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
4.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5.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
一、车辆的损失鉴定时是怎样进行的
进行车辆损失的鉴定的流程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
2、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
4、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5、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
二、头部打伤轻伤鉴定程序
1、鉴定的委托
(1)案件主办单位为鉴定委托的主体。
(2)委托单位应审查被鉴定人提供的病历资料真实性,并在病历资料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3)委托单位必须经过认真调查确认当事人存在被伤害的客观事实,才能出具伤情鉴定委托书。
2、鉴定的受理
被鉴定人必须持有办案单位开具的伤情鉴定委托书、病历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的辅助检查资料(如X片、CT、MRI片等)、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由委托单位办案人陪同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
(1)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法医应及时予以受理、检验。
(2)经检查,认为提供的病历资料不齐全或尚需到医疗部门进行其他检查的,委托单位应负责督促当事人及时进行相关的检查并收集、提供完整必须的病历资料。
3、鉴定结果的出具
鉴定人鉴定后,应当出具鉴定意见。鉴定意见应当载明委托人、委托鉴定的事项、提交鉴定的相关材料、鉴定的时间、依据和结论性意见等内容,并由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通过分析得出鉴定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过程的说明。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机构可以鉴定哪些项目?
241人看过
-
司法鉴定有哪些注意事项,司法鉴定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357人看过
-
哪些事项可申请交通事故法医鉴定
470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有哪些,交通事故调解的注意事项
350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包含哪些注意事项
215人看过
-
做医疗事故鉴定要注意哪些事项?
492人看过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是指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对涉及到的相关证据材料和事故现场进行专业鉴定和评估的过程。包括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对事故车辆的检验、对相关证据材料的鉴定等。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旨在为案件的审理和赔偿提供客观、公正、准确的依据,是司法公正的... 更多>
-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注意事项有哪些,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要注意什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19伤残等级鉴定要根据具体的受伤部位、受伤程度、康复情况、功能障碍以及事后恢复可能性等因素来综合判断,且鉴定是由专业的鉴定机构来鉴定,而不是一般人能够直观评测的,所以伤残鉴定必须要注意两个关键环节:一是鉴定单位的选择,二是鉴定时机的把握。因为能评上级别和评不上级别,评上1级和评上10级,赔偿项目的金额差距是很大的,会有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的差距。 一般交通事故,事发之后十日内应当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公安
-
昭通鼎丰司法鉴定有哪些注意事项呢?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8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关于昭通鼎丰司法鉴定规定,国家对从事下列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一)法医类鉴定; (二)物证类鉴定; (三)声像资料鉴定; (四)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 法律对前款规定事项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哪些事项可进行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6申请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应注意以下几点: 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 4、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
-
交通事故报警的情形有哪些,交通事故报警时应注意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6交通事故报警的情形: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
-
司法鉴定评估应注意哪些事项?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4司法鉴定评估应注意的有: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如果对鉴定的结论不服的可以提起异议;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