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分辨出是否存在劳动雇佣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07 07:28:28 98 人看过

一、如何分辨出是否存在劳动雇佣关系

判断劳动雇佣关系是否存在,应从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二方面考虑:从形式要件上看双方有无订立雇佣合同或口头雇佣协议;从实质要件上,首先要看双方的权力义务是否为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

只要具备上述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即可认定为雇佣关系。

另外,要看雇员是否受雇主控制、指挥和监督,即是否存在隶属关系。雇员受雇主控制是雇佣关系存在的基础。在雇佣法律关系中,雇员仅是雇主雇佣来完成某项工作的人,雇员在工作时应听命于雇主,服从雇主的监督指导。

同时,还要看雇员是否为雇主或其委托的人所选任。

二、雇佣关系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雇佣关系老板不发工资的处理方式是:

1.劳动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2.或者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3.或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雇佣关系与劳务关系之区别如下:

1.关系主体是否特定。在劳务关系中,劳务关系的双方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其双方主体比较多元化。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只可能是自然人,不存在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作为雇佣关系中的雇员。

2.主体地位是否平等。劳务关系主体之间只存在经济关系,劳动者自主提供劳务服务,用工者支付报酬,彼此之间不其他存在人身隶属关系或依附关系。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必须根据雇主指示范围内进行劳务活动,雇员要服从雇主的指挥和管理,双方之间存在着一定的隶属关系与人身依附关系。

3.工作条件由谁提供。劳务关系中的劳动方一般只提供简单的劳动力,在需要生产工具时,也是自备,工作场所根据提供劳务的需要随时变动。雇佣关系中,雇员一般在雇主指定的工作场所,利用雇主提供的生产资料进行社会劳动。

4.关系存续期间长短。劳务关系中,劳务需求方所要求的劳动服务往往是一次性或在某一特定期间就可以完成,在完成约定的劳务后,双方关系就自然解除。而雇佣关系因为雇主所需要的劳务量一般相对比较大,技术含量也要高于劳务关系,因此,雇佣关系的存续期间一般要比劳务关系久。

