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停发的原因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4 20:30:54 382 人看过

刘女士原是一家企业的一线工人,后该企业因资不抵债而破产,她失业了。企业在破产前一直为广大职工缴纳了失业保险费,社保部门核定刘女士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8个月,但有的职工却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刘女士失业半年后,街道给她安排了一份保洁工作,接着又给她介绍一份看停车场的工作,均因有失脸面被她回绝。刘女士没想到,在拒绝工作的次月,她的失业保险金被停发了。

那么,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符合什么条件?有关部门停发刘女士的失业保险金对吗?

首先,有些职工没能领到失业保险金,可能是不符合条件。《社会保险法》第45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这里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主要包括:劳动合同依法终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辞退、除名、开除的;用人单位因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过错情形导致劳动者主动辞职的。有些职工没能领到失业保险金,可能是因为缴费不满1年,也可能是因为没有到社会保险中心办理失业登记。而且,办理失业登记后,还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其次,有关部门停发刘女士的失业保险金是有法律根据的。《社会保险法》第51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据此,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当积极求职,接受职业介绍和培训,否则就会被认定为“没有求职要求”和不愿意就业,不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因此要停止其失业保险待遇。这里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适当工作”,一般是指失业者仅凭个人好恶拒绝接受与自己的年龄特点、身体状况、受教育程度、工作能力相适应的工作。

本案中,刘女士2次拒绝政府给其安排的与她基本情况相适应的工作,所以社保部门停止其失业保险待遇符合法律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3: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文章
  • 失业保险减员原因
    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后的60天之内,应到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并申领失业金,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失业金申请通过要多久办理失业登记以后一般一个月左右可以拿到失业金。劳动者自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失业人员应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一般而言,只要手续资料齐全的话,被公司辞退后的下个月就可以领取。二、失业登记后多长可以领失业金失业登记后一个月左右可以领取失业金。劳动者自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应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一般来说需要满足三个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2
    2023-03-23
    142人看过
  • 停发低保金有几种原因
    对于建档立卡范围内的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低保对象,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不参加扶贫项目的,可减发或停发其本人的低保金。一、郑州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发放对象就业、实习补贴的发放对象范围为全国大中专院校2021应届毕业生通过实现机场、航司地面岗位就业、实习的学生,推荐学生人数达3人及以上的,且学生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学生所在家庭为国家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二)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三)本人在校期间曾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或者国家奖学金的或者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四)本人在校期间有学生干部或各类赛事、评优评先获奖经历的`。(五)本人在校期间有勤工助学经历的。(六)本人在校期间有实习实践、打零工经历的。(七)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凡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院校毕业生,即可申请就业、实习补贴;同时符合一项条件以上的,不重复发放补贴。二、低保是不是家中有人
    2023-04-07
    149人看过
  • 失业失业保险金按什么发放
    失业保险金不是工资,而是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失业人员所给予的临时补偿,其目的是为了维持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因此,我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发放。在这个范围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确定。一、失业金怎么申请办理失业保险首先要符合办理失业证的条件,即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如条件都符合,可按如下程序办理失业证:(一)由单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或文件;填写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一式5份,填写失业职工登记卡一式4份,失业职工交1寸登记照片3张;(二)由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这些文件、资料连同职工个人档案,报送所在地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登记;(三)失业人员接到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的7日内,应到当地失业保险机构报到,
    2023-02-17
    263人看过
  • 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有什么
    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一、失业金没领完就没有保障怎么办1、用人单位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区(县)失业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审核享受资格。2、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凡要求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持《失业证》、退工登记表、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经审核后,按指定日期到街保障中心失业保险窗口领取发放银行存折。3、失业人员本人应于每月五日至二十五日本人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规定期限内未能办理有关手续的,失业保险金不予发放。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况的,可以委托其家庭其他成员持相关证明代办理有关手续:
    2023-03-03
    456人看过
  •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什么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有哪些?根据国家规定,失业保险金是有着规范的发放标准的。失业保险金的发放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准则,主要是用来保障失业人员最根本的生活水平。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中关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问题。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关于统筹层次的规定,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在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规定规定。发放标准中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是指统筹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和统筹地区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如果统筹层次所在地区没有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或者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城市与统筹层次所在的地区不一致,以哪个城市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作为参照,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来确定。至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和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规定。主要考虑失业保险金,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
    2023-02-21
    352人看过
  • 失业保险金按什么发放
    失业保险金是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期限发放的。缴费期限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一、退休失业补助金能领几个月失业补助金的领取分情况而定。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二、领取失业金年限怎么算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有三种不同的计算方法,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如下所示:1、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2、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2023-04-01
    173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失业人员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原因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6
      1、失业人员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
    • 失业救济金停止发放的原因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31
      失业救济金是指劳动者暂时丧失工作和劳动收入后,在等待就业期间,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失业救济金停止发放的情形有:一.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届后失业救济金停止发放;二.参军或者出国定居的失业救济金停止发放;三.重新就业的。四.在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就业的;五.在领取失业救济金内被劳动教养或者被判刑的失业救济金停止发放。
    • 主动辞职导致失业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原因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24
      《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因为《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4条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
    • 主动辞职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取的原因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9
      《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因为《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4条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
    •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如何发放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01
      根据国家规定,失业保险金是有着规范的发放标准的。失业保险金的发放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准则,主要是用来保障失业人员最根本的生活水平。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中关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问题。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关于统筹层次的规定,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在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规定规定。发放标准中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