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仓储期间处理仓储物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4 10:30:27 161 人看过

仓储期间仓储物发生问题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因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二条规定,保管人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第九百一十七条规定,储存期内,因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仓储物本身的自然性质、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发生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承担什么责任

仓储期间,保管人负有妥善保管仓储物的义务。保管人没有按照约定的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进行保管,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保管人能够证明仓储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仓储物本身的性质,或者因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仓储物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二条保管人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第九百一十七条储存期内,因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仓储物本身的自然性质、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30日 14: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逾期提取仓储物该如何处理
    当事人约定储存期间的,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在储存期间届满凭仓单提取仓储物,并按约定支付仓储费。提前提取仓储物的,不减收仓储费;逾期提取仓储物的,加收仓储费。储存期间届满,如果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不提取仓储物,保管人可以确定一个合理的期限,催告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此期限内提取,逾期仍不提取的,保管人可以将仓储物提存。案例参考:电动自行车厂与某储运公司签订了一份仓储合同。合同约定:仓储公司为电动自行车厂保管一批电动自行车,期限为2007年1月5日至2007年4月5日,储存费用为一万元。合同签订后,储运公司为电动自行车厂妥善保管其电动自行车,该厂也支付储存费一万元。同年4月1日,储运公司提前通知电动自行车厂按时取货,自行车厂表示同意。可到了4月5日,电动自行车厂致电储运公司,称可能要延后一周提货,并愿意支付费用。但一周后,电动自行车厂始终未提取货物。此时,储运公司该怎么办呢?律师答疑:根据
    2023-03-15
    484人看过
  • 储存期间不明确时如何提取仓储物
    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中约定保管期,但储存期间并非仓储合同的必要条款,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仓储合同并不因此而不生效。关于储存期间不明确时如何提取仓储物的问题,应在实践中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当事人对储存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存货人可以随时提取仓储物。这是因为仓储合同本质上是一种提供劳务的合同,保管人的主要义务是提供仓储服务,存货人的主要义务是支付报酬。至于作为仓储保管之标的物的仓储物,本身并非合同的标的。存货人并未在仓储物上设定任何合同义务,保管人也不对仓储物享有任何合同权利。仓储合同订立后,存货人应将仓储物交付给保管人,但这不过是为保管人履行义务提供一个必要的前提条件,存货人本身并无交付仓储物的义务。相应地,存货人在对储存期间约定不明确时,可随时提取仓储物,而保管人不得拒绝。(2)储存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根据自己的保管能力和业务需要,也可以随时要求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2023-04-23
    446人看过
  • 储存期间不明确时如何提取仓储物
    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中约定保管期,但储存期间并非仓储合同的必要条款,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仓储合同并不因此而不生效。关于储存期间不明确时如何提取仓储物的问题,应在实践中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当事人对储存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存货人可以随时提取仓储物。这是因为仓储合同本质上是一种提供劳务的合同,保管人的主要义务是提供仓储服务,存货人的主要义务是支付报酬。至于作为仓储保管之标的物的仓储物,本身并非合同的标的。存货人并未在仓储物上设定任何合同义务,保管人也不对仓储物享有任何合同权利。仓储合同订立后,存货人应将仓储物交付给保管人,但这不过是为保管人履行义务提供一个必要的前提条件,存货人本身并无交付仓储物的义务。相应地,存货人在对储存期间约定不明确时,可随时提取仓储物,而保管人不得拒绝。(2)储存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根据自己的保管能力和业务需要,也可以随时要求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2023-06-19
    59人看过
  • 仓储合同对仓储物的要求
    1、仓储物是否违法标的物违法将导致仓储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仓储合同时,保管人应确切地知晓存货人所存放的是什么物品,防止存货人利用仓储公司存放违法物品。2、合同中应注明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方面。(1)由于仓储合同的标的物是委托储存保管的货物,对于存货人来说,无论其为特定物还是种类物,均具有特定的用途,保管人不但应妥善保管,以免发生损毁,而且在保管期满后应当按约定将原物及其孳息交还存货人或其委托的第三人。因此,必须在合同中对货物的品种或品名作出明确、详细的规定。(2)货物的数量依据保管人的存储能力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应以法定计量单位计算;货物的质量应使用国家或者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标明,如货物有保质期的,也应一并说明;货物的包装由存货人负责,有国家或者专业包装标准的,执行规定标准,没有有关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约定。一、留置担保主要适用于什么
    2023-03-05
    312人看过
  • 仓储合同对仓储物的要求
    一、仓储合同对仓储物的要求仓储合同对仓储物可以有如下要求:1.仓储物是否违法标的物违法将导致仓储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仓储合同时,保管人应确切地知晓存货人所存放的是什么物品,防止存货人利用仓储公司存放违法物品。2.合同中应注明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方面。3.合同中要注意明确合同中要注意明确仓储物的出入库手续的办理方法。4.合同中要明确约定仓储物在储存期间和运输过程中的损耗,磅差标准的执行原则。二、仓储合同的特点仓储合同有如下特点:1.仓储的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只是货物的占有权暂时转移,而货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仍属于存货人所有。2.仓储保管的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这也是仓储合同区别于保管合同的显著特征。3.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具有依法取得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经营资格。4.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三、仓储合同订立的原则仓储合同
    2023-06-07
    460人看过
  • 仓单持有人不提取仓储物时如何处理
    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提取仓储物,既是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的权利,也是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的义务。如果在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不能或者拒绝提取仓储物,保管人可以确定一个合理的期限,催告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此期限内提取。如果逾期仍不提取的,保管人可以依照本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将仓储物提存。保管人将仓储物提存后,如果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未支付仓储费的,依照本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可以请求其支付仓储费。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迟延给付的,还可以按照约定要求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给付违约金。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支付迟延给付的逾期利息。
    2023-06-09
    372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仓储期间仓储物发生问题怎么处理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3
      仓储物发生问题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如果该仓储物已经危及其他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还应当催告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作出必要的处置。
    • 仓储期间仓储问题了怎么办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5-30
      1、仓储物发生问题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如果该仓储物已经危及其他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还应当催告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作出必要的处置。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二条,保管人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三条,保管人
    • 仓储物品发生问题怎么处理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2-10
      1、仓储物发生问题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如果该仓储物已经危及其他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还应当催告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作出必要的处置。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二条,保管人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三条,保管人
    • 合同仓储费问题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7
      合同生效,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法院应当受理,并判决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可以判决赔偿损失,也可以根据情况判决继续履行合同。
    • 仓储作为仓储质押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0
      仓储质押又被称为仓单质押,您可以带着公司的法人资质证明,以及能证明你们公司所有权的仓单,到银行贷款处申请舱单质押,仓储质押一般是短期质押,时间不超过半年,请确保有按期还款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