5.适用的归责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1日 22: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辨析雇佣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差异
    一、辨析雇佣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差异雇佣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差异是:1.概念不同。雇佣关系是指受雇用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用人的指挥与安排,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雇用人接受受雇人提供的劳务并依约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务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系。2.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人身支配与服从管理关系不同。雇用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双方之间具有支配与服从的关系,雇用人必须为受雇人提供合理的劳动条件和安全保障。同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受雇人则需听从雇用人的安排,按其意志提供劳务。劳务关系中双方只形成劳动力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并不存在服从管理与被服从管理关系。二、雇佣关系合同怎么写雇佣合同的内容:1.写明雇佣合同双方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2.写明合同标的、标的物数量、标的物质量、价款或报酬;3.写明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
    2023-10-16
    366人看过
  • 车主是否和司机存在雇佣关系
    如车主(公司或者个人)是雇佣司机开车办事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职务行为,由车主负全部赔偿责任,司机不承担赔偿责任。反之,如果不存在雇佣关系,则车主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虽然是雇佣关系,但司机不是在履行职务行为中发生交通事故,而是在办理个人事务中发生的事故,车主也同样不负责赔偿。雇佣关系下存在工伤吗不能。雇佣关系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只有劳动关系才能认定为工伤,雇佣关系出现人身损害的,按人身损害纠纷处理。根据法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应当提交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雇佣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
    2023-08-17
    390人看过
  • 怎样分辨运输合同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是运输合同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可以从与对方的关系分辨。运输合同关系是指交通运输合同关系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所形成的合同关系;雇佣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受雇者)向对方(雇主)提供劳动力以从事某种工作、由对方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协议关系。在我国法律上对其含义没有具体的规定,雇用合同是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报酬的合同。雇佣合同即受雇人于一定或不一定之期限内,为雇佣人服劳务,雇佣人负担给付报酬的契约。一、运输合同的特征1.运输合同主体的复杂性所谓运输合同的主体就是运输合同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2.运输合同标的特殊性运输合同的客体是承运人运送旅客或者货物的劳务行为而不是旅客和货物;3.运输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定性运输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大多数是由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合同
    2023-03-29
    220人看过
  • 雇佣关系是否适用劳动法
    一、雇佣关系是否适用劳动法雇佣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享有劳动法的保护。雇佣关系应该按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处理。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的区别有以下几点:1、主体范围不同劳动关系主体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只能是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上述用人单位的分支机构。雇佣关系凡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雇佣他人的称之为雇主,被雇佣者称之为雇员。2、主体的地位不同劳动法律关系建立后,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职工,处于提供劳动力的被领导地位;用人单位则成为劳动力使用者,处于管理劳动者的领导地位,双方形成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雇佣关系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没有隶属性。雇佣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是平等的法律关系。3、两者的特征不同4、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关系主体间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2024-01-30
    106人看过
  • 临时雇佣关系中是否存在工伤
    临时雇佣关系中一般不存在工伤。如果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情形的,才能认定为工伤,而雇员受伤的,一般只能依法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一、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了算工伤吗?在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的,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工伤认定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工伤认定的标准规定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2023-06-28
    67人看过
  • 雇佣关系存在违反劳动法的情况吗
    雇佣关系是合同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雇佣关系不存在违反劳动法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
    2023-02-23
    115人看过
  • 雇佣关系该怎么认定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怎么区分
    一、雇佣关系该怎么认定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怎么区分雇佣关系的认定:用工期限较短,并及时结清劳务费用。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分:(1)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办理营业执照或者履行登记备案手续。(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否具有行政隶属关系。(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是否体现了国家的强制干预性。《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二、非劳动关系的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的人身损害,应当怎么赔偿应当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
    2024-01-01
    418人看过
  • 雇佣关系能否劳动派遣?
    雇佣关系并不是劳动派遣。因雇佣关系签订雇佣合同的,并不形成劳动关系,而劳务派遣是属于劳动合同用工方式的一种补充,是属于劳动关系,所以雇佣合同不是劳务派遣。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一、劳动派遣的法律特征是什么?劳务派遣具有如下特征:(一)劳动者的雇佣和使用相分离。这是劳务派遣的最本质特征.在一般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直接雇佣和使用劳动者,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而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虽然与劳务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却是用工单位。(二)劳务派遣中具有三个主体。由于劳务派遣中雇佣与使用劳动者的主体相分离,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存在三个主体:劳务派遣单位,劳动者,实际用工单位。三个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由法律规定。一般而言,各国劳动法都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
    2023-06-24
    160人看过
  • 如何在装修行业证明雇佣关系存在
