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廉租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二、廉租房管理新规
住建部、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发出通知,针对部分地方廉租住房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作出有关规定。明确廉租房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当办理廉租房退出手续;对骗取廉租住房保障、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空置,违规转租、出借、调换和转让廉租住房等行为,可以收回廉租房。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不得申请条件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二)离婚不足2年的;(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除了书面申请,申请人还需提供3种材料:一是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二是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三是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此外,还有地方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福建廉租房申请流程
申请人应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不得提供虚假材料;申报材料中的内容必须真实、全面、完整,不得隐瞒或编造;申请家庭成员须接受并积极配合审核人员对有关情况的调查、核实工作。如有虚报、瞒报骗取保障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保障资格,相关家庭成员5年内不得申请我市城区保障性住房。
申请受理。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负责受理在辖区范围内居住的申请人提出的申请。
初审、公示。街(镇)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规定期限(其中,廉租住房为20个工作日、公共租赁住房为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和初审,经初审合格的,在申请人居住地社区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签署初审意见并将申请材料报区住房保障部门复查。经初审、公示不符合条件的,应通知申请人办理退件手续并说明退件原因。
复审。区住房保障部门自收到街(乡镇)报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成员在本辖区承租公房及自有私房的情况进行查档核实,并同步提请市房屋登记部门、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他区住房保障部门一并核查,核查工作应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核查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材料连同核查的信息一并转区民政部门进行家庭收入、财产认定。
区民政部门自收到区住房保障部门定期转来的申请材料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民政部门关于收入、财产认定的有关规定提请相关部门核查申请人家庭收入和财产信息,核查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区民政部门根据核查信息,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进行认定,签署是否符合准入条件的书面意见并反馈到区住房保障部门。
区住房保障部门收到区民政部门反馈的收入、财产认定结果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准入资格、配租户型等提出审核意见,形成书面审查报告上报市房管局。经区级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办理退件手续并说明退件原因。
复核、公示。市房管局会同市民政局、监察局(纠风办)及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由各区住房保障、民政部门通报复审工作情况,会议就相关工作程序执行情况进行复核,形成复核认定意见。通过联席会议复核的申请人,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15日。
资格登记。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登记保障资格并批转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同时,由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将登记获得保障资格家庭的申请审核档案报送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备案。
轮候、配租。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收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登记保障资格文件后20个工作日内组织公开抽取轮候顺序号,并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公开抽号确定的轮候顺序名单。同时,结合房源筹集情况,按照轮候顺序组织保障对象抽取配租房号(廉租房保障对象在轮候实物配租期间先行发放租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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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申请审批要多久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02廉租房申请审核时间约为75天。由于廉租房从申请开始,就需要经过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公示,公示期限为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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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廉租房申请条件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0福州市房管局今天发布2011年福州城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受理公告。经市**同意,今年城区廉租房、经适房申请条件已经调整,准入门槛继续降低,家庭年收入和住房面积条件放宽,住房保障面将进一步扩大。新的申请条件自5月1日开始执行。如何申请廉租房和经适房据了解,申请人到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提出申请,领取申请表如实填写后按规定申报。工作日均可受理。市房管局提请申请人注意应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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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廉租房需要多久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7关于申请廉租房需要多久这方面的事,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共需约50个工作日。住房保障部门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住房面积核定、收入核对等审核程序。 区(县)住房保障中心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基本情况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区进行公示。 公示后15日内无人提出异议的,给予登记;有人提出异议的,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登记后,进入轮候配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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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廉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29申请廉租房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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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廉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1申请廉租房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