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优先权涉及土地使用权,不涉及土地所有权。我国实施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原则,房产以及其他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抵押时,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一、房地合一手续
我国法律规定“房地一体”原则,即所谓的“房随地走、地随房走”。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所有权在转让、抵押等处分时,具有一体化的特色,即其中任何一项权利的处分将导致另一项权利随之处分。这两项权利的主体必须保持一致,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其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必须同时转让,不得分别转让。“房”和“地”必须一并处分。
二、农村自建房改为共同财产该如何进行分配
1、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2、协商不成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实物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且土地使用权被买卖处分时,该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随之一并转让,即所谓的“房随地走”原则。
三、中国私人土地使用权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中国不存在私有土地。中国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包括出让、划拨以及转让。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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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能否优于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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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保全被抵押房产抵押权人要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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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是法律上基于特殊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一种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能够较之普通债权而优先实现。被法律赋予优先受偿效力的特种债权虽具有物权的某些效力特点,但其与抵押权、质权等典型担保物权在立法目的、特性、成立要件、基本...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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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房产为什么要具有土地的优先权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21房地产抵押优先权涉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或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权的,债权人有权优先赔偿财产。房屋所有权依法抵押的,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抵押。因此,房地产抵押优先权涉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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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地产抵押及土地使用权抵押山东在线咨询 2021-10-25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土地使用权作为偿还债务的担保,不转移占有的行为。土地使用权抵押关系成立后,如果交易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必须向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的土地。使用权,以拍卖金偿还债务,如有馀额,应返还抵押人,不足时可继续向债务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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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抵押权真的有优先权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30是的,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1条规定:“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该房地产后,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因此,就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抵押权的受偿顺序只能屈居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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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抵押有哪些优先权青海在线咨询 2021-06-21有优先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对法定优先权的防范及应对措施1、借款前加强调查。明确要求借款企业提供完税凭证及相应的建设工程款支付证明,必要时可直接向税务机关调查了解企业的纳税情况,要求企业先行完税。2、谨慎估价,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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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抵押登记后房地产还享有优先受偿权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5以土地使用权设立的抵押应及于地上建筑物。《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但《物权法》第二百条又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