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收管理法释义第五十一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4:35:34 280 人看过

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释义】本条是对退税的有关规定。

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纳税人缴纳税款是一项政策性强、技术难度高的经常性工作,在征纳税款的过程中,由于理解税法错误、计算错误、错用税率、调高税额或财务技术处理失当等各种原因,都有可能出现多征多缴税款的情况,那么对这部分多征多缴的税款应当如何处理呢?本条的规定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两种途径,一种是由税务机关发现的多征税款,这种情况只要是税务机关本身发现的,就必须主动通知纳税人并立即办理退还手续,将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马上退还;一种是由纳税人自己发现的多缴税款,对这种情况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退还的申请,要求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经查实后认定确实是纳税人多缴了,就应当立即办理退还手续,将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及加算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一并马上退还。

为了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我国一直对多征多缴的税款实行退税的制度,税务机关的现行做法是,对多征的税款需退还纳税人的,于发现或接到纳税人申请退款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予以退还,也可按纳税人的要求抵缴下期应纳税款。需要注意的是,由纳税人自己发现的多缴税款,纳税人应当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向税务机关提出退还的申请,对于超过了三年时效期限提出的退税申请,税务机关将不再受理。

对于已经入库的多征多缴税款的退税办理程序,因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问题,法律需要对这种行为加以规范,为此这次修订税收征管法新增加了有关内容,明确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实践中根据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一般是先由纳税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退税申请书,申述差错的原因和多缴税款的数额,同时提出原纳税凭证的号码、税款金额、缴库日期,报经原征收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填制收入退还书,经上级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交纳税人持向代理金库的银行办理转帐手续,将退税转入纳税人开户银行存款内。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退库范围、提退手续和预算级次办理退税业务,不得截留应退还给纳税人的税款,更不得擅自制定提退政策和巧立提退名目提退税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0: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纳税人相关文章
  • 商标法释义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释义】本条是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又称商标侵权行为,是指一切损害他人注册商标权益的行为。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主要看是否具备四个要件:一是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二是行为的违法性;三是损害事实是违法行为造成的;四是行为的故意或过失。上述四个要件同时具备时,即构成商标侵权行为。本条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类: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
    2023-06-01
    149人看过
  •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释义
    本条是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又称商标侵权行为,是指一切损害他人注册商标权益的行为。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主要看是否具备四个要件:一是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二是行为的违法性;三是损害事实是违法行为造成的;四是行为的故意或过失。上述四个要件同时具备时,即构成商标侵权行为。本条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类: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这是最为明显的也是司法实践中遇到最多的一种商标侵权行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是指未按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办理许可手续,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其具体表现形式不外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二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三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
    2023-03-10
    153人看过
  • 安全生产法释义:第五十五条
    五十五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验收,不得收取费用;不得要求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释义】本条是关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验收时不得收费以及不得要求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的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的规定。(一)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验收,不得收取费用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验收不得收取费用,主要有两方面的考虑:1.对生产经营单位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验收,其目的是为了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社会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从性质上来看,这种审查、验收是代表国家进行的监督,不是为特定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的一种服务,从行政收费的一般原则上来说,这种审查、验收不应当收费。对负有安
    2023-04-24
    172人看过
  • 商标法释义第五十一条是怎样的
    《商标法》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申请注册,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释义】一、本条的修改情况本条是在原商标法第47条规定基础上修改形成的。原第47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申请注册,可以并处罚款。”本次修改,明确了罚款处罚的标准。二、违反强制商标注册管理的处罚我国的商标注册,实行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制度。依照本法第四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申请商标注册。根据这一规定,我国总体上实行商标的自愿注册制度,即并非强制要求所有的商品或者服务都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同时,本法第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
    2023-06-01
    396人看过
  • 商标法释义第五十一条是怎样的
    《商标法》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申请注册,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释义】一、本条的修改情况本条是在原商标法第47条规定基础上修改形成的。原第47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申请注册,可以并处罚款。”本次修改,明确了罚款处罚的标准。二、违反强制商标注册管理的处罚我国的商标注册,实行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制度。依照本法第四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申请商标注册。根据这一规定,我国总体上实行商标的自愿注册制度,即并非强制要求所有的商品或者服务都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同时,本法第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
    2023-04-11
    66人看过
  •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0条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3-05-09
    240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纳税人
    词条

    纳税人是指对国家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又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纳税人作为缴纳税款的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一个经济单位或个人是否成为纳税人,由税法的规定和企业或个人所处的经济地位决定的。 纳税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城乡各... 更多>

    #纳税人
    相关咨询
    •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第五十二条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22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六条所称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所进行的业务往来。
    •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2条到底是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11
      税务人员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税务人员滥用职权,故意刁难人、扣缴义务人的,调离税收工作岗位,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税务人员对控告、检举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检举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税务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故意高估
    • 农业税收征管经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11
      财政部、XX负责农业税收征管经费的监督管理,每年对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在专项经费监督检查中发现没有按照本办法管理和使用专项经费的,应及时纠正或处理;对挪用、和不按本办法规定使用专项经费的行为,一经查出,将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9-11
      人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额×征收率以上公式中,征收率为6%。
    • 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第18条含义?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21
      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归集、结算和退付业务,应当通过国库、财政结算账户进行。政府非税收入财政结算账户可由县级以上财政内部负责政府非税收入收缴业务的部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