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减资的法律规定主要有:
1、公司减资时,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需要在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债权人接到通知或者公告后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一、公司应该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减资的基本程序是:
1、必须由股东的表决通过。由董事会提出减资的具体方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按特别程序通过决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以一般决议程序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
2、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3.履行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资本的减少,将会引起公司章程的变更,因而,公司资本的减少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二、公司减资材料需要哪些
1、投资者申请书(原件);
2、企业董事会决议;(需由董事会一致通过)(原件);
3、股东各方关于减资的协议(独资企业为减资决定)(原件);
4、股东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合同、章程修改协议(非独资企业)或章程修改决定(独资企业)(原件);
5、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的审计报告(内有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原件);
6、国税、地税部门出据的正常纳税情况证明(原件);
7、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需由董事长签字,并盖章)(原件);
8、省级以上报纸减资公告(原件);
9、通知债权人回执(原件);
10、验资报告复印件;
11、上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
12、营业执照复印件、批准证书原件;
13、原企业合同章程及批复;
14、审批机关需要的其他材料。
15、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减资】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三、减资后账务如何处理
一般来说,减资的流程如下:
1、公司召开股东会,形成决议决定减资;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自股东会决定减资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同步进行);
4、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找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6、收集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起草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7、根据相关规定,减少注册资本涉及公司章程的修改,应当准备好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8、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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