)村企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一、债务人或第三人的具体不可以抵押哪些财产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的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归国家,不得办理抵押;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二、宅基地是永久使用权吗宅基地不是永久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也就是说,一旦土地使用权到期,不仅国家要收回土地,而且土地上的建筑等物也归国家所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
    2023-06-27
    311人看过
  • 质押财产的抵押性质和范围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质押财产的范围有什么质押财产的范围,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动产质押是指可移动并因此不损害其效用的物的质押;可作为质押的权利有: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
    2023-07-07
    266人看过
  • 可以抵押的财产范围,抵押的几种方式
    一、可以抵押的财产范围可以抵押的财产范围如下: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二、抵押的几种方式抵押包括以下几种方式:1.不动产抵押,是指以不动产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2.动产抵押,是指以动产作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动产抵押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动产都可以称为抵押的标的物,有一些动产是不适合成为抵押标的物的。3.权利抵押,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各种财产权利作为抵押物客体的抵押。4.财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所有的动产、不动产及权利的集合体作为抵押权客体而进行的抵押。5.共同抵押,是指为了同一债权的担保,而在数个不同的财产上设
    2023-06-22
    393人看过
  • 房产抵押的范围有哪些,抵押有什么特征?
    房产抵押的范围是房产抵押的重要内容。那么,房产抵押的范围有哪些?房产抵押有什么特征?房产抵押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房产抵押需要遵守哪些有关的具体规定?房产抵押的范围:1、房产。房产是指抵押人依法取得的享有所有权或经营权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作为不动产,房地是不可分离的,房产必然包括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是最普遍的一种房地产抵押物,大部分的房地产抵押均以房产为抵押物。2、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性质的权利,它是指民事主体对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土地使用权分为以下四类:城镇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集体农用地使用权。并非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均可以抵押。可以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如下:(1)依出让方式和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就是城镇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可抵押;(2)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
    2023-06-01
    94人看过
  • 抵押担保范围:借款合同中的哪些财产不能作为抵押物?
    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设定抵押的财产有:(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设立抵押担保的财产是债务人财产吗设立抵押担保的财产可以是债务人财产,也可以是第三人财产同。所以是哪一方财产,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7-23
    468人看过
  • 先查封后抵押的,担保范围受限制吗
    先查封后抵押的,担保范围受限制。律师应当合理地提示债权人,商品房在抵押前存在被查封、扣押、财产保全的,抵押不能包含已被查封、扣押或财产保全的份额。先抵押后查封的,不影响抵押效力。律师应当提示债权人,对于事先设定抵押担保的房屋,政府主管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扣押的,或对抵押担保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担保的效力,抵押权人仍对该商品房已抵押部分或全部享有优先受偿权。法院可以查封已经被抵押的房产。依据为最高院有关执行问题若干规定第40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2023-05-01
    430人看过
  • 哪些房产属于不可抵押的范围
    以下为不能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类型:1、房产权属存在疑议的;2、权属证书不完备的;3、其用途涉及到诸如教育、医疗和城市建设等社会公共福利事业的;4、被列为国家级或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5、已经根据法律程序被宣布列入拆迁范围,并依法实施了查封、扣押以及监管等措施进行限制交易的;6、房地产所有人(即权利人)的信用状况不符合抵押贷款相关规定要求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2024-08-12
    228人看过
  • 不良资产抵押——抵押设定及抵押物出租,抵押权的实现问题
    抵押设定后,抵押物出租,或者出租后的抵押物又设定抵押的,抵押权实现的问题?在不良资产债权中,曾经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有的财产,在设定抵押前已经出租。财产出租后,抵押人(借款人或第三人)与抵押权人(债权人)约定,将财产抵押给抵押权人,这种情形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但是抵押人有义务将同一财产又抵押的事实通知承租人。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清偿义务的时候,抵押的财产可以依据法律条款拍卖、变卖或者协议报价以物抵债。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未到期,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2023-04-23
    68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抵押财产的范围有哪些,哪些财产可以抵押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21
      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抵押的财产中不得抵押哪些财产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0-08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的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 哪些财产能设立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范围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哪些财产能设立抵押担保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5、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以后可以抵押。6、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
    • 以限制流通的财产设定抵押的抵押合同不生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6
      《担保法》解释第五条:以禁止流通好限制流通的财产设定担保的处理。该条对于何为“禁止流通的财产、不可转让的财产、限制流通的财产”规范比较笼统,如何从比较笼统的规范中整理出较为详细的目录,是下面要解决的。 1、禁止流通的财产流通物又称融通物,指法律允许在民事主体之间流转的物,大部分物为流通物。《信托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得作为信托财产。这包括全民所有的森林、水流、矿藏等自然资源,军
    • 哪些财产不能做抵押,抵押权有期限的限制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哪些财产不能做抵押(一)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第三十四条第五项以及第三十六条第三款即“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规定除外;(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三)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