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订立条款中对劳动者倾斜保护的条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7 02:30:09 433 人看过

1、《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并且要求用人单位严格遵守工时、工资、劳动定额等劳动标准。

2、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以下情形的应当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及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鼓励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加大了试用期内对劳动者的保护。

一、劳动法对培训服务期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职前培训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培训是用工的一种形式,是企业用工的组成部分。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故自参加培训的第一天起即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本人注:不包括一般的入职培训),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二、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己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你上班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只要你在正常工作时间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劳动报酬。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筻l8条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所以,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未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首先,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根据法律规定,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职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己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次,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你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再次,对于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出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求劳动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5日 10: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合同订立相关文章
  • 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但没有保险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其补缴社保。《社会保险法》第二十条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未依法代扣代缴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代缴,并自欠缴之日起向用人单位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
    2023-03-12
    394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是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吗
    一、劳动合同法是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吗是。我国目前的现实状况是劳动力相对过剩,资本处于强势,劳动者处于弱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力量对比严重不平衡,实践中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劳动合同法》作为一部规范劳动关系的法律,其立法价值在于追求劳资双方关系的平衡。实践中由于用人单位太强势,而劳动者过于弱势,如果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同等保护,必然导致劳资双方关系不平衡,背离《劳动合同法》应有的价值取向。规定平等自愿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并不能改变劳动关系实际上不平等的状况,要使劳动合同制度真正在保持我国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就要向劳动者倾斜。考虑到《劳动合同法》是一部社会法,劳动合同立法应着眼于解决现实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劳动合同短期化等诸多侵害劳动者利益的问题。所以,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目标出发,立法应当定位于向劳动者倾斜。《劳动合同法
    2024-01-14
    337人看过
  • 订立劳动合同必须审查的7项条款
    1、审查限制性条款:由于用人单位在劳动就业关系中处于较为有利的地位,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通常会利用这种优势,制定一些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强迫劳动者接受,比如不合理的服务年限、苛刻的劳动纪律等条款。这类条款片面强化劳动者的义务、限制劳动者的人身自由以及回避用人单位的责任,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实践中,这类限制性条款主要危害在于影响到劳动者的人身、经济、休息休假等主要权利的行使,同时也是引发劳动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劳动者在签约时应当注意认真审查、推敲相关条款,全面充分理解这类条款的真实含义,并对其中的不合理甚至违法的部分提出异议,避免日后吃亏。因为一些这类条款并不一定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只是对劳动者一方相当不利,万一打起官司,话劳动者又不可能主张无效的话,只能自己承担苦果。2、审查试用期条款:因试用期问题引发劳动纠纷也是比较常见的。法律对试用期有较明确的规定,比如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期内,
    2023-04-22
    478人看过
  • 法律对不签订劳动合同有何条款
    法律对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签订的,劳动者可以催告其签订;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签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其他。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1、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上述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款)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
    2023-07-26
    453人看过
  • 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关系的成立条件
    劳动部[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该规定强调同时具备以上所有条件才能成立劳动关系。同时该通知第二条又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2023-06-02
    334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哪些条款需劳动者承担违约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一)违反培训服务器约定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约定服务期的,劳动者
    2023-06-05
    354人看过
  • 保密条款与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的保密条款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是指尚未依法取得知识产权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需要保密的事项。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是劳动者的法定义务。所有在职的劳动者都必须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明确劳动者保守
    2023-07-11
    215人看过
  • 法律的天平是否应该向劳动者倾斜
    2007年6月29日,全国人大颁布了《劳动合同法》,规定新法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法刚出台,立即在全国引发了激烈的争议,可谓“一石击起千层浪”。“一部法律出台,有些争议实属正常,但《劳动合同法》引发争论的广度和深度大大超过了人们的想象,几乎各行各业的人士都加入了这场争论中,为劳动合同法叫好的人不少,但批评的声音也是处处可闻。”上海市蓝白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劳动法专家陆胤感触地对记者说。“《劳动合同法》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对劳动者根本利益的保护,从而动了某些企业主利益的奶酪,原先劳资之间关系的动态平衡被新法打破后,在寻找新的劳资关系平衡的过程中,这种争论将会一直延续下去。”贝尔阿尔卡特人力资源总监范星表示。事实上,从今年初实施新法以来,在全国各大城市,特别是上海、北京、深圳等大城市的劳动纠纷案件和劳动仲裁案件与去年同期比较都有大幅度上升,上海一季度的劳动仲裁案件是去年同期的3倍多。在
