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管辖法院如何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13:40:24 73 人看过

认定离婚诉讼管辖法院的标准:

1、一般来说,离婚诉讼是原告就被告原则,需要在被告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被告经常居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

2、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如对不在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生效的离婚协议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的,以约定为准。

离婚诉讼时怎样选择管辖法院?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

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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