    一、如何在装修行业证明雇佣关系存在装修工需要提供劳务合同、书证、物证、电子数据等的材料,证明存在劳务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二、形成雇佣关系是什么意思雇佣关系是雇佣法律关系的简称,是指受雇人利用雇佣人提供的条件,在雇佣人的指导、监督下,以自身的技能为雇佣人提供劳动,并由雇佣人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关系。雇佣人称为雇主,受雇人称为雇员。判断雇佣关系是否存在,应从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二方面考虑:从形式要件上看双方有无订立雇佣合同或口头雇佣协议;从实质要件上,首先要看双方的权力义务是否为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其次要看雇员是否受雇主控制、指挥和监督,即是否存在隶属关系。雇员受雇主控制是雇佣关系存在的基础
    2023-11-03
    247人看过
  •  怎样判断是否存在代理关系或雇佣关系?
    确定双方的关系类型可以通过平等合作的关系来判断是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如果存在人身依附属性,那么就是雇佣关系;反之,则是承揽关系。在工作的性质方面,雇佣关系主要提供劳务,而承揽关系则主要提供工作成果。确定双方的关系类型,可以依据平等合作的关系来判断是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如果存在人身依附属性,那么就是雇佣关系;反之,则是承揽关系。在工作的性质方面,雇佣关系主要提供劳务,而承揽关系则主要提供工作成果。 如 何 在 工 作 中 区 分 承 揽 关 系 与 雇 佣 关 系 ?在工作中,区分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承揽关系指的是个人或企业接受他人的委托,完成一定的工作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报酬的关系。而雇佣关系则是指个人或企业与员工之间,按照合同约定,由雇主支付工资或其他费用的关系。区分这两种关系的关键在于是否具有从属关系。在承揽关系中,被雇佣方通常会受到雇主的指挥和控制,按照雇主的指示完成
    2023-09-07
    473人看过
  • 原告是否与特定人存在雇佣关系
    雇佣法律关系的特征,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为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所以,在本案中原告虽然是由被告王招募而来,但是原告实际上是为孙提供劳务,且原告的报酬由孙发放,即本案真正的雇主是被告孙,原告与孙存在雇佣关系。本案起诉人是否具备行政诉讼原告资格?1978年3月,吉某与徐某结婚,婚后生一女孩吉A.1987年,双方因感情不和离婚。1990年,吉某与李某相识结婚,婚后生一女吉B.1993年,两人经法院调解离婚,吉B由李某抚养。此后,吉某独自一人生活。1998年,吉某患食道癌住院治疗,手术期间,徐某前去照料。1999年12月8日,吉某与徐某自愿,并举行了复婚仪式,此时吉某已处于癌症晚期。12月16日,徐某向镇政府申请结婚登记,并提供了印有吉某私章的结婚登记申请书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镇政府根据申请为两人颁发了结婚证,但吉某所持结婚证日期与徐某的不一致,分别被错填为1999年3月3
    2023-07-02
    199人看过
  • 个人雇佣关系是否劳动争议
    一、个人雇佣关系是否劳动争议不是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雇佣关系并不是劳动关系,所以雇员在雇佣活动中受伤的,不适用劳动法的规定,不能申请劳动仲裁的。二、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
    2023-06-17
    394人看过
  • 关于劳动关系能否构成雇佣关系
    雇佣关系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服务,雇用人支付一定的金额给受雇人的关系,不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受《劳动法》调整。一、入职没有毕业证怎么办在你还保留学生身份之前,公司与之建立的都不是劳动关系,只是劳务关系,符合雇佣关系特征的,可以认定为雇佣关系。还没拿到毕业证的仍然属于在校生,不具备劳动法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因此还没拿到毕业证的应届生签订的是就业协议书。二、打工出事故怎么赔偿首先得看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如果是雇佣关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劳动关系的,按照工伤处理,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三、退休返聘人员离职返聘待遇怎么办退休返聘人员和单位之间只能认定是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也不受《劳动法》的调整和保护,所以工资数额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限制。北京市最低工资1
    2023-02-19
    448人看过
  • 雇佣关系下存在工伤吗
    人身损害赔偿
    不能。雇佣关系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只有劳动关系才能认定为工伤,雇佣关系出现人身损害的,按人身损害纠纷处理。根据法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应当提交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雇佣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一、无劳动关系的工伤责任是怎么认定的?无劳动关系的工伤,首先当事人需要提供材料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其次需要提供材料证明当事人在事故中受到了人身伤害,再次需要提供材料证明工伤事故是在当事人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由于工作原因发生的,最后需要提供当事人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如果不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不能认定为工伤,造成的人身损害,只能依据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处理。
    2023-02-28
    34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3
      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由于任职或受雇取得的,也就是个人在某处任职,完成某一岗位职责,取得的收入就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该个人并不在其中任职,只是提供专业服务或是临时性的劳务。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 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是不是存在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4
      1、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我和小王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小王和我父亲的公司是什么样的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呢?还是我私人名义和小王之间的劳务关系? 应该属于劳动关系,虽然是以你个人名义聘请的,但是主要还是给公司工作,你父亲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你又负责公司的管理工作。 2、既然我父亲的公司并没有和小王签署国劳动合同,税单和工资单也可以证明这一点,我是否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说明小王搞错了对象?这件事
    • 甲乙双方形成雇佣关系,是否是雇佣关系,雇佣关系如何区分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根据描述的情况,甲乙双方形成承揽关系,不是雇佣关系或劳动关系。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主要在于:(1)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工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雇工对于工作如何安排一般没有自主选择权,雇主可以随时干预雇工的工作,雇工的劳动系一种“从属性劳动”;承揽关系中定作人与承揽人地位平等,承揽人对工作如何安排有完全的自主权,定作人无权干预,承揽人的劳动系一种“独立劳动”。(2)雇佣关系中,雇佣合同的
    • 挂靠公司是否和雇佣人员存在劳动关系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5
      1、雇佣人员与被挂靠公司之间一般不存在劳动关系。雇佣人员往往没有实际在被挂靠公司工作,其劳动也不是被挂靠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二者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 2、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
    • 标题:关于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辨析
      西藏在线咨询 2024-12-18
      一是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国家对劳动关系有强制法律规定,劳动关系双方必须遵守,不得以合同排除法律的适用。雇佣关系的本质是一种劳务关系,双方遵守意思自治原则,雇佣合同的内容双方可以约定,只要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的利益,法律一般不加以干涉。 二是是否形成行政隶属关系。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产生组织领导的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要接受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用人单位依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