    2023-06-09
    271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订立的收取风险抵押金条款无效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应按照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和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能否参照执行劳部发〔1994〕118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的请示”的复函》的规定,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依据上述规定,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不应当以收取风险抵押金来约束劳动者,如已收取,应予退还。
    2023-04-22
    214人看过
  • 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
    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标准的工作环境。个体劳动合同的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不能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效力不同。就职工一方来说,集体合同对一个单位的全体职工有效,而劳动合同只对劳动者个人有效,且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一、劳动合同里没有薪资待遇是否合法劳动合同里没有薪资待遇不合法。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回报,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也是劳动者主要的合同权利。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劳动报酬一定要明确、具体,包括明确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等相关内容。工资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但并不一定表现为具体的金额,也可以表现为明确的计算方式,如计件工资时写明计件定额和计件单价。提成工资应写明提成基数与比例等。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首先双方重新协商工资标准,也适用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如
    2023-03-22
    168人看过
  •  未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影响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员工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两倍的工资,以及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等。同时,在员工入职满一个月后,双方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没有提供社保服务,员工可以在离职时要求支付相应的社保费用。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两倍的工资。如果单位不提供社保服务,员工可以在离职时要求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等,双方必须在员工入职满一个月后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第二个月至一年的双薪,即最多11个月的双薪。 入 职 满 月 未 签 合 同 , 员 工 可 要 求 双 倍 工 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然而,如果员工在入职满月后仍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员工仍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补偿。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023-09-02
    393人看过
  • 劳动合同条款必须包括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吗
    一、劳动合同条款必须包括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吗劳动合同条款必须包括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如下: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二、劳动合同条款不合理,可以拒签吗?劳动合同条款不合理,可以拒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必须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如果一方恶意订立合同,打算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的,另一方可以拒签。三、劳动合同可以变更吗劳动合同是可以变更的。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时就能变更。用人单位强制变更,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023-05-05
    90人看过
  • 编写劳动合同中的保险福利条款
    1、工作时间与休假(1)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2)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3)用人单位在法定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4)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5)用人单位不得违反劳动法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6)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给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7)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2、工资(1)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2)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3)工
    2023-07-06
    447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社保的条款如何规定
    1、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4、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
    2023-07-17
    308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合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合同草案一般由用人单位提出、征求应招工人的意见;也可以由被招工人与企业行政的代表,如厂长、经理,人事处、科长等直接协商,共同起草。 签订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应向被招工人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被招工人也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双方经充分... 更多>

    #劳动合同订立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还可以有哪些条款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13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
    • 劳动合同法中哪些条款可以订立劳动合同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5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
    • 劳动合同哪些条款要求劳动者签订?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2-24
      签订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2、工人的姓名、地址、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4、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报酬; 5、工作内容和地点。
    • 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劳动者应当如何履行对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义务?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5
      劳动合同大多数是由企业提供和制作的,对于企业的每一个员工,从内容和形式上来讲都是统一的;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和法律精神,如合同双方当事人对格式合同条款产生争议的,应作出对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不利的解释,那么提供和制作一份合法、严谨的合同显得尤其重要。如提早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给予劳动者一定时间予以研究合同条款,并征求劳动者对合同的意见;在劳动合同中加入“劳动者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认真地阅读了所有合
    • 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订立的约定是否有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6
      这种约定无效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