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的交房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4:30:07 161 人看过

商品房的交房条件分为法定条件和约定条件。

一、法定的交房条件

法定的交房条件是指按照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应具备的交房条件:即该商品房应获得单体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文件以及规划、消防、人防、燃气管道、电梯等专项验收合格文件,最后应获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二、约定的交房条件

即买卖双方在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条件,比如是毛胚交房还是精装修交房、是进口奥的斯电梯还是国产三菱电梯、小区有那些配套设施等等。

对于商品房不具备交房条件的,购房人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4: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配套设施相关文章
  •  商品房交房条件未达成,该怎么办?
    本文介绍了商品房交付条件的相关法律规定和购房者维权途径。如果商品房的交付条件尚未满足法定要求,购房者可以拒绝接收商品房,开发商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果商品房逾期交房,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商品房符合法定和约定的条件,购房者可以依法或依约解除合同。购房者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身权益。对于购房者来说,如果商品房的交付条件尚未满足法定要求,购房者可以拒绝接收商品房。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果商品房逾期交房,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商品房符合法定和约定的条件,购房者可以依法或依约解除合同。 商 品 房 符 合 条 件 , 购 房 者 可 以 解 除 合 同 吗 ?根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商品房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影响居住使用;2. 商品房存
    2023-09-15
    183人看过
  • 商品房交房条件有哪些?哪一个好?
    国家规定开发商向业主交付的商品房必须满足三大条件:1、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商品房也属于房屋建筑,因此必须经过有关单位的质检合格才能投入使用。而商品房的验核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的,若是商品房核验合格,那么监督站会出具合格证明,证明里需写明商品房的质量等级是合格还是优良。买房的业主在收房时第一个就要看这个合格证明,否则房屋的质量就没有保证。2、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业主买到房一般都是住宅楼,这类楼盘在交房前要先取得由市或区房屋土地管理局颁发的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若是没有这个证明,那么业主即便买了房也无法办理入户手续,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批准。3、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想要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那么就必须有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的证明和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一、哪些情况下能退房1、擅自变更规划设计通常,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都会约
    2023-03-28
    129人看过
  • 商品房交房不符合交房条件,法院还能判吗?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一、法律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合同被起诉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
    2023-04-01
    218人看过
  • 商品住房交付使用行政许可制度与商品房交付条件
    一、商品房交付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最基本的条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2000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下发后,房屋竣工验收已由原来的行政审批许可制变为备案制,房屋验收许可制退出了历史的舞台。《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进行综合验收。而后,2004年5月19日《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将包括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在内的385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因此,该决定出台后建设主管部门已经不再对住宅房地产项目进行综合验收审批。现行法律规
    2023-06-10
    73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需要什么条件,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有哪些
    一、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是什么商品房预售,指房地产开发商将尚未开始建设或者是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购房者,由购房者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又称“楼花买卖”。在我国,涉及商品房预售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因商品房预售后正式交付房产前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实践中较容易引发纠纷。因此商品房预售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具备前三个条件的情况下,
    2023-02-20
    249人看过
  • 商品房交付条件和违约责任
    本文介绍商品房交付条件和违约责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是指除上述法定条件外,开发商应按照与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中约定的标准向购房人交付商品房。如果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法定或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合同中明确约定购房人有权拒绝接收房屋或解除合同的,则购房人可以拒绝接收房屋。一、商品房一般什么时候交付商品房交付时间的认定,主要涉及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否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因此,人们常说的“交钥匙”就算交付使用。所谓房屋的交付使用,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建成的房屋转移给买房户占有,其外在表现主要是将房屋的钥匙交付给买房户。但房屋的交付使用并不意味着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如果当事人仅约定了“房屋交付
    2023-04-11
    149人看过
  • 交付商品房条件和法律责任
    一、商品房交付的法定与约定条件。商品房建成并达到什么样的条件才能向业主交付呢?这主要看法律规定与合同约定。我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对建筑工程的竣工交付做出了明确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由此可见,作为建筑工程的商品房,其交付至少要具备法定的“经竣工验收合格”这一条件。而商品房交付的条件同样会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买卖双方会在目前使用的GF-2000-0171《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八条中约定房屋交付的时间与交付的条件。目前多约定为该条第一款第1种交付条件即“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也有少数合同在该条第二款中约定“该房经验收合格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二、什么是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备案表。至此,我
    2023-03-30
    391人看过
  • 了解商品房交付条件与流程
    商品房交付使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完成竣工验收,符合验收条件的。2、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3、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商品房尾款可以延期交付吗一般不可以延期交房为由延期交尾款,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商品房延期交付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的,买受人不能解除合同但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且开发商没有给出正当理由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开发商承担。《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2023-07-04
    377人看过
  • 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条件及含义”理解
