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不可以的具体情形具体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9 06:30:44 181 人看过

一、履行不可以的具体情形具体有什么

债权人代位权使用的条件具体如下:

1、债务人有侵犯债权人的行为,如拖欠债务、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

2、债务人的债权到期,并且债务人怠于使用债权。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二、履行合同的方式具体有什么

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履行方式由法律或者合同约定或者是合同性质来确定,不同性质、内容的合同有不同的履行方式。

首先,合同的履行必须由合同当事人亲自完成。由他人代替履行的,应经权利人同意,否则,权利人可以拒绝接受履行。

其次,合同履行义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品种、质量、期限、交货地点等履行义务。

最后,对于各种合同的履行方法,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若没有规定的,按照合同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履行;若不可以协商一致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若仍然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三、在什么情形下合同是不可以继续履行

合同不可以继续履行的情形如下: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可以履行。比如已属破产财产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特定的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的。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比如基于人身信赖关系产生的合同和提供服务的合同。

3、履行费用过高,履行将导致与所获利益不平衡,或需耗费大量时间。

4、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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