    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条件及含义理解《安徽律师》2007年第1期登载的《从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看商品房交付的条件》一文中,认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八条第一项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应依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而不是依《建筑工程验收备案表》为依据。对此观点笔者不敢苟同。该文作者导致形成这种观点,是因为其对一I《从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看商品房交付的条件》一文,本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条件及含义理解上偏差和片面,这样势必会误导读者。在本人参与代理的80位购房户诉安庆市虹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称安庆市房地产第一案),各购房户在2004-2005年间先后与安庆市虹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第八条约定:出卖人应当在2006年5月30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1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
    2023-06-10
    162人看过
  • 商品房满足什么条件了就能交房了
    一、商品房满足什么条件了就能交房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筑法相关的规定,如果是交付的商品房,必须要达到质量标准,并且要出具保修书,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之后,才能够交付使用。如果没有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就不能够使用。2、想要达到交付的条件,消防、电梯、燃气还有规划、环保等方面,都需要由有关部门进行检验,要颁发竣工验收证书才算合格,之后才能够具备交付的条件。3、交付的条件还有一个就是有施工单位签署的保修书,同时工程验收方合格之后才能够交付使用。对于商品房不具备交房条件的,购房人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二、哪些情况可以拒绝收房(1)不具备“小区
    2023-04-18
    63人看过
  • 商品房上市交易条件是什么,商品房上市交易流程是什么
    商品房上市交易条件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通过竣工验收,配套设施已经完善等,商品房上市交易流程是签订出售合同后去办理房屋登记备案手续,办理成功后交房,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房产证。一、商品房上市交易条件是什么商品房上市交易条件: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4.已通过竣工验收;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二、商品房上市交易流程是什么商品房上市交易流程:1.签订认购书。签订认购书前,售楼人员必须将房屋有关情况告知购房者,如楼书、预售许可证、何时交房等。2.签订预售或出售合同。如果是现房买卖,则由
    2023-06-04
    304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是哪些,商品房现售要符合哪些条件?
    一、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是什么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预售商品房转让的程序预售人、转让人和新预购人持经登记备案的原商品房预售合同和转让双方新签订的预售转让合同及预售方或银行出具的已付足约定的预购款的证明文书,到标的物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转让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对符合转让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予以转让登记。同时办理原预售合同的更名手续,明确预售方向受让人履行原预售合同的标的物。
    2023-02-17
    402人看过
  • 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法律规定
    一、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法律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法律规定:1.进行工程竣工验收,且验收合格;2.商品房符合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条件;3.按照购房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期交付房屋;4.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二、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后,房屋的所有人可以申请续期,请求继续使用土地及房屋。一般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以外,申请续期的请求会被批准,但申请人需要订立合同,并依法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三、商品房的特点有哪些商品房的特点有:1.商品房拥有完整的产权,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
    2023-06-05
    376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是什么,商品房屋预售的流程
    一、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是什么(一)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地产管理法》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有期限出让的原则,把土地使用权出让作为基本方式,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了合理使用土地资源,防止国有土地收益的流失,商品房开发商只有依法交纳了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获得房地产开发的权利和进行商品房预售的房地产交易。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如果要转让房地产,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准予转让的,应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家每年出让多少土地使有权用于房地产开发,需总量控制,同时,房地产开发应符合城市建设整体规划要求,因此,必须由建设单位持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该部门进行审查和核发建设
    2023-02-22
    287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配套设施是指与住宅小区相关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住宅小区内的道路、绿化、照明、排水、安防、消防、邮政、通讯等设施,以及社区服务、商业网点、文化娱乐、健身休闲等设施。 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是物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需要物业管理企业和业... 更多>

    #配套设施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商品房交付条件有哪些商品房交付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5
      商品房交付的条件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6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建筑法》第61条也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三十七条规定,不得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
    • 国家对商品房交房条件有什么规定?国家对商品房交房条件有哪些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4
      国家对商品房交房条件有没有什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
    • 什么是已交房商品房交房条件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24
      房地产项目竣工后,相关机构验收项目合格是交付的最基本条件。 另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还做了具体规定,其规定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五个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 商品房交付的条件是什么,商品房交付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有什么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27
      商品房交付的条件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6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建筑法》第61条也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三十七条规定,不得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
    • 商品房退房条件商品房违约金怎么算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2-19
      商品房退房违约金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可以根据违约情形判断实际损失进行赔付,造成的损害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